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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重庆市南岸区防疫政策

本文目录

  1. 重庆市南岸区防疫政策
  2. 重庆市南岸区隔离费用政策
  3. 重庆南岸区可以正常出行吗

一、重庆市南岸区防疫政策

1.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人员,一律就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 、4、7、10 、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前其所在县(市、区、旗)抵返人员 ,抵返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地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分别于第1 、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旗)抵返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目的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第1 、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4.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抵返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居住目的地之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5.经哈尔滨市直接入境隔离期满后的抵返人员,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属地 ,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入境人员居住条件不达标(居住条件差、通风不良等)的需实行集中健康管理 。所有入境抵返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赋“黄码”,不得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家庭内不聚餐、不聚集,第2 、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外省之一入境地解除隔离抵返人员按规定时限补齐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相应天数和核酸检测次数。

6.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持有学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返乡函(证明) ,证明一直处于低风险区域并始终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当地多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 ”返回居住地 ,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 、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南岸区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重庆市南岸区防疫政策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7.省内各地市间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流动 ,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或进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本地无居所或居所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需要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隔离期满 。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不聚餐、不聚集 ,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入境返回人员健康码需赋“黄码”外,其他人员如属地指挥部具备上门采样条件可赋“黄码” ,各市地可自行研判实施,赋“黄码 ”人员不得外出。

9.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的县(市 、区、旗)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的,经专家评估如有社区传播风险 ,视为中高风险地区;如涉疫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排查管控政策自动终止 。

10.经疫情发生地协查推送及本地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时空伴随者及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按原有管控政策执行 。

个人防疫措施:

1.科学佩戴口罩:外出时全程戴口罩尤其是有呼吸道症状时,不建议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佩戴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且不可复用,咳嗽或打喷嚏时不应脱卸口罩,口罩一旦潮湿必须及时更换 ,短时脱下时应避免内层的污染,脱卸口罩不要碰口罩前面。

2.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空间;排队及乘坐公共交通时 ,应尽量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至少保持1m以上。

3.讲究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如未戴口罩,应用纸巾或肘部衣袖覆盖口鼻;外出时尽量不要接触各类把手,一旦接触后应即刻进行手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如无手卫生条件可用无接触方式(如纸巾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 *** 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 *** 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 、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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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市南岸区隔离费用政策

国庆将至,大家游玩的同时要尽量注意防护!否则需要集中隔离那就得自掏腰包了~

近日,“长寿发布”公告长寿区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收取一定食宿费用 。

收费的其实不只有长寿区,重庆渝北、沙坪坝 、涪陵等区,也已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

那么各个区集中隔离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哪些人群能申请减免政策?看完本文你就有数了!

长寿区

据“长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标准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

收费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费用减免对象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工作要求

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 。

渝北区

据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酒店管理,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管控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用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

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管控的人员。

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300元/天/间、餐饮费10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费用。

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

收费方式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酒店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费用减免对象下列四种对象予以申请费用减免:

拥有渝北户籍的人员;

在渝北辖区工作的人员;

在渝北辖区购房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酒店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酒店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

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两江新区直管的鸳鸯 、人和、天宫殿、翠云 、大竹林、礼嘉、金山 、康美8个街道。

其他事项

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沙坪坝区

据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在沙坪坝区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

在沙坪坝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收费标准

住宿费不超过300元/人·天 。

根据不同隔离场所条件确定,其中收费高于300元/人·天的,按300元/人·天收费;低于300元/人·天的,按入住隔离场所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隔离场所与被隔离人员据实结算。

被隔离人员餐费按不超过80元/人·天执行,根据不同隔离场所订餐标准确定

收费方式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场所时,通过扫描隔离场所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费用减免对象

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我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沙坪坝区户籍人员;

在沙坪坝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人员;

在沙坪坝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

医生、学生(在沙坪坝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沙坪坝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

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高新区直管的西永、虎溪 、香炉山 、曾家等4个镇街。

执行时间:2022年6月2日零时起。

其他事项

境外来(返)区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

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新区

经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标准

佳和西郡隔离点:2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

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另计标准同上。

收费时间

自2022年6月3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

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

费用减免对象

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拥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所辖3街7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 、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 、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 、石板镇)户籍的人员;

在高新区直管园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医生、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高新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工作要求

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涪陵区

据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

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 。

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280元/天/间、餐饮费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费用。

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收费方式

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点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

费用减免对象

下列四种对象予以费用减免:

拥有涪陵户籍的人员;

在涪陵辖区工作的人员;

在涪陵辖区购房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点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隔离点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其他事项虽符合费用减免条件,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费用自理:

境外来涪返涪人员 。

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近期有重点地区和时段旅居史 、经停史来涪返涪,未之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后经排查到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导致隔离时间延长的人员。

费用自理项目包括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检测 、消毒 、医药等相关费用 。

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岸区、万州区

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市外来区返区人员,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区外来(返)万人员,要求:

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没有之一时间主动报备,后续被排查到需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被纳入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居家隔离管控规定的,一律转为自费集中隔离;对不主动报备 、故意隐瞒行程、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重庆南岸区可以正常出行吗

重庆进京人员最新规定

✔核酸检测规定

有进返京计划的旅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北京健康宝 ”绿码 ,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进返京,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在当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即可正常进返京。

✔隔离规定

以所在社区 、单位、酒店宾馆等具体防疫政策要求为准

【风险人员隔离要求】

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 ,结合首都实际,对密切接触者、直航北京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密接的密接实行7天居家隔离 ,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7天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特殊情况

将14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调整为7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

对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其他县人员 、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人员不再限制进返京 。

【政策来源:2022.7.6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统筹优化首都疫情防控政策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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