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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白云区人民医院

一、肇庆高要区新增病例行动轨迹详情肇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肇庆市高要区在外省来肇货车司机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年10月20日0—12时,肇庆市高要区在外省来肇货车司机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为跨区域协查发现 。

该病例来肇后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9日

00:00-16:22驾驶货车来肇途中 ,期间无在高速肇庆段停留;

16:22经广昆高速蚬岗高速出口进入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

16:22-16:25到蚬岗镇高速出口正新轮胎门口的地磅站过地磅;

16:25-16:54到蚬岗高速出口转左约1公里的保育场卸货;

白云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白云区人民医院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16:50-16:54到蚬岗镇高速出口正新轮胎门口的地磅站再次过地磅;

16:54-17:01到蚬岗镇金戊羊市场附近停车;

17:01-19:06到蚬岗镇新疆大盘鸡餐馆用晚餐;

19:06-19:09到蚬岗镇金戊便利店购物;

19:09后入住肇庆市高要区跨越龙商务酒店后无外出,直至被管控并转至隔离场所 。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 ,并查看本人健康码,若有时空交集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请主动向村报备 ,并按指引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政策咨询或涉疫有关服务可致电党群服务热线:0758-8556676

二 、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16 、第17例活动轨迹

江门市第16例患者小欧,7岁,湖南岳阳人 ,平日与父亲、母亲一家3口居住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保利花园,其父亲为欧某。

江门市第17例患者刘某,61岁 ,湖南岳阳人,平日与儿子生活在湖北省武汉市 。其女婿为欧某。

1月21日,刘某与妻子、孙女共3人从湖北省武汉市乘坐高铁前往广州南站 ,后乘坐女婿欧某私家车回鹤山 ,与小欧团聚。

1月22日11时许,小欧 、刘某等一家6人一起外出,随欧某驾车到沙坪街道大鹏路凤阁楼饭店大厅吃午餐 ,11时45分到桃源镇龙溪附近325国道旁的草莓园摘草莓,13时10分到达新华市场,小欧母亲和外婆下车进市场买菜 ,小欧、刘某与其他家人在车上等待,13时43分到大润发超市购物,15时15分回家后未外出 。

1月23日两位患者无外出。1月24日 ,小欧与父亲欧某到小区花园骑自行车。1月25日13时44分,小欧与外公刘某等人在小区花园散步外,其余时间均无外出 。

1月26日-2月6日两位患者均无外出。因欧某在2月6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小欧于2月7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于当天收入鹤山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并做检测,下午送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进一步治疗 ,2月8日患者出现咳嗽、乏力 ,无发热,经过检测被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刘某于2月7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当天被收入鹤山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并做检测 ,当天下午送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进一步治疗,2月8日出现咳嗽 、乏力,无发热 ,经检测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

三、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8、第9例活动轨迹及排查情况

一 、2名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蔡某,女,55岁;患者张某 ,男,59岁。两人为夫妻,无业 ,共同生活居住在江门市江海区海逸华庭逸峰轩,帮儿子在家带小孩。1月17日起,两患者在浙江温州市家中居住 ,没有外出 。1月25日 ,两人与儿子一道,到蔡某在浙江温州市的弟弟家中拜年,逗留约2小时 ,在弟弟家吃晚饭时,两人分别坐在弟弟两侧 。此后几日,两人先后向3位亲戚拜年。

1月30日 ,两患者与儿子、儿媳、2名孙儿自驾车,由温州市出发,途中曾停靠多个服务区 ,从中山横栏下高速,经外海大桥于31日凌晨1时35分到达小区门口,1时46分上电梯回家。1月31日至2月2日 ,全家在家,没有外出 。

2月1日,蔡某等人得知 ,其在浙江温州的弟弟于1月27日出现不适症状 ,于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月3日,蔡某前往中山市古镇镇外海大桥底下的菜市场购物,全程戴口罩。

2月3日晚7时许 ,儿子开私家车,送蔡某与丈夫到江门市中心医院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 。2月4日,蔡某与丈夫被初筛结果阳性 ,两患者被隔离治疗。2月5日,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确诊蔡某与丈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判断蔡某及丈夫是因为家庭聚集而感染。

二 、2名患者接触者排查情况

经过走访、调查,对蔡某与她丈夫检测阳性后未采取有效防护的接触者进行追踪,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人 ,为两患者的家属,分别为儿子、儿媳 、2个孙儿,与蔡某一同居住 ,其中一名孙子正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观察 ,其他3人居家隔离 。

4人身体暂无不适症状。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与患者接触期间,均有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对蔡某在江门使用过的电梯 、车辆等,已开展卫生消毒 。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 ,对蔡某一家的生活垃圾已专门处理。对所在社区已全面消毒。

现在全国疫情仍然处于高发期,对此,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呼吁:

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患者活动场所有接触的人员 ,要之一时间报所在社区、村居登记,由各社区、村居向市卫健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身体情况,或致电当地防疫 *** 登记和咨询检测就诊 ***  ,并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天2次测量体温 。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自己或周边人有异常情况 ,应立即戴口罩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检测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四 、日照通报广州确诊病例密接活动轨迹最新消息

2021年6月15日,接市疾控中心转发协查函 ,函告广州南沙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返回莒县 ,并多次在县内活动。目前,王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5人已全部在县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相关症状 ,县疾控中心已对其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现将进一步寻找与王某某活动轨迹重合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王某某,男,29岁 ,家庭地址:城阳街道晨曦名郡小区 。

