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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1月26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宁夏 ***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 ,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在我县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2日19时5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乘坐出租车由天津市前往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21时30分左右到达酒店并办理入住 ,入住后未外出。
11月23日至25日每天8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由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步行前往香河县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办公,19时左右步行返回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
11月23日19时10分左右和11月25日20时2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在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楼下的华欣24小时便利店购物 ,购物大约5分钟。
11月25日13时45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由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乘坐出租车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4时10分左右到达 ,而后排队做核酸,14时45分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香河县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办公,15时10分左右到达公司 。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11月26日8时30分左右 ,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由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步行前往香河县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办公。
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以及居住场所、办公场所的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 。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 ,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联系 *** :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7日
台儿庄疾控发布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截至3月28日24时 ,台儿庄区累计发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
基本情况
病例1 ,女,19岁,在外省工作 ,健身教练,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3月28日11时新冠病毒快速检测阳性,12时PCR检测结果仍为阳性 ,同时样本送市疾控复检,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研判为新冠肺炎病例。
活动轨迹
2022年3月19日早晨7时03分与朋友战某某一起乘坐高铁G7029由苏州工业园区前往上海,全程佩戴口罩 ,7时30分抵达上海站,打车前往上海浦东机场1小时车程,12时左右在浦东机场肯德基就餐 ,后乘坐12时40分的C26754航班飞往三亚,全程佩戴口罩,在飞机上吃午餐 ,于15时40分左右抵达三亚,落地在凤凰机场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7时左右朋友刘某某接二人到达海南土福湾酒店 ,与战某某一起入住1522房间,刘某某送二人入住后离开。晚上去了泳池,现场人不多未佩戴口罩 ,凌晨12时左右酒店叫餐未再外出。
2022年3月20日上午未外出,14时左右在酒店点餐吃饭,17时左右打车去了海边海棠长滩海滩,全程未戴口罩 ,21时左右到北方串吧用餐,22时左右去生意兴隆理发店,当时没有客人 ,在理发店待了1小时左右,后打车回到酒店 。凌晨12时去了酒店健身房,全程未戴口罩 ,大约1小时后回到酒店,未再外出。
2022年3月21日上午未外出,15时左右去酒店SPA室预约SPA服务 ,17时左右去做SPA,20时左右回到酒店餐厅去吃中餐,21时左右回到酒店未外出。
2022年3月22日上午未外出 ,12时30分退房,佩戴口罩,12时55分打车去海屿民宿住宿,下车后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0时左右租车去了夜梦长滩海滩 ,全程未佩戴口罩,大约1小时后回到酒店 。
2022年3月23日上午未外出,12时58分去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核酸检测呈阴性 ,之后返 *** 宿订了外卖,未与外卖员接触拿到外卖。17时左右坐酒店接机车前往凤凰机场,19时05分左右搭乘T4362航班飞往临沂机场全程佩戴口罩。22时25分下飞机 ,未与其他人接触,母亲接机自驾返回,于24日00时30分抵达台儿庄区香格里拉康城小区家中 。
2022年3月24日上午未外出 ,13时30分随其母亲自驾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5时左右送其朋友到小区门口 ,之后未外出。
2022年3月25日上午未外出,下午下楼拿过一次外卖,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未外出。
2022年3月26日上午未外出 ,下午16时30分左右去小区门口超市购买零食,全程戴口罩,后未外出 。
2022年3月27日上午未外出 ,13时30分左右前往小区门口超市购买口罩,14时左右与弟弟骑电动车前往古城东门欢聚螺螺蛳粉店就餐,饭后前往运河医院采集核酸 ,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2022年3月28日未外出。
病例2
基本信息
病例2,男,单位职工 ,已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 。
活动轨迹
3月24日早7:20自驾车送二儿子到实验小学,中午12点下班带二儿子到父母家吃中午饭,接触父亲和母亲。
13:10送二儿子上学 ,然后到单位上班。
18:00时下班回到家,见到病例1,19:00时左右姐姐带两个小孩到家就餐,8点多离开 ,之后未外出 。3月25日
7:20送二儿子到实验小学上学,未下车,直接到单位上班。
中午12点下班带二儿子到父母家吃中午饭。
13:10送二儿子上学 ,自己到单位上班。
