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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最新传染病疫情情况公布,黑龙江艾滋病人数

一、隐瞒传染病疫情触犯什么法律责任

隐瞒疫情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 ***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 ***  、上级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 ,或者隐瞒 、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 、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 、渎职行为。

二、涿州最新疫情消息河北涿州市疫情最新消息今天

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居民实行3天居家隔离的通告

黑龙江最新传染病疫情情况公布,黑龙江艾滋病人数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鉴于我市出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3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实行全员免费核酸检测。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从事生产生活 、居住往来的所有人员

二、实行时间

2022年3月8日15时—2022年3月11日24时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响应迅速 、协调联动、管理有序、保障有力和管属地必须管隔离 、管行业必须管隔离的原则 。除以下情况外,全市农村以村为单元、城区以小区为单元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居家隔离。

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可以出入小区,从事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

2.超市 、农贸市场等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单位允许营业;

3.保障城乡正常运转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有效核酸证明 、单位证明进行相关活动;

4.保障北京生产生活的经营单位 ,人员凭核酸证明、车辆凭通行证进行“点对点”相关活动;

5.必要的保民生企业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市委、市 *** 将举全市之力保障广大居民日常生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做到不流动 、不聚集、不串门,齐心协力、群防群控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涿州进京列车全部停售

目前涿州开往北京方向的列车属于停运状态,具体运行时间请及时关注12306的官方通知 。目前所有需要进京的人员,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预留充足时间,同时准备好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绿色健康码和行程卡。

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2月25日以来 ,广东省东莞市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山东省青岛市 、上海普陀区等地相继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在此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备

1.2022年2月10日以来有广东东莞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2.2022年2月14日以来有黑龙江哈尔滨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3.2022年2月14日以来有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4.2022年2月15日以来有山东青岛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5.2022年2月15日以来有上海普陀区 、松江区、嘉定区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6.2022年2月17日以来有河北邢台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7.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涿人员;

8.与公布的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9.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人员;

请上述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 、单位报备 ,并配合做好测温验码 、核酸证明查验、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倡导非必要不离涿。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报告确诊病例地区以及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报备 ,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 ,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四、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 ,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 ,积极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 、一米距等疫情防控规定。

五 、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和减少重症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研究显示,接种加强针能够有效预防变异毒株 。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或满足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公众,请尽快主动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六 、落实防控责任

符合上述要求报备的各类风险人群,应之一时间主动报备,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如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6日

》》》、全国隔离政策查询 、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保定核酸检测查询、

三 、疫情期间故意传播传染病罪判几年

疫情期间若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违法行为,涉嫌以危险 *** 危害公共安全罪,会被判处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 *** 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之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 、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四、传染病的分类及疫情报告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法定的37种传染病分为甲、乙 、丙三类 。

1.甲类传染病鼠疫 ,霍乱。

2.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 ,艾滋病,淋病j梅毒,脊髓灰质炎 ,麻疹 ,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 ,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 ,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登革热 ,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

发现甲类传染病,在城镇应于6h内报告,在农村应于12h内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 ,在城镇应于12h内报告,在农村应于24h内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无论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均应于24h内报告。对于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实行甲类管理。

五、如何启动传染病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卫生部令第37号 ,2006年8月24日修改)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 ,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 、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 ,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 、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 、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 、咨询热线 *** ,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 *** 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 、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 ,开展技术指导 。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 *** 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 ,构建覆盖国家、省 、市(地)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 *** 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 、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 、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 、疫情收报、核对、自查 、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 ,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 *** 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 ”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 、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

第十二条铁路 、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 ,由中国人民 *** 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

第十五条各级 ***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 ,定期进行监督 、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 、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 ,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 *** 报告;未实行 *** 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 ***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 ,实行 *** 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 *** 报告;未实行 *** 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 *** 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 *** 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 *** 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具备 *** 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 *** 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 *** 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 ,2小时内进行 *** 直报,同时以 *** 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 *** 报告 ,同时向上一级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调查

第二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 、判定性质 ,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 、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 ,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

第二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 ,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 、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 ,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 、控制措施 ,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 ,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 、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 ,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 、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 *** 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 ,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 、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 ,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 ,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布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第三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 、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 ,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 、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 、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 ,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 、缓报 、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一条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 ,对其经营者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 、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ware天猫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 ***  、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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