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前教育阶段,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或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 ,并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法律规定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学校应当依法对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给予优待,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 、提供保障。
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_由当地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 ,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二)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当地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到本行政区域,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 *** 自治区 , *** 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 、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 、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 ,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
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在北京落户是很多人的愿望,对于在北京服役的军人也不例外,很多夫妻同时在北京服役,那孩子能落北京户口吗 ,这是很多军人都比较关注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房产证》的 ,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 、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不得委托他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第八条
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_由当地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 ,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二)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当地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到本行政区域,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 *** 自治区 , *** 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 、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 、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前款规定之外的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措施 ,由省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
第九条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 *** 自治区, *** 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以及在飞行、潜艇 、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 *** 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_降低分数录取。(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 *** 自治区_ *** 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 、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_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_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烈士子女 ,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前款规定范围之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前款规定降分录取的具体优待标准和办法,由省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 、借读的 ,当地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_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申请入户北京户口的婴儿
父母户籍属于以下任一其中一种情况的:
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 ,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 ,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
2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 ,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可直接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出生登记。
3、父母均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或一方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人员 ,且在北京没有本人名下合法产权的住房,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手续齐全的,按照“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户口”的原则申报出生登记,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父母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调往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单位 ,但户口仍滞留在人才集体户内的,其生育的新生儿不能在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其单位已开立集体户的人才集体户口人员 ,应先将本人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内,再申请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 。
四、办理材料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 、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 、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 ,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 、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
1、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 、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父母均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 ,或一方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
1、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介绍信》、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外地一方为家庭户的持《居民户口簿》;
2 、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父亲或母亲一方系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4、结婚证;
5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6、《出生医学证明》 ,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和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 。
五、办理流程
1、持上述相应材料到婴儿跟随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新生儿入户申请。
2、派出所审核《生育服务证》有否盖有计生部门的有效印章,无章为无效证件,不予入。
3 、派出所核对当事人申请入户地与《生育服务证》发证地是否一致 ,如不一致暂不入户,由当事人持户口本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变理手续,由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副页背面盖章注明后 ,方给予入户 。
六、办理地点
婴儿跟随入户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及分县局户政大厅
七、办理时限及费用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
2、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 ,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4、哪些情况可以在北京购买两套住房?
(1)在北京无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
二 、最新购房贷款政策解读:
之一个问题:关于“房”的认定
1.新政中的住房,指的是住宅!不包括任何 *** 本身已经在打压的“商住”伪概念。无论是在认房产、还是在认贷款记录时,只认住宅!
2.所谓“家庭名下房屋 ” ,只看你准备交易新房时的当下节点北京限购政策解读(最新)北京限购政策解读(最新)。如果你曾经名下有3套房、5套房,但是已经全都卖了,那么从“认房”的角度,属于名下无房 。
3.所谓的“认房” ,只认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请注意,如果您在延庆有一套房,在怀柔有一套房 ,也是算“有房 ”,不是仅仅指城区。
第二个问题:关于“认贷”(这个很重要,仔细读!)
1.“认贷”指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
2.“认贷 ”包括认记录!认记录!认记录!这也就是说 ,不管你之前有没有还完贷款,只要在人行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受影响 ,都会至少按照二套算。
3.“认贷”中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比如有网友说自己在外地有两次购房贷款记录,在北京还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这种怎么算?事实上,这些只算一次!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有 ”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
4.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现在政策是确定的二者互通互认 。
第三个问题:关于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1.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
2.请注意 ,即使原来在外地有过贷款,也不影响自住房的申购,也不影响现在的棚改政策等等。
3.这也就是说 ,有可能您会按照首套申购成功自住房 、按照首套缴税,但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 。
第四个问题:关于其他各项情况
1.正式生效时间是以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3月18日北京限购政策解读(最新)投资创业。
2.生效节点 ,是以网签为准。没有网签的,就算签了合同,也只能执行新政 。如果之前已经网签 ,应该可以还按老方案执行。但是如果您办理贷款的银行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这家银行的要求来。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3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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