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落细落实防控措施 、有效抓好疫情处置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疫情防控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国疫情总体呈较快发展态势,疫情波及面广,部分地方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风险,一些地方面临抗疫三年以来最复杂、最严峻的形势 。
近期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不是针对疫情防控本身,而是集中在防控措施简单化、层层加码 、“一刀切”、忽视群众诉求等方面,有的地方随意扩大管控区域和人员范围、一封了之,有的封控后长时间不解封,有的地方未经批准 、动不动就“静默 ”。
三类人群重症风险更高
一是老年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感染新冠病毒后引发重症的危险人群,而80岁以上高龄人群更是重症的高危人群。老年人更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这些个人防护的基本措施 。
二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在临床中,有基础病特别是合并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 、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基础疾病的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引发重症的风险更高。
三是未接种疫苗的人群,接种疫苗可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关于封控和解封
长期封控不仅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还容易造成焦虑的情绪,引发生活困难,这种情况必须予以纠偏和避免 。
原则上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域的划定范围,但要及时通过核酸筛查和疫情研判,快封快解。
对风险人员的判定,要以现场流调为依据,不得通过时空伴随扩大范围,造成大面积的误伤,更大限度降低因疫情给群众带来的不便。
关于居家隔离人员
居家隔离人员的共同居住者或者陪护人员要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要求:
一是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确需外出人员,要向社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
二是尽量不进入居家隔离人员的房间,避免共用卫生间和生活用品等,如果有任何的直接接触或者需要处理污染物,应做好自我防护,及时进行双手的清洁与消毒。
三是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这种有重症风险的人群,不要作为居家隔离人员的陪护人员。
关于查处“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行为
对于核酸检测工作,严格检测资质的准入和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对检测机构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 。
今年以来,北京 、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 、内蒙古等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都对检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罚,有的违法机构和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这样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防控六坚持:坚持科学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保持手卫生,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饮食卫生,做好日常清洁消毒 。
2.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随身携带口罩。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 、需要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等情形下应及时戴口罩。
3.预防病毒传播保持手卫生 ,清洁双手前尽量不要触碰口、眼、鼻;咳嗽 、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肘部衣物遮掩 。
4.有症状速就医,拖延只会误时机。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牢记食品安全五原则:食物处理前后洗手,选择新鲜干净的食物 ,加工器具保持清洁,生熟分开,食物彻底煮熟 。
6.疫情防控不能放松警惕 ,进出农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坚持佩戴口罩 、配合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7.公众应坚持做好防护,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保持社交距离,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护自己是对防疫的贡献。
8.保持警惕不等于恐慌紧张 ,新冠肺炎可防可治,无需过分恐惧。科学防疫,不抢购、不囤积 ,不信谣、不传谣 。
9.公众有义务配合防疫工作,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如遇检查,请给予理解与配合 ,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10.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需坚持做到科学佩戴口罩 、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提高健康素养和做好社区防控。
11.共同战疫,需要您的一份力 ,如遇测温 、查证、验码、登记,请主动配合,给予一份理解 。
12.抗击疫情 ,你我有责,不随意散播他人隐私,我们共同的敌人是病毒;只送祝福 ,不传谣言,别让错误信息帮倒忙。
1.防控六坚持:坚持科学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保持手卫生,做好健康监测,做好饮食卫生,做好日常清洁消毒。
2.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出门随身携带口罩 。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需要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等情形下应及时戴口罩。
3.预防病毒传播保持手卫生,清洁双手前尽量不要触碰口 、眼、鼻;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肘部衣物遮掩。
4.有症状速就医,拖延只会误时机 。如有发热、咳嗽 、咽痛等症状 ,应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牢记食品安全五原则:食物处理前后洗手,选择新鲜干净的食物,加工器具保持清洁 ,生熟分开,食物彻底煮熟。
6.疫情防控不能放松警惕,进出农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坚持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 ,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
7.公众应坚持做好防护,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护自己是对防疫的贡献。
8.保持警惕不等于恐慌紧张,新冠肺炎可防可治,无需过分恐惧。科学防疫 ,不抢购 、不囤积,不信谣、不传谣。
9.公众有义务配合防疫工作,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 ,如遇检查,请给予理解与配合,对自己负责 ,也对他人负责 。
10.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需坚持做到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 、加强通风消毒、提高健康素养和做好社区防控。
11.共同战疫,需要您的一份力,如遇测温、查证 、验码、登记 ,请主动配合,给予一份理解。
12.抗击疫情,你我有责 ,不随意散播他人隐私,我们共同的敌人是病毒;只送祝福,不传谣言,别让错误信息帮倒忙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近期,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 ,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持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 ,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 、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 ,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等区域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 、减少频次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 、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 、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 ,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 ,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 、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作出专项安排 。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 ,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 ”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 、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 、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 、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 ,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 、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 、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 、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 、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 、“一刀切 ”、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 *** 、官僚主义 ,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更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7日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10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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