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苏州通知最新规定如下:(数据更新时间:2022-11-24)
1、出苏州
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有高低风险区或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 ,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 。如确需出行,关注疫情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 ,做好个人防护和出行报备,注意旅途防疫和安全。
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 、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2 、进苏州
常态化防控:苏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 ,所有返苏人员完成落地检(抵达苏州需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 。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实施3天3检(3天3检指3天内间隔24小时完成三次核酸检测。核酸时间从采样时间开始算)
高风险地区:7天居家隔离
落地检(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1次“落地检 ”。省外来返的,要进行3天3检)
低风险地区:3天3检
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建议出行之前先 *** 咨询 ,确认落地要求 。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12号通告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当前新冠病毒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优化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行程
请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 、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如接到核酸检测异常 、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 *** (信息),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以免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
二、优化分类管理
1、对入境人员 ,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
3、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
4、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
5 、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落实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期间倡导做到“四个不得 ”(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 ,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 、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三、落实核酸检测查验
1 、对跨省流动人员,须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和做好后续“3天3检” ,务必之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对省内跨市流动人员,倡导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 ” 。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相关人员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2、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 、跨省长途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各类风险岗位 、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应检尽检”;对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交通运输等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等按行业规定执行。
4.发生本土疫情时,实施一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警戒式核酸筛查 ,由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核酸检测方案及公共场所、轨道交通 、公交等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机制 。
四、严格场所管理
1、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测温、“场所码”扫码入场 、规范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等防疫措施。
2 、严格外部来企人员和企业返岗(实习)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企业。
3、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以及规范佩戴口罩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企业,各地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 。
五、压实主体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引导督促来(返)苏州人员之一时间“落地检 ”和参加属地相应核酸检测。
宾馆、酒店 、民宿、过夜浴场等可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开展“落地检”和后续的核酸检测要求 ,发现涉疫风险人员要之一时间报告。
六、强化联防联控
市民如发现近7日有高低风险区或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未及时报备、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可拨打“12345”或“110 ”,或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
七 、做好个人防护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 。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 ,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继续强化防护意识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 、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一、提前报备行程
请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 、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 ”进行自主申报 ,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如接到核酸检测异常 、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 *** (信息),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以免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
二、优化分类管理
1.对入境人员 ,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
3.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
4.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
5.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落实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期间倡导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 ,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 、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
三 、落实核酸检测查验
1.对跨省流动人员 ,须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 ”和做好后续“3天3检”,务必之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对省内跨市流动人员,倡导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 ,相关人员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2.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 、跨省长途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各类风险岗位、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应检尽检”;对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交通运输等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学校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按行业规定执行。
4.发生本土疫情时,实施一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警戒式核酸筛查 ,由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核酸检测方案及公共场所 、轨道交通、公交等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机制 。
四、严格场所管理
1.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测温 、“场所码 ”扫码入场、规范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 、健康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等防疫措施。
2.严格外部来企人员和企业返岗(实习)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企业。
3.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以及规范佩戴口罩、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 、企业,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 。
五、压实主体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引导督促来(返)苏州人员之一时间“落地检”和参加属地相应核酸检测。
宾馆 、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可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责任 ,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开展“落地检 ”和后续的核酸检测要求,发现涉疫风险人员要之一时间报告。
六 、强化联防联控
市民如发现近7日有高低风险区或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未及时报备、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可拨打“12345”或“110” ,或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 。
七、做好个人防护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 ,继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用公筷 ”等良好习惯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 、鼻塞、流涕、咽痛 、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现在我们国内的问题稳定下来了,人们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正常水平。在这个中秋国庆到来之际,如果是从国外回来 ,是需要进行隔离的。关于苏州境外人员回国的一些具体事项,是要非常注意的,不然就进不了 。
最新消息:上海对目的地为江苏的入境人员实行3+11隔离转运措施(9月12日施行)
根据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5号通告)》:
隔离规定
所有境外来苏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 ,并实施1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措施:苏州市设在各空港口岸的涉外疫情防控转运服务点,对目的地为苏州,且有境外行程史的人员实施全程受控转运。
费用: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3号通告》 ,集中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人员原则上费用自理。
境外回国返苏须知
①从全国所有口岸入境不满14天的境外来苏人员抵苏前必须与属地社区联系 、报备,抵苏后之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到 。
②所有从境外来苏人员 ,必须主动申领“苏城码”,如实申报健康信息和行程史。
苏城码境外人员版
为帮助外籍友人更加便利地使用“苏城码 ”,确保其在苏的生活、学习、工作 、旅游更加顺利,苏州公安正式上线“苏城码”境外人员版。
“苏城码”境外人员版是在原“苏城码 ”的基础上开发的微信版 ,增加了境外人员通过微信申领“苏城码”这个通道 。
点击“苏城码境外人员版”()
后果须知
①凡有隐瞒境外行程史、不如实申报健康信息、不配合接受医学观察 、影响疫情防控正常秩序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②市民如发现违反涉外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形,请及时拨打 *** :12345。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1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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