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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新防控指挥部通告 *** ,成都市防控指挥中心 ***

一、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2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离蓉 、来(返)蓉人员管理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离蓉人员管理:

自2022年4月5日6时起,离蓉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离蓉人员应主动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 ,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

来(返)蓉人员管理: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来(返)蓉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 ,不聚集。

近14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应尽快向所在社区 、单位、酒店等主动报备,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 。

其他省外来(返)蓉人员:倡导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动态调整: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核酸检测服务:

有检测需要的个人,可通过微信、 *** 进行咨询 、预约 ,就近选择相应机构检测 。

成都最新防控指挥部通告电话,成都市防控指挥中心电话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也可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热门服务——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查询。

特别提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要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

崇州新增便民核酸采样点:

崇州新增了8处便民核酸采样点 。

崇州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及检测服务的卫生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个人防护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个人健康状况 ,不可松懈防护措施。

二、青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

青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 为028-86635894。

当前 ,可采用登记处报备、线上报备 、 *** 报备三种形式进行社区报备,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方式进行报备 。

成都市青羊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通告: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 ,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小区(院落) 、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短信证明 、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

防疫一线、医疗机构 、交通物流、货运、邮政快递 、外卖、酒店(民宿、网约房)服务 、商超及农(集)贸市场(含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规定实行1天1检 。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监测。

二 、严格重点场所管理。酒吧 、KTV、密室逃脱、剧本杀 、影剧院、游戏厅、网吧 、健身房、体育场馆、游泳馆 、茶楼茶铺、台球厅、洗浴场所 、美容店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 、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景区景点限流开放 。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工地实施“防疫泡泡”闭环生产;暂无条件的企业、工地,实行“一扫四查”(扫场所码 ,查验健康码 、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短信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及行程卡)和“两点一线 ”管理。

三、严控人员聚集。写字楼和室外景点 、交通场站、商场超市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 、民宿、出租房等各类提供住宿场所,刚性执行“一扫四查” 。

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 、赛事、演出等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采取全封闭管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培训机构除外);暂停举办坝坝宴、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党政机关 、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

三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维护和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疫情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市民防护要求:全体市民需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包括勤洗手、少出门、不聚集 、不聚餐 ,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居住区域管理:

全市城镇居住小区(院落)、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散居院落实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的封闭式管理。

人员进入应出具有效证件,并测量体温,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业主装饰装修 、小区水电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暂缓施工 。水电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 ,应报社区同意后实施 。

经营场所管理:

宾馆 、饭店、餐饮、超市 、农(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定期进行消杀。

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需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

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

企事业单位与出租屋管理:

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其他房屋出租人必须落实防控责任。

企事业单位 、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重点疫区抵蓉人员情况 ,落实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规定,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并配合 *** 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严格遵守防疫管理有关要求。

公职人员需管好家人 、亲属 ,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疫情发现与处理:

各类场所一旦发现确诊病例,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严格溯源排查,切断传播途径 。

及时采取局部或全部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违规处罚: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类组织和市民群众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发布单位与日期: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7日信息来源与联系方式:

编辑:王莞舒来源:成都发布锦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提供锦江大小事、权威声音,联系 *** :(028)86712865;投诉 *** :(028)86621713;投稿邮箱:754759218@qq.com

四、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主要内容如下:

1.境外抵蓉人员定义

指抵蓉之日起前14日内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旅居史,从成都口岸直接入境或从其他口岸入境后转乘国内交通工具(包括航空 、铁路、公路和乘坐私人交通工具等)来(返)蓉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2.申报与配合措施

无论通过何种交通方式到达成都的境外抵蓉人员 ,必须之一时间主动向机场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 、所在社区(村)、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 、途经口岸 、旅居史、健康状况等。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相应管控措施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PCR检测和14日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3.医疗费用支付分类处理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在医保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按保险合同执行。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4.法律责任

境外抵蓉人员应如实进行健康申报 ,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以及虚报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5.联防联控机制

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 *** 用,外事 、海关、边检、交通 、卫生健康、公安、机场 、铁路等部门要协作联动,履行主体责任 ,落实卫生检疫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6.宾馆、酒店等登记报告义务

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抵蓉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 ,接待单位 、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境外抵蓉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抵蓉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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