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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防控政策法规(疫情防控的措施)

一、关于疫情的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

我国所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有《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对于拒不遵守防疫政策的当事人 ,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法律客观:

《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一、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1.营业人员在上岗前,要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 。2.上岗期间 ,营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各类用品用具要进行消毒,处理邮件快件后双手要消毒并用流水清洗。3.营业厅明显位置要张贴“已消毒”标识 ,并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营业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营业人员要熟悉当地 *** 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 。4.配有红外线测温仪的网点,客户进入营业网点要通过体温测试。对于未戴口罩的客户 ,要劝说其正确佩戴口罩。如发现客户有发烧现象,要告知其到就近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 。5.营业人员每隔2小时要对营业现场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如遇客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加密消毒频次。二 、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6.营业人员收寄物品类邮件快件时要严格验视内件 ,进行实名收寄 。严禁收寄野生动物 ,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对于客户交寄的生冷鲜物品,由于邮件快件消毒等因素,不建议在此期间交寄。7.对于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 ,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 。8.营业人员要主动向客户提示邮件快件在时限及外包装等方面会受到的影响 ,解释清楚到位,争取客户的理解 。

二、防疫法律法规咨询

疫情期间,是否能强制房东减免租金?”

“预定的旅 *** 程被取消 ,每人只退1000多块钱,合理吗? ”

“因密切接触新冠肺炎患者被采取隔离措施,能不能领到工资?”

……

防疫防控政策法规(疫情防控的措施)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尽管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所缓和 ,但疫情带来的劳动人事 、消费 *** 、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仍层出不穷,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高效准确地解决群众身边的涉疫法律问题,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在特殊时期的新任务。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 ,自疫情发生以来 ,中国法律服务网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服务优势,通过开通“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栏等形式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解答涉及疫情防控内容的留言咨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有力的法治保障。2月10日至3月25日 ,中国法律服务网部级和各省级平台共接到涉疫情法律留言咨询15050条,其中部级平台1583条,省级平台共13467条 。

高效回复在线回复

“公司扣了2月份20%的基本工资 ,可从2月6日开始就通知正常上班,这样扣钱合理吗? ”打开中国法律服务网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板块,记者看到首页上有这样一条咨询 ,咨询时间为3月19日16时46分。

网站法律服务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回复: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建议咨询者及时同公司沟通不当行为 ,如有必要 ,可进一步采取投诉、仲裁等救济方式 。回复时间为3月19日17时49分。

咨询者从提出问题到收到完整建议,只需要一小时左右的时间。记者了解到,回复迅速已经成为各地法网的常规操作 。

“疫情防控期间 ,江苏法网法律咨询平均回复时长为11分钟,其中常规服务时间提出的法律咨询,平均回复时长为6.6分钟。”江苏省司法厅12348协调指挥中心副主任许奇介绍说。

如何让群众在足不出户及时收到专业法律回复?如何保证回复的专业高效?

“广东法律服务网处理线上法律咨询的都是执业律师 。疫情期间 ,广东法律服务网搭建移动端(vpn)工作平台,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以防疫为核心 ,采取移动坐席(在家值班)与中心集中坐席相结合的方式,使群众通过语音 、 *** 等线上渠道获取法律服务。广东法律服务网一直以来提供的都是7×24小时全天候实时法律服务。 ”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负责人吴海涛解释说 。

为了能在之一时间解决群众遇到的涉疫法律问题,各地法律服务网积极行动 ,利用 *** 便利,争取让大家动动手指就可以获得专业法律解答 。

福建法律服务网派专人密切关注法律服务网平台留言咨询,收到咨询后 ,及时推送给专业律师解答 ,做到当日留言当日回复。安徽法律服务网实行平台律师轮班制,为群众提供全天不间断的法律服务。上海法律服务网要求专业律师实时在线,及时更新政策法规 ,定期发布常见涉疫法律问答,帮助群众和企业不出门也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

