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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疫情防控措施最新公告 疫情防控措施

一 、天津市武清区疫情防控报备咨询 *** 武清疫情防疫办 ***

武清区疫情防控报备咨询 ***

为持续巩固武清区来之不易疫情防控成果 ,守牢守住疫情防线,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来返区居民朋友及时通过津心办、社区报备二维码及 *** 向目的地进行报备 。

各镇街园区报备咨询 *** 如下:

津心办微信小程序报备:

报备入口:扫码进入

报备流程:

①点击“来津报备 ”图标后 ,系统会自动识别填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手机号等认证信息;

②您需要填写来源地 、来津目的、抵津详细地址、抵津时间 、是否有重点地区旅居史 ,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提交后显示“提交成功”即可完成报备。

特别提醒:

①报备后的填报数据会自动推送至对应的社区,方便您在津所处社区、街道、所在区进行查询 、筛选、管理工作。

②如果您到天津出差、旅游或中转 ,在天津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您填写的落脚地只需选至所在区,填报的数据就会直接推送至区相关部门 。

天津武清疫情防控措施最新公告 疫情防控措施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③请您配合疫情防控 ,如实填写您的个人信息与行程轨迹 。您也可以通过扫描您来津后所居住社区提供的报备二维码,填写相关情况进行在线报备。如您已在“津心办”的任意一端进行填报,无需再扫码重复填报 ,两种在线报备渠道任选一种即可。

二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 *** 研究决定 ,现组织实施2023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 *** 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 *** 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5名。

二、 *** 对象及 *** 条件

(一) *** 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 ,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 *** 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 ,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

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2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

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 ,须于报名前(2023年3月13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

3、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 、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 *** 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 *** 党籍或受过党(团)纪 、政纪 、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 、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 ,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 ***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 *** 的其他情形的。

三、 *** 信息发布

*** 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rc.com.cn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www.tjtalents.com.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

笔试缴费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 。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 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 *** 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 *** 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 ,取消该岗位 *** ,由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 ,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

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

改报时间:3月21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 ,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更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更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于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 :022-28013603) 。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 ,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 、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 、地点详见准考证 。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 ,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

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 *** 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 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 ,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 、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 ,实施“容缺后补 ”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 ,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 、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 ,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 ,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 ,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 、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满分为100分 ,及格线为60分 。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 *** 环节 。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笔试 、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 ,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 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 ,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 ,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 *** 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 ,在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

非 *** 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 ,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 *** 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 、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 、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 、学习和工作表现 、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不予聘用 。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 ,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 *** ,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期满后 ,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 、递补

对于在 *** 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 ,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 ,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过程中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 *** 组织实施过程中 ,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 ,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 、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 ,本次公开 *** 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 *** 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 、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

网站咨询:022-28013603(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监督 *** :022-82129992(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1.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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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天津发布启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意见公告

8月4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研究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就汽车消费、家电消费、住房家居消费 、文旅体消费 、夜间消费、农村消费、会展消费 、新型消费及优化消费环境等九大板块 ,提出了20点针对性措施意见 ,以致力于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提振我市的消费信心。

以下为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细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住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利契机,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 ,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以下措施 。

一、鼓励汽车消费

1.增加个人专项摇号指标。定向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 ,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 ”申请人进行配置,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2.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区对个人购买新能源车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巡游车 、网约车)、公交、环卫 、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 。探索氢能交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在我市大型钢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网路货运平台企业等领域推广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 、市城市管理委 、市商务局、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3.搞活二手车市场。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接入线上交易平台,扩大线上交易规模 。鼓励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发挥企业品牌优势 ,推出符合企业标准的二手车。落实国家部署 ,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家电消费

4.强化家电消费扶持 。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 ,针对滨海新区 、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 、静海区、蓟州区等县域六区,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 *** 、仓储配送中心 、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区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引导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 、空调 、电视机、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开展家电促销活动。积极举办“惠民补贴消费月”“家电购物节”“暖心家装节 ”等活动 ,鼓励大型商场、家电生产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以打折 、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 。(市商务局、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扩大住房家居消费

6.稳定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分区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型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银保监局、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扩大家居消费 。鼓励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卖房加赠家装、家具 、家电等活动 ,释放消费潜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文旅体消费