6月9日11:40从深圳乘坐联合航空KN5868次航班于14:30飞至日照。

6月9日14:40左右搭乘出租车于15:30回到家中。

6月9日16:30自驾车从家中到县人民医院沭东院区进行核酸检测 。约17:00完成核酸检测,随后驾车返回家中。

6月10日 、11日自驾车到其日照工作单位上班,自述工作期间戴口罩 ,因刚从广州返回原因,在单位餐厅单独就餐,无近距离接触人员。

6月12日12:00至12:30同妻子到蓝湾超市负一楼购物 ,全程佩戴口罩,购物完毕后返回家中,之后居家未外出 。

6月13日、14日 ,居家未外出。

紧急提醒!6月9日至6月14日期间 ,如有与上述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请立即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咨询,联系 *** 0633-6222470 ,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到就近采样点采样检测 。若有发热、乏力 、干咳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 ,由120专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莒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五、江门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第4例活动轨迹及排查情况

一、第4例患者有关情况

第4例确诊病例姓李 ,男性,19岁,家住开平市金鸡镇 ,之前在武汉市江岸区当厨工,1月20日,他与同事 、老乡邓某一起驾车 ,从武汉出发 ,于1月21日凌晨2时42分到达开平 。经过有关部门多方走访,了解到李某在开平活动情况:

到达开平后,李某与邓某在祥龙中路澳味餐馆吃饭 ,随后到位于祥龙三区45号的邓某家中短暂休息 。6时45分,李某出门搭乘摩托车到宝庭园附近下车,于7时18分许坐客车 ,8时4分到达开平市金鸡镇,9时40分许与母亲等亲人汇合,坐母亲摩托车到金鸡镇圩 ,李某与3名亲人一起登上台山那扶总站开往长沙车站的客车,10时40分许在长沙车站下车。

下车后,李某等4人打滴滴快车到长兴路威尼斯沐足店附近下车 ,步行至步行街龙尾的翠园餐馆,与表伯、表母聚餐。饭后,李某四人步行至益华广场后面的日兴药店约上堂嫂 ,5人在益华广场的酷宝贝童装店买衣服、在梦幻成真游乐园坐碰碰车 。

13时45分许 ,5人离开。李某堂嫂回去上班,李某等四人步行至祥苑路海清甜甜品店吃糖水。15时8分,李某等四人打滴滴快车至长沙车站附近 ,15时41分许在碧丽宫酒店附近搭乘面包车回金鸡镇 。16时28分到达金鸡镇圩后各自回家,李某回家休息。

1月22日下午4时,李某到开平市金鸡镇游东田心村 ,参加同学关某的入伙喜宴,李某坐靠近水塘第二席,同席人员共10人。当晚8时21分许 ,李某和同学李某至金鸡镇圩搭乘面包车到开平市区宝庭园附近下车,在周边闲逛后,于10时2分坐一辆小汽车到花园酒店附近的IDO酒吧饮酒 ,1月23日凌晨4时25分独自步行到附近的美宜佳超市买烟,3分钟后返回酒吧,于凌晨5时2分与另外两名男子坐出租车 ,到祥和路鱼生粥宵夜档吃宵夜 ,5时44分许坐出租车至长沙车站,5时59分由长沙车站搭乘往台山市那扶总站的客车回金鸡镇 。

期间,李某因睡过头 ,7时28分许抵达台山市那扶总站后,再于7时31分搭乘同一辆客车回金鸡镇,并于8时15分许抵达金鸡镇下车。随后 ,李某父亲驾摩托车载李某回家。李某在家休息后,当晚6时到村路边小卖部玩乐至当晚9时30分许回家 。

1月24日上午李某在家,14时许 ,李某和其伯父 、六叔到自家鱼塘捉鱼,随后回家吃团年饭。当晚9时45分,李某驾摩托车至金鸡镇圩三品三贡奶茶店买奶茶 ,随后载其堂弟回家。

1月25日,李某上午 、中午一直在家,14时许到村路边小卖部玩乐 ,期间回家吃晚饭后继续到小卖部玩乐至1月26日凌晨1时30分许回家 。

1月26日13时30分许 ,李某到村路边小卖部玩乐 。16时26分,村干部联系李某做好登记和要求戴口罩。随后李某回家,一直居家隔离 ,每天登记体温和症状,无发热,但少咳。

2月1日晚上 ,经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月2日,江门市中心医院报告为江门开平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患者正在江门市中心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情稳定。

二、接触者排查情况

经过走访、排查,确定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共有10人 。包括李某的父亲 、母亲、妹妹、祖母四人;叔叔一家四口;其同事邓某 、朋友李某。目前1人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其余9人已被送往定点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 ,并进行医学和健康观察,有关信息将之一时间公布。李某的表伯夫妇和堂嫂等其他接触者已实施居家隔离 。

相关司机、乘客、餐饮 、商场等接触人员排查已全面展开,部分人员已找到 ,严格落实居家隔离。

三、进一步加大对同活动场所人员的排查

有关方面已对李某所居住的村小组共31个村民在村集中隔离 ,并多次对李某住所及周边、明确前往过的处所等,开展卫生消毒处理。2月1日上午,疾控部门已对患者居住地村小组进行了终末消毒 ,以消灭病人所播散的 、遗留在居室和各种物体上的存活的病原体,使疫点无害化 。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对李某家庭生活垃圾进行专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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