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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有新冠肺炎病例吗?廊坊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轨迹河北新型肺炎病例

本文目录

  1. 廊坊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轨迹河北新型肺炎病例
  2. 7月30日重庆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张家界的活动轨迹
  3. 11月2日香河县公布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卢某行动轨迹

一、廊坊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轨迹河北新型肺炎病例

》》2021年12月19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 ,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已对其采取管控措施 ,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6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宁夏 ***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在我县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1日,开发区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和次密切接触者陈某,二人部分行程涉及我区。为寻找王某和陈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在我区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1日,三河发布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曾在北京东直门医院就诊的公告:

》》2021年11月11日,三河关于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赵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1月11日,固安县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协查函,通报协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田某某经询问及技侦核查 ,田某某于11月10日返回固安,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1月4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 ,经核实 ,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马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为寻找马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涞水有新冠肺炎病例吗?廊坊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轨迹河北新型肺炎病例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社区报备信息 ,告知新冠病例的密接熊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已将此人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接赵某某现在我市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已将此人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初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近日 ,香河发布晋州市小樵镇浩汇商贸有限公司出现聚集性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现向广大居民发出紧急提醒:

》》2021年11月3日 ,文安县接到疫情协查函,告知裕华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的密切接触者耿某某在我县的行程 。经我县疾控中心调查核实,此人的行程轨迹:

》》2021年11月2日 ,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朱某某在我县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日 ,三河市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闫某某11月1日在我市集中隔离管控,初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寻找闫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日 ,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卢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30日 ,三河市发布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于2021年10月31日到达三河市,目前已经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为寻找李某某在我市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30日 ,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石某某曾在我市活动,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9日 ,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宋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8日 ,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武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为寻找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邓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县 。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三河疾控中心中心接到大厂 ***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部分行程涉及我市 ,经市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6日,大厂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疾控中心转发的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现居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 ,刘某目前未在我县域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4日,香河县疾控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 ,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北京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果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4日,我中心接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 ,告知昌平区新冠病例张某某的密接牛某某现在我市,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9月2日发布进入当地政策

1.在中高风险地区滞留的人员 ,一律不得返冀 。

2.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的低风险地区滞留或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待返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冀,返冀后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在疫情发生地级市城内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滞留待返的人员 ,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冀 ,返冀后跟踪健康监测14天。

二 、7月30日重庆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张家界的活动轨迹

近期在湖南张家界的疫情反复,下面是湖南省疾控中心通报的重庆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我市有活动轨迹,在张家界的朋友 ,最近疫情复发,需要尽量减少出门次数 。

一、活动轨迹

(一)7月21日。9:58自驾车从张花高速的张家界西收费站出站之后前往武陵源区,10:54到达武陵源区军地坪军邸路湘西风情桥头附近停留1个多小时 ,12:18离开前往森林公园,12:40到达森林公园门票站附近停留30多分钟,13:12-17:10从森林公园门票站进入景区游玩(乘坐黄石寨索道上山-黄石寨-乘坐黄石寨索道下山-金鞭溪),17:24到达森林公园门票站停留20多分钟 ,17:45自驾车从森林公园返回武陵源区,18:08到达云上时光客栈住宿。

(二)7月22日 。8:51-16:20从武陵源区标志门进入景区游玩(乘坐天子山索道上山-天子山-乘坐百龙天梯下山),16:57乘车从武陵源区标志门离开 ,17:01到达云上时光客栈住宿 。

(三)7月23日。9:03-15:40从武陵源区标志门进入景区游玩(十里画廊-水绕四门-金鞭溪-水绕四门),15:48从水绕四门停车场乘坐大巴车返回武陵源区,16:27到达云上时光客栈住宿。

(四)7月24日 。8:17自驾车离开武陵源区 ,9:01-15:03到达天门山索道下站乘坐索道在天门山景区游玩 ,15:10从天门山索道下站自驾车离开张家界市。

二、相关要求请广大市民及游客积极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病例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就近核酸检测。同时 ,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接受相关管控 。

(二)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出现“红黄码 ”情况 ,之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相关管控。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 、干咳 、乏力等症状 ,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防控工作大局 ,请广大市民及游客关注官方权威信息,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张家界市各核酸检测机构联系 ***

永定区:

市人民医院:0744-8222270

市中医医院:0744-8222453

张家界大众医院:0744-2251666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附属医院:0744-2222901

市疾控中心:0744-8285899

武陵源区:

武陵源区人民医院:0744-5612796

武陵源区疾控中心:0744-5618320

慈利县:

慈利县人民医院:0744-3222125

慈利县中医医院:0744-3238290

慈利县疾控中心:0744-3223587

桑植县:

桑植县人民医院:0744-6223218

桑植县民族中医院:0744-6223308

桑植县疾控中心:0744-6222998

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三、11月2日香河县公布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卢某行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1月1日 ,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 ,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卢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30日13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卢某与丈夫牛某某由北京东站乘坐938公交车前往香河县 ,15时40分左右在香河县新华大街西口站台下车,下车后与丈夫牛某某乘坐四轮电动车前往香河县自在城小区 。

密切接触者卢某与丈夫牛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卢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 ,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

2、如已经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 ,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 。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 *** :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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