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2021年10月20日 ,苏州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1号),应对近期,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 、贵州、湖南等多个省份和自治区先后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 。
2021年9月26日,发布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0号)。9月24日 ,澳门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要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加强澳门来苏返苏人员的健康管理。
2021年9月22日 ,苏州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9号)。9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报告新增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为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加强哈尔滨市来苏返苏人员的健康管理 ,发布我市相关防控工作提示。
2021年9月12日,9月10日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报告多例新冠病毒感染者。为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 ,切实加强入境人员和福建省莆田市来苏返苏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就我市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8号)
2021年8月22日,苏州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7号通告 ,广大市民要积极做好个人防护 。养成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一米线 ”、使用公勺公筷 、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 *** 尔自治区, ***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天津市 ,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青岛市,河北省石家庄市 、沧州市、邢台市 ,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市、邵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 ,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 、单位主动报备 ,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宾馆、酒店、民宿 、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 ” ,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之一时间报告。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鼻塞、流涕、咽痛 、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 *** (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 ”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 ,配合落实流调排查 、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 ,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法律依据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23号通告》
请省外来(返)人员抵达后尽快进行“落地检”,后续做好“3天3检” ,期间进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做到“四不 ” ,不聚餐、不聚集 、不前往人员密集或室内密闭场所,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无故漏检将被弹窗赋码管理。造成疫情传播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宾馆、酒店、民宿 、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之一时间报告。
一、对14日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旅居史人员 ,或14日内有其他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2 、7天各进行1次上门核酸采样 。居家健康监测的条件为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 ,原则上不外出,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
二、对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 。跟踪健康监测期间 ,在第1、2 、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应控制活动范围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 、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 、福利院等特定机构 ,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 、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
三 、上海来苏州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来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等途径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 ,并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苏州,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
四、上海来苏州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 、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 ,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8日
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政策依据:根据《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苏防控〔2020〕1号)
政策内容:根据省《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2020〕3号),2月9日24时以后企业复工工作由所在县(市)、区企业防控组具体负责 。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
根据省 、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苏州市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 、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 、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 、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制定本规程。
一、建立防控体系,制定制度明确职责
(一)建立疫情防控小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 、有序复工 。
(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企业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 ,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
(三)落实每日健康检查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日两次。有班车的企业应认真做好每次出车前的班车消毒 ,对每位乘坐班车职工在上班车前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班车和进入单位;应合理安排乘坐班车人数,避免人员密集。
(四)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 、畏寒、乏力、腹泻 、结膜充血等症状的职工 ,企业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处置等工作,指导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 *** (管委会)决定 ,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五)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 *** 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向属地 *** 和企业防控组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二、人员分类指导 ,做好过细动员工作
(六)逐一登记造册。企业要对全体职工开展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 、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
(七)落实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职工复工。对近两周有湖北和浙江温州等重点疫区旅行史 、居住史或两周内有与湖北和浙江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的已返苏职工,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 ,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重点疫区未返苏职工 ,企业必须逐一沟通,全力劝阻其延期回苏至疫情响应解除 。
(八)保障员工权益。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九)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 、休息和就餐。
三、准备防控物资 ,落实有关后勤保障
(十)防控物资准备 。积极筹措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 、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 、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保障疫情应对物资需求。
(十一)防控场所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区 。隔离区应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距离 、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
(十二)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 、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
(十三)做好场所消毒。企业应在控制室、办公室、食堂 、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 、电梯、桌椅、工作台 、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十四)做好场所通风换气 。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四 、注重日常管理,平稳有序规范应对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确保安全复工。
(十六)减少集体性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更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 ,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
(十七)加 *** 生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 、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做好个人卫生,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 ,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
(十八)正确佩戴口罩。企业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每日健康检查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 。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妥善处理使用后口罩。
(十九)确保饮食安全。集体用餐的企业 ,提倡盒饭供应,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落实企业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 ,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 。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 ,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 、防护鞋。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各级 *** 、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步调一致,众志成城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24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m.jinceng.com/81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