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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死亡事件?谁知道上海国货路强迁打死人的事

本文目录

  1. 谁知道上海国货路强迁打死人的事
  2. 上海新增死亡12例,这些病例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3. 十六浦大雾发生伤亡事件是几几年
  4. 上海一工厂失火8人死亡,事件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一、谁知道上海国货路强迁打死人的事

幸存者为暴力侵害致死的周大明紧急呼吁

詹荣妹(2010年12月01日来稿)

今天有千数百名者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前往上海黄浦区半淞园街道国货路100号 ,悼念在家被行政人员及动迁办活活打死的周大明先生,享年48岁,这是继上海“11 、15 ”大火后 ,又一起因动迁而发生丧失人命的恶性刑事犯罪 。

一、行政实体违法与暴力致死的命案,应予依法立案

据悉:“11月30日下午三点多,大约十几名开发商和拆迁办的人找到上海黄浦周大明家 ,出示一张强拆通知书”。即行政“强制执行通知”,这是必须由行政工作人在场进行确认的程序。周大明按常理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时,当即遭到多人的暴力殴打直至窒息 ,周大明的姐姐拨打了报警 *** ,施暴者才乘机逃离了现场,当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医生当场宣布“周大明已经死亡 ” 。这就是行政人员公开联手拆迁办 ,共同实施的重大刑事犯罪,行凶者理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上海公安局必须无条件地依法立案。但是笔者发现此类刑事犯罪行为 ,在上海的公安往往不予依法立案查处。

二、只有公安姑息刑事犯罪,才是导致动迁人生命不被保障

无独有偶的是:2004年7月9日上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 *** 行政实体违法与侵害行为(实施非法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责成200多行政干部(区 、街道政法委书记)“莅临”上海市山西路口、天潼路、河南路口 。由公安特警与特警车设警戒线 、由辖区警察与上海“联富”(开发商)勾结沆瀣一气,骨干成员固定,责成辖区警察林云峰(另案:职务犯罪被判12年)带领一群歹徒 ,使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手段,砸毁申诉人的住宅大门,非法行为闯入民宅 ,实施打、砸、抢与行凶行为 ,将本人合法性的生存房屋被灭失,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被非法侵占。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本人现场遭到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土地管理局的职工张道财的棒击 ,当场昏死。经上海市之一人民医院的抢救,本人从11天昏死中苏醒,在该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与治疗40天后 ,转上海市闸北区长征分院继续治疗与抢救,伤瘫2个多月,合计抢救治疗224天 ,总算捡回一条命,于2005年2月18日,被行政工作人员(督解办工作人员)强制办理出院 。

上海市闸北区北站派出对该重大的刑事案的发生 ,本人11天的昏迷苏醒时之一句话:“要求立案 ”,而没有依法立案 。2005年8月22日,上海公安“大接访”期间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受理本人报案 ,但上海市公安至今没有依法履职,立案查处严惩犯罪分子。

上海最新死亡事件?谁知道上海国货路强迁打死人的事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至今上海因动迁发生暴力之下的人命案已经不在少数,为什么在利益驱动下对被动迁者屡屡发生刑事犯罪的恶性事件?粗看这正是有法不依的结果 ,其实这是被少数有职有权者因利益而纵容袒护下滥权,还认为这是“特定事项”对待“特定公民 ”,即便非法夺取了他人的生命 ,还会内定死者为“抗法 ”,岂有此理的是:人最宝贵的生命竟然在“它们”眼里一文钱都不值,这就成为“它们”残酷无情听凭放任犯罪 ,只有亵渎法律才会造成今天周大明的死亡。

为此呼吁:上海公安应予依法立案,敬请全中国 、全上海( *** )民众密切关注此暴力动迁致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恶性事件 。

二 、上海新增死亡12例,这些病例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上海市的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连日来新增病例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减少 ,这让所有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来,相信在不久上海很快就能够抗疫成功了,上海市卫健委5月6日通报 ,5月5日0时至24时 ,上海市新增本土死亡病例12例。

在这些死亡病例中,最小的年龄是59岁,更大的年龄是95岁 ,平均年龄84.08岁,这12位患者均合并有严重的慢性基础疾病以及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肝癌伴有转移 ,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

高血压3级 ,脑梗死及后遗症,糖尿病,阿尔兹海默症 ,肾病综合征等疾病,患者入院后原发疾病加重,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这12位死亡病例死亡的直接原因均为基础疾病 ,本身患有慢性基础疾病加上新冠病毒让患者的身体已经难以承受 。

因为患有严重的原发基础疾病,病情发展的很迅速,这12例死亡病例中 ,有1例是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其他都没有接种过新冠疫苗,截至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重症型患者有526例 ,危重型95例。

