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9号令
近日,我区在对域外返普人员和主城区人群聚集公共场所重点人群筛查时发现多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 ,经流调,涉疫点位多 、轨迹复杂,存在局部疫情爆发风险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加强域外来普人员报备管理。
所有大连域外来普人员抵普前24小时要通过“辽事通·e大连 ”微信小程序及 *** 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和单位自主报备,如实准确填报是否途经疫情地区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普。对于高低风险区和七日内有疫情区市县的来普人员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其他人员承诺落实“五天三检三不”要求 。
二、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及住宿场所管理。
自11月25日至11月28日24时,主城区酒吧 、棋牌室、演出场所、歌舞厅、游戏游艺 、剧本杀、体育、网吧等密闭公共场所 、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等托管机构暂时关闭。其他公共场所要进一步加严管理 ,交通卡口、公共交通营运车辆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经营场所 、各级单位等各类场所、机构对进入人员在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的同时,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酒店 、宾馆、民宿、公寓式酒店、旅馆 、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等各类住宿场所,要持续强化对入住人员的排查管理,人员入住时需扫“场所码 ” ,同时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落地即检”等情况,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办理入住 。酒店对入住后人员督促落实“五天三检三不”管控措施。在本区有其他居所人员 ,要积极配合社区管理,自觉落实“五天三检三不”管控措施。医疗机构 、零售药店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对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就诊人或购买“一退两抗 ”药物的用药人,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按要求严格规范登记就诊人和用药人信息 。
三、严格做好区域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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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疫情发展形势,从今日起将在全区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和采样地点以相关单位 、社区通知为准 。涉及相关街道的全体居民服从各属地、各部门及所在社区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区域全员核酸筛查工作 ,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督促本行业 、本单位人员配合做好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四、加强社会面管控。
福利机构 、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暂行封闭管理 ,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消毒、通风,司乘人员要严格个人防护,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党政机关和学校 、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人员执行“两点一线 ”上下班、上下学模式 ,落实落细“扫码、测温 、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 、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 、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 ”的原则,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喜事缓办 、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
五、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查验“四件套 ”和扫“场所码”,尤其是建筑企业及工地要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 ,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
六、做好个人防护。
倡导居民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确需出入公共场建议佩戴KN95或N95以上级别口罩。如出现发热 、咳嗽、乏力、咽痛 、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须规范佩戴口罩 ,尽快到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接触史 。
七、依法规范自身言行。
不信谣 ,不传谣,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各项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妨害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违法的 ,将依据大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通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实时调整。
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入口管控。即日起,都昌东 、蔡岭高速路口和全县所有国道、省道入县路口,除应急公务车辆、救援应急车辆和物资供应车辆外,其余所有入县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一律予以劝返 。确需入县的其他车辆和人员一律从中馆 、都昌西高速路口按照当地公安交警和疫情防控人员指挥有序入县。
二、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区、疫情点关联设区市低风险地区入县的应急救护 、物资保障、 *** 公务、特种任务等车辆经相关单位办理入境车辆报备证手续后放行。
三 、全县所有园区企业运输车辆一律实行保供报备制闭环管理 ,由所属企业负责管控到位,落实点对点对接、预防性消杀 。货车司机从入县路口至企业厂区期间,原则上不得出车 ,卸货完毕立即离县。
四、能正常提供运输资质证明 、司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码证明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民用医疗防护物资的运输车辆查验合格后予以放行。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民用医疗防护物资供应的企业物流车辆,凭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优先配置和交通放行。
五、减少人员流动 。即日起暂停县内公交运营。从严从紧落实“非必要不离县 、非必要不返县”,暂缓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确需离县的,一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报备证明 、居家隔离证明离县 。确需返县的,必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点对点转运。全县所有单位一律停止办理公职人员请假出县审批手续,所有公职人员暂缓离县。非必要的上级检查、调研等常规活动一律请示暂缓 。
六、加强入县班线车辆管控。所有乘客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没有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理要求乘车的 ,一律按照违反防疫规定从严处理,相关涉事车辆一律暂停营运资质。
七、火车站从严落实“四查一戴 ” 、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做实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确保不漏一人;登记信息应于之一时问反馈至居住社区或者工作单位 ,实行点对点管理 。
八、即日起,重点场所实行闭环管理。全县医疗机构除必要的陪护人员以外,禁止探视;影院、KTV歌厅 、网吧、健身房、游泳池等娱乐健身场所一律暂时关停,图书馆暂时闭馆,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学校 、养老院、福利院、监所实行封闭管理。农贸市场 、商超、宾馆、酒店等重要场所 ,严格落实“四查一戴”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
九 、即日起全县所有药店、卫生室、社区诊所暂停销售“退烧、止咳 、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所有卫生院、卫生室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所有发热病人必须实行闭环管理,转运至县级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治。违反的一律停止医保定点资格。
十 、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全县范围内所有旅游景点、博物馆 、商场、超市、宾馆 、餐馆、药店、小区物业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 、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车站码头等交通场站一线服务人员、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其他公共服务从业人员 ,一律按要求接受定期核酸采样。全县居民须立即关注“健康九江”微信公众号,并按提示操作流程完成核酸检测信息网上登记。从即日起,开始全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察组要加强疫情防控督查 ,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频次。对督查组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耍及时整改。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 、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号令
为全力做好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现就我县交通管制有关事宜决定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6日0时起,全县班线客运、农村短途客运 、包车客运、客渡船及城市公交车暂停运营。
二、出租汽车营运范围仅限于谷城县城区,不得超出规定运行范围 ,车辆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严禁载运未佩戴口罩的乘客。对违反本命令的违法营运行为,县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
三 、本县行政区域内 ,高速公路进出口、谷城北站、谷城火车站 、县汽车客运站、国省道及S275省道赵湾至南漳、S251省道茨河至南漳、S368省道五山至丹江口等重要进出口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四 、已购买上述车票的乘客可通过 *** 、售票窗口等方式办理退票业务,各汽车客运站、客运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退票费。
五 、我县道路客运恢复时间另行公告,请广大居民、旅客理解支持!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2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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