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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防疫法律知识 依法防疫法律知识四十三问

一、2020关于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范文5篇

没有被禁锢的城 ,只有不离开的爱 。在疫情面前 ,依旧有许许多多的勇士 。小偏整理了2020关于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范文 5篇,欢迎参考借鉴。

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一

2020年的开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 ,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挑战。保障后勤大后方,驰援湖北武汉最前线,连日来 ,一批批医疗设备 、防护装备和生活物资源源不断涌向湖北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物资供应不出差错也是战胜疫情的重要保证。在守好物资保障阵地的战斗中,创新技术走向前台,为抗疫立下了汗马功劳 ,也让我们对战胜疫情更有信心。

基于自动化的创新技术加速推动了生产生活中的机器人运用的普及 。在中国的许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产业的发展跟人是密切相关的,人员的复工率是衡量制造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重要指标。出于战“疫 ”和防止病毒传播的需要 ,制造业采用自动化的意愿和范围都会增加 ,这也会大大提高大家对机器人的认知并拓展机器人的应用场景。而精密 、高效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在降本增效的同时,又能迅速补上前线物资需求不足的缺口 ,为我们战胜疫情提供更充足的物资供应,从而增强我们的底气和信心 。

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智能物流在紧密连接我们的同时可以更加有效地保障物资流通。智能物流的推广运用首先保障了战“疫 ”前线的基础运力,人员和车辆都可以承担部分应急物资运输的功能;其次能合理统筹运力资源 ,把物流短链、智能、共生的理念在应急物资运输上进行充分发挥。在规避病毒人际传播风险的同时,保证了社会物资的正常流通 。智能物流成为保障前线物资供应的生命线之一,不仅给了前线医务人员以信心 ,也在社会上传递着信心。

基于人工智能的假货识别和谣言鉴别,可以让公共服务 、执法监管等力量少跑腿,减少线下排查被感染的风险。这不仅为供应战“疫”前线的物资上了一道品质保险 ,也能替在一线奋战的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把好关,为他们规避了被假冒伪劣物品伤害的风险 。同时,及时的辟谣机制 ,也能帮助公众在疫情期间更好地甄别信息 ,在保障知情权的同时,起到稳定社会情绪的作用 。

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二

2020防疫法律知识 依法防疫法律知识四十三问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2020年春节虽然很冷,但最美的逆行者 ,温暖了我们的`心。火神山和雷神山,被一群基建狂魔火速砌成。四面八方的白衣天使,筑起抗击疫情的坚实壁垒 。他们在一线 ,他们敢于在一线。又是什么样的信仰让他们无畏逆行?因为有一种力量,就叫爱。有一种信仰,就叫希望 。

疫情无情 ,人间有爱。退缩,从来不是我们国人的性格。我们拥有力量,我们必定胜利!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刻不容缓 ,各地医护人员、军队医疗队纷纷放弃春节假期,主动请缨,迅速集结 ,驰援湖北 。各大媒体记者也冲向疫情防控的之一线 ,多方面、多角度为民众报道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进展情况。

面对疫情,医务人员 、疾控工作者、媒体工作者都是勇敢的逆行者,他们或救死扶伤 ,或记录现场的勇士,是人民健康的守护者,是真相的探寻者 ,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践行者。他们就是疫情面前的最美中国人!

这个寒假,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过得与往年不一样 。严峻的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我们都是参与者。以前盼望着放假,现在却无比想开学,因为开学意味着疫情解除 。

我们虽然不能像白衣天使们那样与武 *** 民一起并肩战斗在抗击疫情的之一线 ,但我们可以用手中的笔 、热腾的心,为白衣战士加油,为武汉加油 ,为中国加油!

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三

因为最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 ,所以我们大家都乖乖待在家里不出门,以免相互传染 。慢慢的,大家只在线上交流 ,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关系似乎生疏了不少。其实,仔细观察 ,温暖就在我们身边,从未远离……

每天早上,我和妈妈都会观看新闻 ,除了关注哪些地区新增了几个确诊病历,有多少人被治愈,有没有研究出新药物 ,还会看哪里又涌现了什么样的正能量事迹。就在今天早上,一条短视频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个身穿黑衣,戴着头盔的“神秘人 ”隔着公安局大门向里面投递了一个包裹 ,然后一溜烟消失了踪迹 。警察叔叔连忙跑过去 ,打开一看,里面竟然全是KN95口罩,这可是现在一线人员最需要的宝贝。虽然不知道那位“神秘人”是谁 ,但从警察叔叔的语气里,听得出大家都很感谢那位好心人,为此 ,我也非常感动。

