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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项目建设审批程序(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一、建设项目项目开工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一 、深圳市

2020年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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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深圳市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建和市政(含水务 、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交通 、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 ,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 、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 ,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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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 、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建设、勘察 、设计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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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关闭,系统中的文件及信息将自动转至管理系统。

二、山东省

2020年3月19日 , *** 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 *** 发布《 *** 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 ***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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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项目建设审批程序(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分区域 、分类别精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合并有关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环节 ,全省范围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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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程图审机制,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2020年12月底前全省依法取消 ,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三 、南京市

2019年9月3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进行以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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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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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取消消防验收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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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设计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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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人防 、交通、竣工档案验收,以及水、电 、气等工程验收。

四、青岛市

2019年9月12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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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9月12日起,青岛西海岸新区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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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人防 、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时,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 ,不再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五 、山西省

2019年7月,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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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起 ,施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取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 ,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停止承接新的审查业务,已承接的按照原程序完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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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领施工许可证时,要提交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六、广州市

2019年8月26日 ,广州市 *** 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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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取消 *** 投资类的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自行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提交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及注册设计人员签章的施工图,可以申请施工许可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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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初步设计(含概算)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批复; *** 投资类的中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无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

七、浙江省

2019年7月 ,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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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行政管理要求,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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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下三类工程之外,其他房建和市政工程实行自审备案制:结构安全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单独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建成后用于销售或者出租的住宅 、商业、办公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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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 ,市、县(市 、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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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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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自审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对地下 、地上部分(以一层底板顶面为界)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安全之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 ,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

一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 ,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 、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7起重吊装工程;

8悬挑式脚手架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9其他专业性强 、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 、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 ,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明确具体责任 ,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二)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 ,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深基坑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

(四)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 ,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五)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 ,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首次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六)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 ,问题严重的 ,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工程施工台帐,每周组织分包 、专业施工等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行安全检查 ,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

(二)监理单位应参与总包单位组织的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检查,并对总包单位开具的隐患整改单及整改情况予以确认。

(三)凡被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经常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沟通信息 ,定期将由监理签证的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保重大危险工程施工的信息畅通。

(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全市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台帐,对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源 ,应重点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重大危险工程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审批、交底和过程控制;检查现场实物与内业资料的相符性;检查监理单位旁站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或通报 。

(五)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工程的监控及施工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三、求危险源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新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 ,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现就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铁路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表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 、沟(槽)工程;

2.桥梁施工及高空作业;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4.起重吊装工程;

5.隧道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

6、易燃易爆物品区域;

7.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 、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一)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 ,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

(三)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项目部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 ,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 ,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的不安全行为 。

(六)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 ,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 、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 ,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 、部位、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 ,责任落实到人。

(七)项目部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做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八)安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 ,有权停止施工 。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 ,保证专款专用。

(十)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

(十一)各级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重点管理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和过程控制;检查现场实物与内业资料的相符性。

(十二)各级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施工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1.1目的为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产品安全突发事件 ,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1.2适用范围使用公司产品后 ,突发性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1.3职责 1.3.1综合协调组:由公司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者代表任组长 。 a.组织 、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b.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 c.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d.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组织撰写总结报告。 1.3.2督导处置组:由管理者代表任命生技部相关人员成立。a.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之一手资料;b.根据突发事件的态势 ,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c.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并从经销商、消费者手中召回本批次出现问题的产品 。 1.3.3后勤保障组:由管理者代表任命办公室相关人员成立。 a.及时与公司领导联系,汇报有关情况; b.保障车辆 、经费,安排值班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1.3.4技术服务组:由管理者代表任命相关技术人员成立 。 a.对突发事件进行质量检验 ,出具检验报告书; b.做出质量状况结论 。1.4应急管理控制 1.4.1突发事件的报告1.4.1.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1.4.1.2办公室组成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 *** ,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1.4.1.3办公室在获得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报告 ,重大突发事件 ,需在1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 、缓报和谎报 。1.4.1.4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 ,在规定时间内上报。1.4.1.5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a.初次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 、地点、涉及面、潜在影响 、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b.动态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c.总结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处置结果 ,对今后类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 1.4.2后期处置 1.4.2.1调查与评估产品安全应急终止一周内,各相关责任人要向综合协调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 、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宠物的伤亡 、经济损失等)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 ,主要经验教训等。综合协调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 ,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1.4.2.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 、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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