18:00带二儿子回家,未再外出 。3月26日
上午11:20左右出门,到马兰屯镇粮所院内百合人家酒店喝满月酒。
14时左右返回父母家。
15:30时左右到固定采样点做核酸检测 。
16时返回康城香格里拉 ,在车库门口玩耍一个小时左右,在楼下见一邻居,与邻居两米之外打了招呼 ,后回家。
18点左右姐姐带两个小孩到家就餐,19点多离开,之后未再外出。3月27日
上午10点左右 ,与二儿子和病例3、病例4到麦芽厂对过的黄花牛肉面吃饭 。
11点左右离开到父母家,下午16时左右离开,返回康城家中,在车库门口玩耍一个小时左右 ,未再外出。
15时做核酸检测。
3月28日7:20分左右送二儿子到台儿庄区实验小学上学 。未戴口罩,未下车。
07:44在恒义和包子糁汤买早点。未戴口罩 。八点多接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到实验小学将二儿子接回家 ,进学校大门里面保卫科,在校园门口接触沙某某,1位老师和3个保安。全程戴口罩。
病例3
基本情况
病例3 ,性别女,年龄35岁,单位职工 ,已接种新冠疫苗3剂次。
活动轨迹
病例3于2022年3月23日22时30分接女儿病例1从临沂机场抵达台儿庄区香格里拉康城小区,同行人员战某某,病例1及战某某出机场未做核酸 ,全程均佩戴口罩,进入家中未再外出 。
3月24日未上班,10时其二姐携女儿来家中玩耍,午饭后离开 ,下午一点半至两点左右带病例1及战某某前往采样点做核酸检测,战某某未做核酸检测,自行打车离开 ,后病例3带病例1自驾回家,与其家人共进晚餐后,此后未再外出。
3月25日未外出 ,除家人外未接触其他人。
3月26日10时去婆婆家 。10:30与公公、婆婆一行五人前往马兰粮所百合人家喝病例2亲属喜酒,同桌共计9人,与其他四人不熟悉 ,不知晓其姓名及联系方式,就餐后于15时抵达婆婆家,停留1小时 ,16时回到康城小区未再外出。
3月27日10时在文化路消防队斜对过沙家烧烤东边面条馆,与其家人吃早餐,后驾车至中医堂至15时离开,前往采样点核酸检测 ,然后四人自驾返回家中,病例3未再外出。
3月28日20时接到通知后居家隔离 。
病例4
病例四,男 ,轨迹与父母相同。
病例5
基本情况
病例5,女,已接种新冠疫苗3剂次。2022年3月28日在台儿庄区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
活动轨迹
3月24日17时左右骑电动四轮车带赵某某至病例2家吃晚饭。19时左右带赵某某返回家中。
3月25日上午9点半左右在运河人家小区楼下带两个孩子玩 ,期间病例五全程佩戴口罩,两个孩子没有佩戴口罩,自述碰见小区小孩骑车子在楼下玩 ,没有和邻居接触 。接到同事 *** 后,两人全程保持距离,佩戴口罩 ,在单元楼下拿到同事送来的圣女果后,送到位于康城小区北门进去东边之一个单元楼楼下二姑姐赵某某手里,之后骑电动四轮车送宋某某至台儿庄古城东门公交车站坐车。
3月26日上午9点左右病例5和丈夫赵某某 、两个孩子骑电动四轮车到涛沟桥风景区游玩,未在风景区内就餐。16时左右返回家中。返回家后带两个孩子在楼下玩了一会儿 ,18时左右到病例二家吃晚饭,19时30分左右带孩子返回家中 。
3月27日病例5自觉身体不适,全天未外出。其丈夫赵某某曾外出为病例5至药店购买药品。
3月28日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入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 。
病例5同住人员详细信息
1.赵某某 ,性别男,无业,在家看小孩 ,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
2.赵某某,性别男,未来之星幼儿园小班学生 ,已接种一针新冠疫苗。
3.赵某某,性别女,儿童 ,未接种新冠疫苗 。
对上述病例已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共排查密切接触者63人,均已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将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
根据患者行动轨迹 ,划定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已全面完成终末消毒等措施。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确诊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之一时间向属地乡镇 、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 ,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 、不传谣 ,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 、少聚集。
台儿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关于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1日21时,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居住我县的吴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寻找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8日17时30分左右 ,该人员由北京生命科学园地铁站乘坐13号线转7号线到朝阳区大郊亭站下车,通过手机拼乘出租车返回香河,车内共计5人,19时30分左右在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附近下车,而后步行前往朋友家中 。
7月29日8时左右,该人员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时左右前往香河县妇幼保健院咨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而后返回香河家中 ,返家后未外出。
7月30日、31日,每天6时左右至8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
8月1日6时左右 ,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8时左右路过公园壹号小区对面小吃店吃早饭,就餐后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10时左右乘坐滴滴出租车前往香河县安抚路宝成沙发材料店 ,在店内时间大约十五分钟,结束后乘坐滴滴出租车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
该人员7月29日由香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该人员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吴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 、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暂不要外出 。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 ,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 *** :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1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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