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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疫情管理通告(南京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本文目录

  1. 南京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
  2. 南京南站最新疫情规定南京疫情最新消息
  3. 2021南京疫情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4. 南京栖霞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5. 2022年7月南京市自学考试报名通告

一、南京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

近日 ,我市出现多例因外省输入引起的续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遏制社会面传播风险 ,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即日起,全市各区将在近期规模性核酸检测“两天一检”的基础上,根据防控需要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有关通知 ,按照街镇、园区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参加每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 。

二、严格查验核酸证明 。进入工作单位 、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地铁 、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均需继续严格查验“行程卡 ”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老人 、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 ,进行人工登记。

三、积极主动报备行程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入境隔离后的来宁人员,以及省外来宁人员,提前通过“来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 ,主动向所在单位 、社区或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四、及时参加“落地检”。请省外来宁人员在抵宁后3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配合进行3天健康监测 ,落实核酸检测3天3检 。健康监测期间,严格做到“四个不得 ”,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内外市来宁人员12小时内进行1次“落地检 ”。

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 ,坚持佩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对隐瞒不报、故意漏检 、拒不配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

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南京疫情管理通告(南京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2022年10月16日

二 、南京南站最新疫情规定南京疫情最新消息

近两日南京疫情新增病例较多,已确认是德尔塔毒株,南京禄口机场已实施全面封闭管理 ,长途客运停运,出租车禁止离开南京,南京南站进出也有以下要求。

乘坐高铁离开南京:为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 ,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宁,确需离宁的 ,凡是通过机场 、铁路、公路客运站等站场离宁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转旅客) ,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7月21日0时起实施)。因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按时出发的旅客 ,建议提前申请退改签 。

乘坐高铁进入南京:中高风险地区来南京需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城市持有苏康码绿码就不用核酸检测。

南京疫情病毒确认是德尔塔毒株7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南京市举行第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据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丁洁通报 ,从完成的病例来看,目前引起南京疫情的毒株是德尔塔毒株 。

截至7月26日24时,南京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6例(其中66例为轻型 ,38例为普通型,2例为重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

三、2021南京疫情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您好 ,您是想问2021南京疫情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是什么时候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1南京疫情开始时间是2022年7月13日 、结束时间是2021年8月30日。根据2021年南京市防疫办官网发布的防疫通告可知,2021南京疫情开始时间是2022年7月13日、结束时间是2021年8月30日 ,疫情控制很快 。

四、南京栖霞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栖霞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铁路货运尧化门站货场发生聚集性疫情 ,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在栖霞区部分区域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临时管控区域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尧化街道及周边部分区域:北至长江 ,西至中央北路 、幕府东路、水吉南路、安怀村路 、和燕路,南至和燕路、十字街、华飞路 、月苑南路 、墨香路、尧红路、太龙路 、玄武大道、智谷大道,东至仙新路、仙新东路。

二 、临时管控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零时起 ,11月2日零时止,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

三、管控要求严格小区封闭管理。临时管控区域内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居民群众“不出小区 、错峰取物” ,生活物资由社区统一配送。中高风险区按相关规定执行 。

规范企业运行和管理。“四保 ”企业、“白名单”企业、重点物流园区 、重点物流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可以闭环生产经营 ,其他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临时管控期内 ,对因配合疫情防控不能正常到岗的员工,各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解雇辞退、降职降薪 。

强化社会面管控 。除医疗机构等保障基本民生的单位外 ,临时管控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等暂停营业,聚集性活动 、各类会议 、线下培训等暂停举办。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重点物资保障车辆、警车、救护车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车等车辆“凭证出行”外,其他车辆以及人员在交通管制范围不得通行 。区域内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 、轮渡全部停运 ,地铁红山动物园站、迈皋桥站不停站。交通管制范围为:长江以南,中央北路-幕府东路-水吉南路-绿景路-安怀路-和燕路-十字街-红山路-华西路-华飞路-月苑南路-墨香路-尧红路-太龙路-玄武大道-智谷大道-仙新路-栖霞大道-仙新东路-恒泰路-仙新路-新港大道合围范围。

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对有看病、用药等特殊需求的居民,请及时向所在社区申请 ,我们将全力做好独居老人 、残疾人、孕产妇等人群的关心关爱。广大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之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社区将安排专人专车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市民群众要按照所在社区统一安排 ,错时错峰参加每日核酸检测。采样过程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 、不聚集、戴口罩,采样结束立即离开采样点。黄码人员请到指定地点采样 ,就医到指定医疗机构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也需要人人尽力。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只要我们齐心协力 ,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2022年7月南京市自学考试报名通告

2022年7月南京市自学考试将于7月2日至3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关注报名相关要求 。

一 、报名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 、年龄、民族、种族 、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 ,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二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操作;也可使用手机自行下载“江苏招考 ”APP ,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 、身份验证、课程报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 、联系 *** 等是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 ,确保准确无误 。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上述渠道完成身份验证及报考。省考试院报名系统身份验证每人每天只能进行三次,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 ,可于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 。 

3.为减少现场聚集 ,防范疫情,南京考生也可通过关注“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小程序,进行:

(1)新生注册照片人工审核,在小程序中提交相关照片资料进行身份验证。

(2)护理、中药、药学专业新生资格审核 ,在小程序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招考中心完成新生注册,生成相应的准考证号。考生通过小程序及时查询并获取准考证号 ,并以此准考证号登录省考试院网站,完成后续课程报名工作 。

4.完成线上身份验证的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 ”手机APP报考 ,并且进行网上缴费。

5.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及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为确保报考成功 ,请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及缴费。

6.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 ,须认真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 。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

“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

信息确信小程序

四 、打印准考证

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全部内容 ,按准考证上提示做好应试准备 。考生须凭网上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 ”绿码和《健康报告表》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根据考前防疫政策要求执行)参加考试 。证件不符或不满足防疫政策规定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并妥善保存。

五 、报名相关提醒及疫情防控要求

1.受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南京参加7月份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了解并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的防疫要求,请非在宁常住的考生谨慎报考 ,防止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考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2.考生应尽量通过 *** 办理报名业务,非必要不到现场。确需现场办理的 ,须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并严格遵守。

3.备考期间,考生要做好日常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跨市流动 ,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

4.有关考试时疫情防控的要求将在考前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前14天起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六、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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