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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研大学名单查询(浙江高校保研率排名)

一、3500+!浙江大学24保研推免录取名单已出

浙江大学24保研推免录取名单已公示,共计录取3544人

浙江大学近日公示了2024年保研推免录取名单 ,共计有3544名学生获得保研资格,相比去年的3296人,录取人数有所扩招。这一数字体现了浙江大学在高等教育领域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努力 。

一 、整体录取情况

从公示的名单中可以看出 ,浙江大学在保研推免方面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录取标准,同时也在不断扩大招生规模。这既是对学生优秀学术表现的认可,也是学校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

二、各学院录取人数

根据提供的图片信息 ,浙江大学各学院的保研推免录取人数如下:

经济学院:共计录取131人 ,涉及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国际商务、金融、税务5个专业 。管理学院:共计录取35人,涉及管理科学与工程 、会计2个专业。公共管理学院:共计录取90人,涉及公共管理学 、农业经济管理、社会学、农村发展 、社会工作5个专业。此外 ,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学院也有一定数量的保研推免录取名额,这些名额部分来自“国优计划 ”招生 。

三、经济学院录取详情

浙江省保研大学名单查询(浙江高校保研率排名)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经济学院作为浙江大学的重要学科之一,本次保研推免录取人数较多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理论经济学:录取人数较为稳定,体现了该学科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坚实基础 。应用经济学:作为经济学中的热门专业,录取人数较多 ,反映了该专业在市场需求和就业前景方面的优势。国际商务: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商务专业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录取人数也有所增长。金融:金融专业一直是保研推免的热门选择之一 ,本次录取人数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税务:税务专业在税收制度改革和税收管理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录取人数也有所增加。四 、管理学院录取详情

管理学院作为培养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本次保研推免录取人数虽然不多 ,但每个专业的录取都经过了严格的筛选和评估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该专业融合了管理学和工程学的知识,旨在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管理人才。会计:会计专业作为管理学院的热门专业之一,本次录取人数保持稳定 ,反映了该专业在学术研究和市场需求方面的双重优势 。五、公共管理学院录取详情

公共管理学院致力于培养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的专业人才,本次保研推免录取人数较多,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公共管理学:作为公共管理学院的核心专业之一 ,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公共精神和专业素养的管理人才。农业经济管理:该专业结合了农业和经济管理的知识,旨在培养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人才。社会学:社会学专业关注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批判性思维的社会学家 。农村发展:该专业致力于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培养具有农村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发展人才。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服务和社区管理能力的人才,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六、总结

浙江大学2024年保研推免录取名单的公示,不仅是对学生优秀学术表现的认可 ,也是学校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 。通过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和提高录取标准,浙江大学将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同时,各学院在保研推免方面的录取情况也反映了不同学科在学术研究和市场需求方面的差异和优势。希望未来浙江大学能够继续保持这一良好势头 ,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注:以上图片信息已根据提供的链接转换为markdown格式的图片展示形式 ,确保图片能正确保留并清晰预览显示 。)

二 、浙江大学2026届电气工程学院保研名单

目前未获取到浙江大学2026届电气工程学院完整的保研最终名单,但可提供相关公示信息以供参考:

初选名单公示情况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选名单中,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部分学生信息。例如 ,田戚可人、吕欣忆等15名学生被列入该名单。此初选名单的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3日17:00 。初选名单通常是对符合基本条件学生的初步筛选结果,后续可能还需经过进一步审核或确认环节,因此名单内容可能存在调整空间。

整体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浙江大学整体2026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的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9月19日。该名单覆盖全校各学院 ,但未单独针对电气工程学院提供详细分类 。若需获取电气工程学院的具体名单,需在整体名单中进一步筛选或通过学院官方渠道查询。

名单获取建议由于保研名单涉及学生隐私及学校管理规范,完整名单通常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公开。若需确认个人保研资格或获取学院最终名单 ,建议通过以下途径:

