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地车限号规则:
一、早晚高峰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工作日每日7:00-9:00 、16:00-19:00(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限行车辆: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天津市机动车
限行区域: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 、尾号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工作日每日7:00-19:00(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限行车辆:天津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
限行区域: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限行规则: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2月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 、1和6、2和7、3和8 、4和9(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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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至8日为国庆假期 ,根据天津市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 ,不受“尾号限行及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限制,可正常上路行驶,但货运机动车仍需遵守相关限行规定。
10月5日起 ,本市尾号限行进入新一轮轮换期,在本轮换期内(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 、1和6、2和7、3和8 。10月9日(星期五)为节后上班日 ,当天限行机动车尾号为3和8,广大车主或驾驶人应及时关注尾号轮换信息,合理调整出行时间、出行方式 ,以免因疏忽大意违反限行规定。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 、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 、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交管局-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天津市限号规则如下:
早晚高峰限行: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29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 、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外埠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可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后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尾号限行:工作日每日7时至19时 ,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号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具体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29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 、3和8、4和9、5和0;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0 、1和6、2和7、3和8 、4和9;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 、2和7、3和8;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9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 、5和0、1和6、2和7。
不受限车辆: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环卫、园林 、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新能源汽车(以车辆登记信息为准)不受限号措施限制。其他规定: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道路通行管理,分别按照天津市载货汽车和同规格载货汽车限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方便其出行。
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 ,天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分别为4和9、5和0 、1和6、2和7、3和8。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 、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 、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 、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 ”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 、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 ,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车辆 、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 、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 ,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7月8日我市限行尾号新轮换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 ,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 、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分别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 、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 、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 、5和0、1和6、2和7 、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 、1和6、2和7。
以上机动车车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 ,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公共汽车 、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 、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9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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