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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疫情防控公告?新型疫情

一、新乡发布疫情防控提示新乡最新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感染者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 ,严防疫情输入我市,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近期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新返新人员、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及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之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有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新人员 ,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

二、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地市,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 *** 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外地来新返新人员抵新后 ,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咽痛 、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自行诊治 ,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等 。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复杂性 、不确定性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 、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 、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四、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有效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及早接种疫苗,接种过第二剂次满6个月的市民请及时接种加强针 ,做到应接尽接,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

二 、新乡东站防疫政策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市分别在各高速、国省道干线公路入口处设立疫情防控卡点。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和车辆进行劝返或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新乡疫情防控公告?新型疫情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凭近两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近14天绿色行程卡进入新乡市域。进入新乡市后 ,要主动向所在社区 、村委会或接待单位所在居委会报告 ,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 ,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

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地人员,须配合验证自身健康绿码和近14天绿色行程卡才能入驻酒店或业务接待单位 。进入新乡市后 ,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接待单位所在居委会报告,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 ,身体如有发烧 、咳嗽等不适,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必要时 ,报经上一级人民 *** 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 、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 、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 ,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三 、新乡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新乡市疾控中心公告)

近期 ,浙江省宁波市、绍兴市及杭州市多地市相继报告新增本土新冠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市民:

一、有下列情况的来新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11月22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 、宁波市和绍兴市旅居史的人员;

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请以上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所在单位 、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 ,配合当地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远行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远行 ,不前往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 。如须前往 ,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后之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 、个人防护不松懈

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不聚集 、不扎堆、不去空气密闭的场所,注意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 、机场、车站、码头 、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四 、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 、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 、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 ,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8日

四、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第3号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 ,尤其是近期西北旅游相关疫情波及范围广,潜在风险人员跨地区流动性大,病毒传染性强 ,加上秋冬季气候因素的叠加,发生输入性疫情风险增大。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 、市民主动报备行程信息 。

全市各社区、法人单位正在进行近期有涉疫地区活动轨迹人员的排查工作 ,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如果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信息 ,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 、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

二、重点场所强化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 、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 、火车站 、汽车站、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把戴口罩、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及通风消毒作为刚性规定,防止流于形式。公交车 、出租车严格落实乘客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 。各重点场所在人员排查时 ,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学校严格疫情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有专 *** 领导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全体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培训,认真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 、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 、“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 。按时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 ,加快医校协同对接,引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流感疫苗 ,确保学校安全。

四 、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物 。

从10月27日起,新乡全市范围内各零售药店销售的退烧类药物全部下架,止咳类 、抗病毒类、抗生素类等药物须顾客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广大市民如出现头痛发热、咳嗽乏力 、嗅觉减退等异常症状 ,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

五、个人提高健康责任意识。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牢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之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出省、不跨市县,确需出省的要做好自我防护 ,在离新或返新前提前48小时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协助 、配合、服从社区防控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不主动报备、瞒报 、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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