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 ,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如果协商不成的,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 ,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当中117条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大面积爆发,直接导致 *** 部门出台封城、实施交通管制 、延长假期等行政行为 ,这些行政行为根本无法预见,完全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不可抗力的三大特征。
出租人可基于不可抗力条款而免责,但承租人可基于公平原则主张对停业期间租金予以减免。
参照“非典”期间的相关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例 ,多地法院均对于非典停业期间的房租的免交请求予以支持 。司法裁判对于突发疫情引起合同纠纷的基本处理思路:能履行则按公平原则调整、不能履行则按不可抗力减免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推定为未变更 。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 ,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 、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不仅未减少物业服务 ,反而增加了如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因此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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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如果协商不成的,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推定为未变更 。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 ,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 、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不仅未减少物业服务,反而增加了如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因此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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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这个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你不能用这种逻辑的。疫情期间停业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与物业无关,而物业坚持为你提供服务 ,他就有权收费 。你换个角度想,因为疫情期间你停业没收入,你是否就可以去饭店白吃白喝?人家给你吃喝 ,就有权收费,至于你疫情没收入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物业也没有履行正常的服务责任,那你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疫情期间物业不减免物业费没有办法 。疫情期间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协商不成的,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4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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