自从上海爆发疫情以来,最辛苦的莫过于奋战在一线的防疫人员了,他们舍小家为大家 ,加班加点的采集核酸,不分昼夜的检测核酸为的就是能够早日打赢这场疫情攻坚战,防疫人员的辛苦工作我们都看在眼里。

特别感谢这些无私奉献的人 ,他们为了我们的安全付出了很多,长时间穿着防护服想想都觉得特别难受,现在也终于没有辜负他们的努力 ,目前上海市的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期待上海市早日解封的那一天,打赢这场仗我们就能够彻底的赢了 。

三、十六浦大雾发生伤亡事件是几几年

你说的应该是1987年上海陆家嘴轮渡码头踩踏事故。

1987年12月10日清晨,黄浦江上骤起大雾 ,整个江面上仿佛笼罩了一层纱帐,远近灯光难辨,能见度仅在30米以内。按照上海市安全航行有关条例 ,视程在100米以内,黄浦江上所有航行的船只必须停航 。可这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时间,大量市民等候在轮渡站的浮桥和候船室内焦急地等待轮渡开航。黑压压的人群挤满了整条陆家嘴路 ,很多人推着自行车,估计有近万辆。还有几百辆运送蔬菜的人力车,从渡口经花园石桥路、北护塘路 ,一直延伸到浦东南路,人们焦急的等待着 。

上午9时,浓雾渐渐散去 ,轮渡有望开航 ,按平时的流量,这时在陆家嘴轮渡站已聚集了4万以上渡江心切 、赶着上班的乘客 。登上之一只渡船的基本上是在候船室的乘客,平安无事。但是在9时10分 ,当第二班轮渡船开航时,在码头铁栅栏外等着上班的乘客拥挤着往船上赶,大量的自行车与行人混杂一起 ,秩序极为混乱。突然,一个中年人连同他的自行车一起被汹涌的人流挤倒,然后就有2个、3个、4个人被挤倒 ,后来者踩着这些倒地的人冲向前方,一起惨祸在5分钟的时间内便酿成了……

在这次事故中,共死亡66人 、重伤2人、20多人受轻伤 。是有史以来上海发生的最严重的践踏事故。检讨事故发生的原因 ,不外乎没有紧急事故的处置预案,所以没有及时疏散人群;电视、广播没有及时发布大雾的气象及轮渡停航的信息。还有奖金制度也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因为职工迟到一次 ,不但要扣除当月的奖金 、引起连锁反应的是还要扣除季度奖、年度奖 ,在收入较低的1987年,这是一笔不少的数字 。这是人们无论如何不愿迟到的根本原因。

此后上海市 *** 发了一个内部文件,凡是因大雾轮渡停航 ,职工一律不作迟到;一旦起雾,电台、电视台将作滚动报道,从此 ,再也没有出现哪怕是类似的小事故。

四 、上海一工厂失火8人死亡,事件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事件责任应该由企业来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这是挂在很多企业内部的标识牌。可是部分企业仅仅是挂了牌子,却没有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工作当中,也没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以至于出现问题后的损失总是太过惨重。

上海一工厂出现火情,事件造成8人伤亡,其中两名为消防救援人员 。上海市金山区林盛路171弄116号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厂房于4月22日下午1时30分失火 ,一直到4月23日早6时20分 ,相关部门在发布通稿称明火已被扑灭。在这起火情事件当中,共有8名失联人员,而在明火扑灭后 ,8名失联人员均已被找到,但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8人均已无生命体征 ,其中包括2名在搜救过程中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

据相关通告显示有关领导已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事件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国家应急管理部已经要求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并要求认真查清事故原因 ,吸取事故经验教训,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

事故责任肯定由企业来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需要相关部门调查后才能确定。在该起火情爆发之后 ,有媒体查到该公司在今年2月北京山区消防责令整改,且在2016年有违反《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前例。在事故发生后,责任具体划分 。状况还不明确 ,但可以肯定的是事故责任肯定需要企业来承担。

从安全生产法及消防要求角度来看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且进行定期演练。但很明显,这家企业并没有应急救援预案 ,哪怕有也肯定没有演练过,否则人员伤亡不会如此惨重 。

另外,在8名死亡人员中 ,有两名技术人员和两名消防人员是后期进入火场进行搜救工作的。可是在火灾发生时,未经过训练的普通人是否应该进入火场,又是谁要求他们进入的火场 ,这一点有待考证和调查。两名消防人员进入搜救前,是否对内部情况有足够了解,如果不了解内部具体情况的话 ,又为何会贸然进入救援?正一切都还需要进行调查和求证 。

事故已经发生,责任承担及划分都是后话,当务之急是调查出事故原因 ,并总结在该起事件中的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 ,重于泰山,希望每一家企业都能将这句话真正落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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