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正文

黑龙江防疫指挥部最新通告71号,防疫指挥部

一 、佳木斯市防疫指挥部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通告(涉疫地区+风险区)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的通告

佳应指布〔2022〕23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 ,我省多地相继发生疫情,特别是新疆、内蒙古等地疫情外溢风险较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压力持续加大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倡导近期非必要不离佳。确需离佳的 ,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情况,不前往涉疫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市域外抵佳人员须提前2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 。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 、近7日内有新疆 、内蒙古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佳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赋黄码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 ,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

黑龙江防疫指挥部最新通告71号,防疫指挥部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五、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及非涉疫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4 ”健康监测。即第1-3天居家不外出 ,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不聚餐 、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

六、所有抵佳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单位 、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

七、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 *** 的场所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 、逢进必查、不漏一人 。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 ,将依法追究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二、2022淅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7号通告(淅川县疾控防疫中心)

淅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自5月12日零时起 ,调整淅川县域内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 、县域内公交、出租车、县域内班车恢复正常运营 。乘客乘坐公共交通,须扫码 、测温 、全程佩戴口罩。营运出租车和班车不得出县,一经发现 ,严肃处理。

二、旅游景区、公共服务场所有条件恢复开放 。县域内景区 、景点、文化馆、图书馆 、博物馆、书店、书屋 、洗浴店、足浴店恢复开放。景区景点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 、测温、扫码等措施 ,开放场所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非必要不聚会 、不聚集 、不聚餐,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并落实好防控措施 。

四、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各类经营主体 、公共交通工具等 ,必须按照要求申领场所码,进入上述区域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 、保持2米间距等措施。

衷心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同心同德、攻坚克难 ,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淅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1日

三 、温岭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8号通告(温岭防疫指挥部通告)

温岭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2月3日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暂不对市民全面开放 。在办事大厅开设急办窗口 ,受理因确有特殊情况需至现场办理的事项,需提前预约。

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掌上办 、邮寄办 ,通过“非接触式 ”途径,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建议广大市民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采用“网上 、掌上申报,证照快递送达 ”的方式办理业务 ,无紧急情况避免前往行政服务中心 。

若邮寄办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证照送达的 ,提供市域范围内双向EMS免费邮寄服务,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申请时选择邮寄,填写好相关邮寄信息 ,邮寄人员会免费上门取件和送达证照。

二、 *** 接访窗口

即日起,温岭市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 ,暂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减少来访群众在 *** 接待场所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在此期间,群众可以通过 *** 、 *** 、写信、手机App等方式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表达诉求 。

*** :12345;

网上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来信:温岭市 *** 局。

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的 *** 问题 ,都会通过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流转办理,得到同走访一样的处理,办理过程同时接受 *** 群众本人的监督。

三 、涉税办事服务

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

2.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 ”“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 ,常用申报、缴税、 *** 和其他涉税申请业务均可办理。您也可通过各办税服务厅 、行政服务中心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3.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果您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如果您需要了解本人2019年度及以后的收入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查询 。

4.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 ,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①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社保费申报、扣款;②已签订TIPS扣款协议且实行批扣的 ,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

如果您需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①登录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点击进入办理缴费;②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③已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

5.咨询预约渠道

如您需要咨询办税缴费相关业务问题,可通过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浙江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如遇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可拨打4008012366寻求技术支持。

四、公安交管业务

车管服务窗口2月3日起暂不对市民全面开放,在办事大厅开设急办窗口 ,受理因确有特殊情况需至现场办理的事项。近期需要办理机动车补换牌证 、6年免检 、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的群众,可以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或浙里办App进行网上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到您手中 。

暂停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办理。1.已经成功预约2020年2月3、4 、5日三天考试的由车管所统一延后调整 ,具体调整时间根据疫情另行通知。2.2020年2月6日至15日在互联网上已经申请考试的学员统一取消,此次申请不计算考试次数和费用,不影响今后预约排序 。

暂停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审验教育、减分学习;暂停科目一 、科目三安全文明、摩托车、满分 、注消可恢复、外籍转入、实习期等考试。

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罚窗口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可使用交管12123App 、浙里办App或“台州公安交警 ”微信公众号办理和交款 。

五、供水业务

建议您通过银行代扣、支付宝 、微信 、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支付缴纳水费。电子发票业务可在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开具。

咨询 *** :86211289、81761025 。

六、供电业务

建议您优先使用线上办电 ,通过下载网上国网App ,进行线上用电申请 、电费缴纳、用电咨询、故障报修等 。

1.供电服务热线:95598;

2.营业厅值班 *** :89963762 、89963221。

七、管道燃气业务

温岭市管道燃气用户请尽量通过微信公众号、银行代扣等第三方支付缴纳气费。咨询 *** :86224963 、86224478 。

各办事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谢谢您的理解!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