8.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整合优化我市在河、海 、港、洋楼以及海鲜美食、跨境电商等方面优势资源 ,拓展海河游 、乡村游、非遗游等,串联“吃住行游购娱”多种业态,精心设计亲海体验、休闲露营 、洋楼打卡、乡村休闲、酷享悦动 、舌尖食趣等一批主题旅游消费路线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各区人民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文旅市场线上线下合作。加强与大型 *** 直播平台合作 ,开展天津文旅产品的直播带货活动,免费在线促销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产品。高水平开展“你好天津”系列直播活动,做好“天津有礼 ”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 ,打造“天津有礼”礼盒套装 。引导品牌主体创新开展旅游商品线上营销,支持开办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构建文旅消费新场景。充分利用东疆港水域,发挥船艇运动协会作用 ,打造东疆港海上运动基地 。依托东丽湖优美自然风光,打造东丽湖露营基地 。持续开发V1汽车世界,建设集名车展销、驾驶体验、赛车驾训 、专业汽车赛事等于一体的汽车产业特色项目。加大对蓟州民宿等特色消费场所的宣传推介 ,举办五大道咖啡节、东丽湖文化旅游体育节等品牌活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 、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繁荣夜间消费

11.打响“夜津城”品牌 。打造“夜购津货 ”“夜品津味”“夜游海河”“夜赏津曲 ”“夜嗨津城”“夜读津城”六张名片,引导全市重点商场、商业街、夜市 、文旅 、餐饮等商户推出形式多样的夜间优惠折扣、新品发布、灯光秀 、艺术品鉴赏等活动。支持各区举办夜市、啤酒节、美食节 、音乐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丰富夜间活动内涵 。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博物馆 、美术馆、艺术馆以及旅游景区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开设夜间艺术讲座、沙龙 、分享会、游园会等。鼓励海河游船在周末和节假日延长营业时间。发布《天津深夜食堂地图(3.0版)》 ,建立深夜食堂联盟 ,打造最美“夜津城 ”好去处、最美夜购门店 、最美夜逛商圈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商务局、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活农村消费

13.加快开展消费品下乡。组织日用消费品 、家电、家居、汽车等企业举办“品质消费农村行 ”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引导一批实力强 、信誉好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流动售货车送货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居民提供食品、日用品、小家电 、农资等各类商品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关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农产品进城。引导电商平台加大“津农精品”采销力度 ,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组织更多品牌农业企业通过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销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 ”品牌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委 、有关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强会展消费

15.安全有序恢复展会活动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 ,有序恢复举办会议、展览 、展销等活动,助力消费市场恢复。(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展销联动。加快引进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展会项目,按照展览面积 ,对展览主办单位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吸引展会向天津集聚 。利用自行车、家具 、食品等消费品展会打响天津消费品产品知名度,提振消费信心。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 、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展会 ,提升影响力。(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有关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新型消费

17.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 。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壮大“互联网”旅游、养老 、家政 、体育、健康、托育等消费新业态。鼓励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 ,引导餐饮 、商超、菜市场、药店等拓展线上渠道 ,打造“云上商店” 、“云上街区 ”。引导实体商家利用达人探店、博主种草、用户点评等方式吸引线上客流转化为现实购买力 。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商业街区 、旅游景区、居民社区布局智慧商店、智慧餐厅 、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等智慧门店。(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 、优化消费环境

18.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打响海河国际消费季品牌,实行“一区一主题”、“一业一方案” ,构建“周周有精彩、月月有新意 ”的丰富场景 。开展“津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强化市区联动 、政银联手、区域协同,围绕百货、家电 、汽车、餐饮等商品开展打折促销。用好寒暑假及劳动节、中秋节 、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 ,鼓励开展周末周边、母婴亲子、餐饮美食 、民俗集市 、夜间消费、文博文创、新品首发首秀等各种形式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类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举办店庆 、周年庆、 *** 节等优惠促销。深入开展振兴老字号行动,支持消费品老字号建设旗舰店、体验店 ,鼓励老字号打造“天津礼物”品牌,做大做强老字号品牌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消费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大宗消费 、新型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 ,支持新型业态发展。推广“商圈融资 ”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延期还本付息,向零售、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提供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充分发挥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渤银E贷—海河贷”,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 。(市金融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严格落实 *** 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机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 *** 绿色通道,降低消费 *** 成本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委 、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服务业消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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