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 *** 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更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 、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 ,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 ,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 *** 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 *** 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更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 ,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 ,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 ,形成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 、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 *** 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州) 、县(市、区)人民 *** 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 *** 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二 、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更高行政领导机构 。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二)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四)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 *** 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三 、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 ,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 ,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 、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 、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 、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通信、信息 *** 、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 、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各地区 、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 ,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
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 ***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 *** 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 、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 ,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 ,以及紧急调集 、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 、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 、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之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 、 *** 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 、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 、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 ,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
(一)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 、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 、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 、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 、民航事故、基础信息 *** 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 、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 *** 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
中国人民 *** 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三)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 *** 、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 、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 ,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
地方各级人民 *** 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四)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 、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 ,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 、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 ,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 、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
(七)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 、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 ,维护社会秩序。
(八)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九)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 、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 ,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 *** 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十)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分别负责煤、电、油 、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 、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
(十一)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 、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 ,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 、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 、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广播、电视、 *** 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 、避险、自救、互救 、减灾等常识 ,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迟报 、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则
(一)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预案发布日期为2006年1月8日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对全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更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我省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 ***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l.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 、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因三 、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中病原微生物泄露引发的环境安全事故。 1.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 、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 、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6)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 ,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7)由于自然 、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8)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9)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1.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 、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 l.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 ,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4 、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因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方面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指导全省的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 。核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 1.4.1超出事件发生地市(区、县)人民 *** 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1.4.2跨市(区、县)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 1.4.3省 *** 或者省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 、衍生的环境事件。 l.5工作原则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 *** 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 、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 ,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更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省 *** 的统一领导下 ,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生态危害、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充分发挥地方人民 *** 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 ,实行分级响应。(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 、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 *** ,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 2组织机构与职责黑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 、综合协调机构、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领导机构成立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主管副省长任组长 ,省 *** 主管副秘书长和省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 、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厅 、省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期间,省环境污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总指挥部 ,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省环保局 。主要负责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 ,及时了解情况,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省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2各成员单位职责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对工作 ,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协调 、组织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 ,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 、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省建设厅负责协调和指导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 ,确保城市供水 、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 、公共客运、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省交通厅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省水利厅负责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省农委负责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草场、农田 、渔业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畜禽养殖等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省林业厅负责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森林 、林地、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并及时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省气象局负责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2.3综合协调机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省 *** 及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认真落实省及国家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②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黑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③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④综合协调全省各级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⑤受理应急事件报警 ,传达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指令,调度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理;⑥负责与国家 、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及其成员单位信息沟通;⑦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⑧办理和督促落实省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 2.4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 ,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增援请求。必要时,省 *** 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5各级人民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各(县、区)地方各级人民 *** 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由地方人民 *** 确定 。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时,由省人民 ***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重大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当地的市(区 、县) ***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2.6专家咨询机构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 ,聘请省环保系统及我省有关科研单位和军队有关专家组成。主要工作为:为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处理 3.1.1省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市(地)、县(区)环保局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省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 、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包括对突发在境外但有可能对我省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及时向 *** 报告 。 3.l.2省 ***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 *** 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 、统计分析 ,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3.2预防工作(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 、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省危险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 。了解国内外的有关应对污染事件的技术信息 、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软件开发工作 。研究开发并建立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 3.3预警及措施按照突发事件严重
(一)承担管理 、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 ,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 、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土地 、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市(地)、县(市)人民 *** 及相关单位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法规的行为;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组织编制和实施省级土地、矿产综合性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土地利用、矿产勘查等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 、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审批市县级土地复垦整理等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 *** 审批的涉及土地 、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组织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 ,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 、省 *** 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勘测、地籍调查 、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省级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承办由省人民 *** 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 。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完善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 *** 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 、作价出资、 *** 收购收回、 *** 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等 *** 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和监督落实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承担应由省级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全省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 ,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中介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 *** 审批登记;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省级规划矿区;负责管理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承担特定矿种 、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统一管理全省国家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 、地质勘查成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利用调查、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资源政策研究 ,提供全省矿产资源数据。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管城市地质、农业地质 、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而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 、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监管资金使用 。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资金 、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 、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及成果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家出资的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管理工作;依法审查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 ,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省 *** 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0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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