》》2021年12月19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 ,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已对其采取管控措施 ,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 。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6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宁夏 ***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1日,开发区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和次密切接触者陈某,二人部分行程涉及我区。为寻找王某和陈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在我区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1日,三河发布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曾在北京东直门医院就诊的公告:
》》2021年11月11日,三河关于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赵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1月11日,固安县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协查函,通报协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田某某经询问及技侦核查 ,田某某于11月10日返回固安,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1月4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 ,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马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 。为寻找马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社区报备信息 ,告知新冠病例的密接熊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已将此人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接赵某某现在我市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已将此人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近日 ,香河发布晋州市小樵镇浩汇商贸有限公司出现聚集性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现向广大居民发出紧急提醒:
》》2021年11月3日,文安县接到疫情协查函,告知裕华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的密切接触者耿某某在我县的行程。经我县疾控中心调查核实,此人的行程轨迹: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2021年11月2日 ,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朱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 ,三河市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闫某某11月1日在我市集中隔离管控,初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寻找闫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日 ,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卢某在我县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30日 ,三河市发布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于2021年10月31日到达三河市,目前已经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为寻找李某某在我市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30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石某某曾在我市活动,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9日 ,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宋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8日 ,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武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 。为寻找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邓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三河疾控中心中心接到大厂 ***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部分行程涉及我市 ,经市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大厂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疾控中心转发的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现居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刘某目前未在我县域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4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 ,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北京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果某在我县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4日,我中心接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 ,告知昌平区新冠病例张某某的密接牛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9月2日发布进入当地政策
1.在中高风险地区滞留的人员 ,一律不得返冀。
2.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的低风险地区滞留或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待返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冀,返冀后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在疫情发生地级市城内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滞留待返的人员 ,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冀,返冀后跟踪健康监测14天 。
廊坊8月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最新消息:
大城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秦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8月2日我县接张家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推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确诊病例张某平和曾某的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经流行病学调查对其行程轨迹进行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密切接触者秦某某7月28日中午11:25至11:35前往东环路利八方超市购物。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尽快就近核酸检测 。同时,主动向社区报告,接受相关管控。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防控工作大局,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戴口罩 、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
同时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 、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 *** :
县防控办:0316-5585712
县疾控中心:0316-5522148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3日0时 ,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暂住我县的李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31日12时左右,该人员与妻子、儿子 、女儿前往香河县“煎饼卷大葱"饭店就餐 ,就餐时间大约1小时。
该人员8月3日经香河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该人员已完成全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 ,请以上时间段内与李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 ,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 。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 *** :0316-8330318
关于我市一例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贾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7月28日我市疾控中心接到山东省淄博市疾控中心协查函 ,告知居住我市的贾某已被判定为新冠密切接触者。为寻找贾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7月28日贾某乘公交893路,于14:09分在燕郊意华小区站下车 ,步行回到家中 。15:00左右,贾某步行到明润广场物美超市购物,停留约20分钟,购物后回到家未再外出。贾某此前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目前贾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28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贾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三河市防控办或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 。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 ,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三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关于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1日21时,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 ,告知居住我县的吴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寻找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8日17时30分左右,该人员由北京生命科学园地铁站乘坐13号线转7号线到朝阳区大郊亭站下车,通过手机拼乘出租车返回香河,车内共计5人,19时30分左右在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附近下车,而后步行前往朋友家中。
7月29日8时左右 ,该人员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时左右前往香河县妇幼保健院咨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而后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
7月30日、31日,每天6时左右至8时左右 ,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
8月1日6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8时左右路过公园壹号小区对面小吃店吃早饭 ,就餐后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10时左右乘坐滴滴出租车前往香河县安抚路宝成沙发材料店,在店内时间大约十五分钟,结束后乘坐滴滴出租车返回香河家中 ,返家后未外出。
该人员7月29日由香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目前该人员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 ,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吴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
2 、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 *** :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
注意: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汇总
【更新时间:2月6日】
2月4日晚廊坊市1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
该患者为1月19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月20日收入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 ,2月4日晚接触隔离,转入康复阶段。
【更新时间:1月7日】
2021年1月6日廊坊师范学院公告一名学生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中高风险地区到访经历:2020年12月29日学校放假后回到家中
最新情况:2021年1月5日,在家乡当地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在当地接受隔离治疗 。
廊坊师范学院目前已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在校师生员工和校园环境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具体行程轨迹及相关信息将持续更新。
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 ,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或血清特异性免疫球蛋白M抗体检测阳性者 。无症状感染者不是确诊病例,因此不算新增感染病人。2020年3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第七版中,对这一规定没有改变。
相关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7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m.jinceng.com/36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