口罩遮住了我们的笑脸,但是遮不住我们关心彼此的真心 。看了那么多好人好事,我心里暗暗决定:从现在开始 ,我要好好学习,多吃蔬菜水果,多锻炼 ,多关心身边的人。

最后大家早记得勤洗手,戴口罩,室内勤通风 ,室外少聚集。我相信 ,我们的爱一定会战胜疫情,这一天一定很快就会到来!

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四

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

我早上起来之一件事就是关注疫情实时情况 ,惊讶于它指数型增长的速度。在国家危难之际,我们能做的只有依照专家说的那样,不出门 ,不聚餐。此刻,的爱就是即使再想念,也不相见 。

没有被禁锢的城 ,只有不离开的爱。在疫情面前,依旧有许许多多的勇士,不怕自身被感染 ,无怨无悔地坚守在一线。

作为山东中医大二附院呼吸内科主管护师,孙宪洁已经连续五年春年值班 。今年临时接到通知“立刻回到济南,支援武汉” ,她二话没说立刻奔往济南 。武汉一位出租车司机接到一位特殊的乘客 ,这名护士是主动请缨到金银潭医院救护前线的。医生陈东升在高铁站公交站等公众场所,自费万元为工作人员和市民发放口罩。他们原本可以团团圆圆和亲人在一起过一个幸福年 。可现在,国难当头 ,他们放下了心中的思念,放下了身上的疲惫,放下了回家的行李 ,奔赴抗击病毒的大前线。几天几夜不合眼,只为多救治一个鲜活的生命。他们是最美的天使,最帅的英雄 。

普通的我们无法冲到最前线 ,但也可以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正因为有如此有责任心的人在默默坚守,我们才能多一份心安。

武汉的一家餐馆发帖医护人员需要吃饭,提前半小时打 ***  ,24小时在线,店、车已全消毒 。一位年轻姑娘闯进忙碌的急诊科,在分诊台放了三盒东西 ,说了一声“这是送给你们的 ” ,便匆匆离去。护士打开盒子,里面满满放着45副护目镜,里面黄色的小纸条上写着“平安 ,加油”。我们没有那么专业的医护知识,我们是平凡人,所以只能尽我的平凡之力 ,保护我们的医护天使!

不要畏惧寒冬,因为暖春总会来临,依旧有一群人在温暖着我们 。我们在过年 ,他们却在帮我们过关。隔离病毒,绝不是隔离爱。抗击疫情,我们在一起 。

这场疫情给我们的启示五

最近一段时期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争进入了关键时刻,各地采取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守在防控一线的广大基层工作者 ,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其奉献精神令人感佩。

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基层疫情防控中的偏颇乱象,也引发了舆论的广泛争议。河南濮阳 ,有村民因出门未戴口罩,被社区防控人员捆在了墙上;河北沧州,一位老汉在家门口上茅房 ,因未戴口罩被强制带走隔离;湖北孝感,一家三口在自家屋内打麻将,当地防控人员冲入屋内 ,上演了一出扇耳光 、砸碎麻将机的暴力剧……诸如此类的事件,虽然在舆论发酵后大都得以纠正,相关责任人员也遭到处理 ,但对当地“防控形象”已然造成严重伤害,对举国战“疫 ”的行动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其教训可谓惨痛 。

事实上 ,在上述极端案例成为舆论靶子、个别防控人员备受挞伐之际 ,另一些极端情形也在基层真实上演着:一些居民对相关防控措施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对防控人员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一位北京的防控志愿者在微信朋友圈里写下了这样的委屈:“白天去小区值守时的情形在脑海中一遍遍出现,想着想着 ,眼泪就不受控制地往外流。面对在家呆不住的居民,我们站在寒风里不停地劝阻,有的居民很配合 ,有的人却站在小区门口对我们恶言相向,指责 、谩骂 、耍赖、威胁……我们成了居民的出气筒,听着难听的指责和谩骂 ,说不生气是假的,但我们更知道自己肩上的重担,我们有责任 ,也有义务坚守在防疫的一线 。”

