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2022年12月3日22时更新)
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 ,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海口人员进行“落地检 ”和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 、所有省外来(返)海口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 。悄滑举
二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 ,详见链接:
。
三、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两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四 、其他省外来琼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 ”(间隔24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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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序号
类别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管理措施
1
1
新疆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 ,期间第1 、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让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 。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进行申报 ,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不具备居家隔启碧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并提前报备后,点对点返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
您好 ,您是想问最新消息海南哪里没有疫情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截止2022年8月25日,最新消息海南琼海、澄迈 、昌江等地没有疫情。根据海南卫健委消息 ,,海南三亚、儋州、临高 、陵水等市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琼海、澄迈、昌江等地已多日没有新增感染者。
目前新冠肺炎的疫情在全球多个国家进行爆发,而我国的疫情虽然已经得到了控制倒是危机还没有完全解除,防止境外输入性病例成为了目前的又一重点 ,对此海南省对于从疫情国家抵达入境的人员都将采取14天的隔离措施 。
海南疫情防控措施一是持续严防省外国外疫情输入。建议对2020年2月27日以后从疫情较重国家入境抵琼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肺炎入境检疫,进行追踪和健康服务登记。有症状者送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无症状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
二是加大复工复产管理和指导。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应建立防控机制,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技术指南落实相关措施。
三是严防输出 。各市县应切实推动“健康一码通”管理,践行“健康出行 ,一码当先”。对红码和黄码人员要严格按要求管理,责任到人。
境外输入病例浙江
新增7例意大利输入病例
3月2日0—24时,浙江省新增境外(意大利)输入性确诊病例7例,均为丽水市青田县报告的意大利输入病例 。自3月1日浙江出现首例境外输入性病例 ,浙江已累计出现8例输入性病例。截至3月2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1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例),现有重症病例8例(其中危重4例) ,累计死亡1例,累计出院1086例。
上海
追踪到浙江7例输入病例
密切接触者
3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已追踪到浙江7例境外输入型病例在沪71名密切接触者 。
深圳
出现首例境外输入病例
3月1日凌晨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报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这也是广东出现的首例境外输入病例。
截至3月1日24时,广东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50例 ,累计出院1034例,累计死亡7例。
宁夏
累计报告3例伊朗输入病例
3月3日,据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报 ,截至3月2日24时,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4例,有3例是境外输入病例,其中两人系夫妻关系。3月1日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疑似转确诊) ,为2月28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宁夏灵武人,37岁,经商人员)的妻子 。
一、省外来返文昌
为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2月3日0时起,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一 、对7日内有新疆 ,青海西宁、海东,内蒙古呼和浩特,重庆 ,北京朝阳区、通州区 、海淀区、东城区、昌平区、丰台区 、西城区、大兴区、顺义区 、石景山区,辽宁沈阳、大连,宁夏固原、银川 ,天津滨海新区 、东丽区,吉林松原、长春,陕西西安、榆林,江苏苏州 、南京 ,黑龙江哈尔滨,河北,山东济南、聊城、临沂 、淄博、青岛 ,河南郑州,甘肃兰州,四川成都、巴中 ,山西太原、忻州 、朔州、吕梁,湖北武汉,湖南常德、怀化 、长沙 ,贵州贵阳,云南昆明、曲靖,广西桂林、南宁 ,广东广州 、佛山、深圳、东莞 、中山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之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 、酒店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 。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北京(除以上区域外) , *** ,黑龙江齐齐哈尔、绥化 、黑河,山东菏泽、潍坊 ,陕西安康、咸阳,天津静海区,江苏连云港 ,山西晋中 、大同、临汾,贵州毕节,浙江杭州 ,广东汕头、湛江 、梅州、茂名、清远 、肇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之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 、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 ,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之一时间向单位 、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 ,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 、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2检(不含落地检)。四、其他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在落实“落地检 ”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
五、倡导所有来(返)文昌市人员之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六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 、扫地点码工作 ,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如现行防疫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 ,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63266823咨询。
二、省内来返文昌
从外省、外市县来(返)文昌市人员返程途中,请注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加强健康监测,主动向所在单位 、社区、村(居)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鼻塞流涕、咽痛 、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 、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一、加强室内公共场所管理 。自11月28日起 ,室内公共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地点码,并安排专人值守 ,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扫地点码 、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到逢进必扫、绿码通行,对红黄码人员劝阻进入并及时报告。
二、实施限流管理 。对餐饮酒吧、商场超市 、农贸市场、美容美发、会议展览 、休闲娱乐[包括歌舞厅、卡拉OK、影剧院 、网吧、密室剧本杀、游艺厅 、棋牌室、洗(足)浴等]、文体设施(包括图书馆 、健身房、羽毛球馆等)等室内场所按照50%限流管理。
三、做好省外来(返)人员健康管理。省外来(返)文昌人员要按照我市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完成报备、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等工作,健康码有“来琼未满3天”提示标记的 ,不得进入本通知第二点中的室内场所,并做到不聚餐 、不聚会、不聚集 。
四、主动核酸筛查。各类风险岗位的重点人群必须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重点检 ”,属地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动态更新重点人群范围和底数 ,确保应检尽检 、不漏一人。
五、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严格履行个人社会责任,继续坚持“戴口罩、常洗手 、勤通风”等良好习惯,主动就近参加核酸检测 ,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
六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未及时自主报备或故意隐瞒风险区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公共场所查验不严、重点人群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个人自我健康管理不到位 ,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 *** 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 ,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
第三条
各级 *** 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之一款所列职权。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由中国人民 *** 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之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疫情 、警情或者以其他 *** 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 、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6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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