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直接咨询电气工程学院教务老师,提供学号或姓名查询资格 。关注学院官网通知:部分学院会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正式录取名单,需定期查看更新。查阅校内系统: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或学生个人教务系统查询结果。注意事项公示期内的名单仅为初步结果 ,最终录取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若对名单内容有疑问,需在公示期内通过正规渠道反馈,逾期可能无法受理。

三、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 ,请您放心阅读 ,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 、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 、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 ,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 、学士学位授予权 ,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艺术类部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获评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

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本科生26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84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30余人 。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 、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实行部分专业按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 ,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 、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 ,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 。按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有:经济与贸易类含经济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业工程专业;

电气类含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 、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广告方向)、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产品、家具方向) 。其它专业仍按专业招生。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原艺术设计专业所对应的设计学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表演等专业原则上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 ,择优录取。

3、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 ,浙江省内“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名 。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 、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浙江省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

第十四条除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限招男生8名外,其它专业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因专业培养需要,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建筑学、风景园林 、工业设计、广告学专业 。第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 ,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 ,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专业):120分;英语专业:110分;日语、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100分;美术类专业(含中美合作项目):70分。

第十七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八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 、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 ,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非平行志愿或之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 ,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的规则择优录取 。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 ”的规则择优录取。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电子商务(少数民族班)、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在浙江省单列代码招生 ,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类: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美术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浙江省按省美术类统考政策执行 ,按照“分数优先 、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其它招生省份,在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 ,即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校前30名的(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已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同期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直接按考生一志愿专业(专业类或方向)录取,其他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 ,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 、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类专业。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方向)志愿考生 。

美术类综合分(满分750分)=专业总成绩折750分制×50%+文化总成绩(750分制)×50%(文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等比例换算)。

(二)时装表演类: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 ,未通过专业考试者 ,不能录取该专业。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专业成绩为特优的 ,直接录取;专业成绩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

时装表演综合分(满分750分)=专业总成绩折750分制×60%+文化总成绩(750分制)×40%(文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本科之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 ,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

(二)本科之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40分及以上者 ,学校可确保考生录取在“理工实验班 ”;除“理工实验班”和英文授课班等有录取限分要求的专业外,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15分及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就读其之一志愿专业 ,其中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3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者,同时可获得申请进入我校启新学院经济管理、机械电子、电子信息 、材料化学生物等实验班学习资格;其他进档考生,凡填满六个有效(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专业志愿者 ,学校确保考生就读其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专业中的一个 。

(三)本科之一批之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 ,符合我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申请进入启新学院实验班学习 。

(四)设立新生奖学金(须之一批次、之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

1、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 、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300名的,免大学本科全部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 、文科前500名的 ,免大学本科前三年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 、自治区)理科前1500名、文科前700名的,免大学本科前二年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 、文科前900名的,免大学本科之一年学费。以上考生成绩符合规定者优先获得免试保研资格。

2、根据考生高考成绩 ,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不含已享受免学费奖励的新生),其中前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 ,第16至30名奖金额为1500元/人 。

(五)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选派赴美留学的部分费用,更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在浙江省预留少量高分征求志愿计划 ,用于在理科之一批之一次征求志愿时招收高出省一批线50分及以上或高出本校之一批平行志愿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考生,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

第二十二条考生提供书面材料申请(截止至2014年6月25日),经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 ,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之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 ,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之一专业志愿中,具体条件如下:

(一)参加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三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的考生;

(三)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综合测试成绩在95分及以上,填报非“三位一体 ”招生专业 ,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对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四条对高水平运动员 、民族班、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选拔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协议相关要求,被我校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录取的学生 ,不得转专业,但艺术类两个专业方向之间可以互转。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 。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九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 ,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三十条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学生住宿费以1200元/(人·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

第三十一条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单位或个人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20余种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 :0571-86843333

传真:0571-8684399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 *** :0571-86843028。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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