开设专栏量身服务

打开浙江法律服务网主页,红色的“疫情防治法治同行”浮动图标提醒访问者可以直接进入专栏进行咨询 ,专栏内根据不同主体需求细分为疫情防控法律问题解答、小微企业复工和防控指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引 、战疫快讯4个板块,有针对性地整理汇总了现阶段疫情防控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大大提高了咨询效率。

为了便利群众 ,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网设立疫情专栏,集中办理疫情相关法律咨询,梳理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的法律热点及新冠肺炎防护等内容。

据许奇介绍 ,江苏法律服务网疫情专栏主要包括“智慧小司”疫情防控机器人 、疫情防控法律咨询、疫情防控法律手册3个板块 。“智慧小司 ”疫情防控机器人运用AI技术赋能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自春节以来,累计服务全省15.6万名群众 ,提供服务25.7万人次 ,解答法律咨询7222个,提供疫情信息查询202697次。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板块依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在线进行回应。板块内还针对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别建立咨询库 ,提供查询和参考 。疫情防控法律手册主要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等信息检索。

除浙江 、江苏以外,其他省级法律服务网也根据各地疫情防疫工作特点开设专栏,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及法规政策查询等服务。

湖南法律服务网开通“坚决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 ,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云南法律服务网开通“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法律服务可一键申请 、在线申办;山西法律服务网“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 ”板块专门针对复工问题答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北京、黑龙江、山东 、广西、海南、重庆 、贵州、甘肃、青海 、宁夏等地也在法律服务网开通疫情防控专区 。

关注热点倾力答疑

出游计划被取消 、复工前要先隔离14天、商铺不开门仍要支付租金……随着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动态变化 ,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在变化。

广东法律服务网提供的资料显示,疫情暴发初期正值春节假期,由于行程取消引发的旅游团费、景点门票 、住宿等退费争议频发。疫情期间的薪酬计算、复工时间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工遭辞退等问题也是这一时期的咨询热点 。随着很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 ,劳资纠纷类咨询增长明显,占疫情咨询总量的36.9% 。租金减免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咨询量稳居前三位。

也有一些问题在近段时间突然受到关注。比如 ,与贷款相关的法律咨询从原来的零星案例发展为暴发式增长 ,已经达到咨询总数的4%左右,贷款逾期与延期还款成为疫情相关咨询新增热点 。

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朱睿说:“从目前的咨询情况来看,因疫情产生的合同纠纷咨询最多 ,这也是以往没有产生的咨询类别。 ”

记者发现,在全民抗疫的路上,看似冰冷的法律处处体现着温情。在开展法律服务的同时 ,各地法律服务网及时进行疏导、引导,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体现服务温度 。

“我们会向咨询人说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难处,引导其换位思考 、相互理解、共克时艰。通过劝说 ,很多咨询人表示理解企业,愿意共渡难关。”谈到即时服务与后续服务相结合的问题,许奇对记者说 。

三、青岛防疫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农业信息的收集 、整理、汇报和农情简报的编、印 、发;负责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农业系统档案体系建设;发布农业预测信息 ,指导农业系统信息 *** 建设。(二)人事股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计划;负责本系统党务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负责共青团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农业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考核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听证工作 。统筹协调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 、结果回复 。(四)财务股。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 采购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审核,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补资金发放;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回复;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农村移民精准扶贫。(五)发展规划股 。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 、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六)科技教育股。负责农业科研、农业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 、引进和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成果的验收和申报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教育有关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农民培育;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七)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 、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管理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 、使用 、流转、纠纷仲栽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 、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及农村厕所治理;统筹指导村庄整治 、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新农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 ,总结推广新农村建设典型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 、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节能减排 、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十一)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拟定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 。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 ,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十二)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拟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 、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 。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 。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 、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 。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 ,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十三)种业管理股 。拟定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 、种苗 。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五)农田建设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农田整治项目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指导农村土地承包 、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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