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七类返京人员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 、对于过去14天内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停留且经由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口岸入境的人员,免除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在入境时需填报健康申明卡 ,进行健康申报,接受体温监测,佩戴口罩 ,人员之间保持距离。
二、对于从中国境内其他地区(不包括湖北省)短期进(返)京(在京没有固定住所和职业,主要从事旅游、访问 、商务、考察、过境等活动)的人员,须配合入住酒店的管理 ,进出酒店时要测体温,入住时要填报来京事由,登记在京联系人;
有在京接待单位的 ,须执行接待单位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如果有发热或身体不适的情况,要及时就医就诊并主动告知酒店和接待单位。
三 、对于从中国境内其他地区(不包括湖北省)进(返)京复工复岗的人员,具备集中工作条件的 ,要进行封闭管理,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边观察边工作;其他人员,还是要居家观察14天再上岗。
四、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等环京地区的在京工作人员 ,这些人员上下班往返属于日常通行,不作硬性要求,但是进出京要接受例行检查 。
五、民航机组 、铁路班组工作人员 ,这些人员频繁异地往返,属于刚性的岗位需求,返京时集中居住即可。
六、在京中央单位往返疫情高发地区的工作人员 ,出于单位管理和家庭安全的需要,这些人员返京后要按规定集中隔离办公、居住。
七 、居家观察期间,有特殊需要的 ,如孕妇、患病等人员,可遵照医嘱外出医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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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京,对出现病例地区的人员限制进京 ,暂停来京航班列车客车班线。
已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出京人员,纳入当地管控的,在解除管控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京;未纳入管控的,在当地进行14天健康监测后 ,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 、控制预案进行防治 ,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 *** 决定 ,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 、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 、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 、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1.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人员,一律就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分别于第1 、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 、区、旗)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前其所在县(市 、区、旗)抵返人员,抵返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地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分别于第1、4 、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抵返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目的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第1 、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抵返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居住目的地之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5.经哈尔滨市直接入境隔离期满后的抵返人员,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属地 ,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入境人员居住条件不达标(居住条件差、通风不良等)的需实行集中健康管理 。所有入境抵返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赋“黄码 ”,不得外出 ,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家庭内不聚餐、不聚集,第2、7 、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外省之一入境地解除隔离抵返人员按规定时限补齐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相应天数和核酸检测次数。
6.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持有学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返乡函(证明) ,证明一直处于低风险区域并始终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当地多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回居住地 ,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 、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7.省内各地市间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流动 ,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或进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本地无居所或居所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需要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隔离期满 。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入境返回人员健康码需赋“黄码”外 ,其他人员如属地指挥部具备上门采样条件可赋“黄码 ”,各市地可自行研判实施,赋“黄码”人员不得外出。
9.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的县(市、区 、旗)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的,经专家评估如有社区传播风险 ,视为中高风险地区;如涉疫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排查管控政策自动终止 。
10.经疫情发生地协查推送及本地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及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按原有管控政策执行。
个人防疫措施:
1.科学佩戴口罩:外出时全程戴口罩尤其是有呼吸道症状时,不建议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佩戴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且不可复用,咳嗽或打喷嚏时不应脱卸口罩,口罩一旦潮湿必须及时更换 ,短时脱下时应避免内层的污染,脱卸口罩不要碰口罩前面。
2.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空间;排队及乘坐公共交通时 ,应尽量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至少保持1m以上 。
3.讲究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如未戴口罩,应用纸巾或肘部衣袖覆盖口鼻;外出时尽量不要接触各类把手 ,一旦接触后应即刻进行手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如无手卫生条件可用无接触方式(如纸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 *** 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 *** 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 、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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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查健康码
全国各地的机场、火车站 、长途客运站对来京人员逐一查验绿码,阻止非绿码人员登机登车 。
2.涉疫地区限制进京
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进返京 ,确需来京的须持绿码和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时空重合暂缓进京
针对中高风险区地区时空重合人员,需要暂缓14天才能进京,返京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行。一北京疫情出京新规定
1.非必要不出京
在京人员近期不要出 ,若要出京,不能前往新增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 。在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加强所属人员日常防疫管理和排查管控,严格出京审批 ,严格落实出京申请要求。
2.重点人员出京
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可视情要求出京人员在返京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
3.减少出京旅游
市民群众非必要近期不要出京旅游,暂停跨省旅游 ,在途团队加强防疫管理 。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二外地进京政策:
根据北京现行疫情防控政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当地人员暂不允许进京,待其所在县(市区旗)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后 ,适时放开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无《健康凭证》的外地来京人员。
使用外地来京人员3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对新使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于用工之日起15日内向作业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其卫生防疫情况的书面报告;对使用的原有外地来京人员跨区 、县变更作业地的 ,应当于用工之日起5日内向作业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其卫生防疫情况的书面报告 。
作业地为跨区、县的,用工单位应当分别向作业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范。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8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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