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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员工是否当天结算工资 辞退当天要结清工资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当天结算工资吗

【法律分析】

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关于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算的问题 ,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之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之一款之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雇员工是否当天结算工资 辞退当天要结清工资吗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 、被辞退了,是否当天结清工资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后,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结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关于工资的其他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三、老板辞退员工 是否当天把工资给员工结了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

经理劝退员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属于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根据第四十六条(二)项、第四十七条 、第五十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应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的具体时间,当天还是提前或者可以延后几天劳动部并未明确规定 ,一般而言,提前或延后两三天并无不当。对此,《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实行月薪制的应当在3日内付清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更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 ,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四、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是否当天结清

法律分析:是的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合同当天一次性结清酬劳。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五 、被辞退的员工用人单位是不是就当天给员工结清所有工资

是的,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合同当天一次性结清酬劳 。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 、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 ,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 、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 ,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更低工资标准,则按更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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