一方面,少数基层防控人员素质较低,无视法纪任性作为;另一方面 ,不少基层防控人员在工作中困难重重 ,屡遭误解、阻力和身心受伤。这两种极端情形并存,真实反映了当下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基层治理困境。

这一困境的生成,源自多种原因 。例如对疫情严重程度的认知差异 ,宣传解释工作尚不到位,法治意识的淡漠,一些地方采取的“硬核”防疫措施涉嫌违法等等 ,但容易被忽视的一大关键是,基层的疫情防控工作普遍缺乏明确的行动指南和操作规范。由此极易引发的后果就是,一线的基层防控人员对其行为边界拿捏不准 ,进退失据。也正因为行为规则的缺失,诱发了个别防控人员借“权 ”立威 、行为“越界”乃至侵害公民权利的冲动 。

疫情基层防控中的这一短板和不足,现应引起各级地方 *** 的高度重视。而要有效摆脱这种困境 ,就有必要针对前期疫情防控中一些粗线条和语焉不详的红头文件,作出全面的检讨和清理,在此基础上 ,因地制宜地出台更为明确的基层防疫工作行动指南和细节化的操作规程。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落实法治的思维 ,而决不是拍脑袋想办法,更不能落入脱离实际的 *** 窠臼之中 。

以法治思维统筹、制订基层防疫工作规则,其核心在于依法划定“权力的边界”、依法保障和尊重公民权利 ,同时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对违反防控规定的行为确立明确的惩戒办法 。易言之,要让基层防疫工作行进于法治化的轨道上 ,严禁违法任性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要通过法治化的规则设计,让“依法防疫 ”成为基层防控人员和广大民众的更大共识。如此,民众才会认识到 ,出行佩戴口罩等防疫规定是必须遵守的严肃的行为规范,而非由个人好恶所决定。而基层防控人员面对违反防疫规定的个人和行为时,也有了依法纠正和处理的底气和界线 ,当能有效杜绝越界防控 、抗拒防疫等乱象 。

基层防疫工作直接面对广大民众,当可用动辄得咎来形容。因此,以法治思维、精细规则统领基层防疫工作 ,已是当务之急。归根结底 ,只有依法防疫,才能在打赢防疫战的同时,守住权利和权力的边界 ,真正彰显出全民抗疫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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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法律法规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何时起施行?

答: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何为医疗事故?

答: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 、医疗事故分几级几等,各级内容如何?

答:卫生部将医疗事故拟分为四级十一等 。

其中一级为造成患者死亡 、重度残疾的 ,分甲、乙等;二级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分甲、乙 、丙、丁等 ,三级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分甲、乙 、丙、丁等;四级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4、因抢救病人 ,未能及时书写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5 、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 ,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应如何报告?

答: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 ,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

6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 有几种?

答:1、协商;2、民事诉讼;3 、行政解决;

7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内容包括哪些?

答:(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 ,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品和血液 、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 、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8、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

答:(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9、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损害 ,在多少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争议处理申请有效?

答:一年内

10 、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哪些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答:(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1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怎样处理?

答:可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如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病历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争议时 ,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

14、如疑似输液 、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如何处理实物?

答: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检验的,应由双方共同指定的 、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 ,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5、当事人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几日起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书面陈述及答辩?

答:应在10日内 。

16、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答:(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有哪些?

答:门诊病历 、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

18、在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时,应如何操作?

答:患者提出要求复印病历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复印工本费。

19、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 ,医疗措施 、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在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哪些引起?

答:(1)在纯技术性问题上坚持以医生意见为主;(2)涉及美容及生活观念上的问题,可以病人意见为主;(3)注意告知语言的艺术性;(4)涉及病人隐私应注意告知对象 。

20、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主观病历资料应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资料的封存和启封后必须是医患双方均有2人以上在场,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22 、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尸体的处理及存放时间怎样?

答:患者死亡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 ,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经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

2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 ,应如何做?

答: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4、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成员条件怎样?

答:(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品德;(2)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 、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25、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怎样组成?

答: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组成专家组人数为单数 ,涉及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

26、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哪些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

答:(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27 、医学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在什么时间内完成?

答: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书面陈述的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过半通过。

2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7)医疗事故等级;(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与医学建议 。

2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如何界定,我市暂定数是多少?

答:经鉴定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我市鉴定费标准为2200元。

30 、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怎样结算?

答:(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 ,实行一次性结算 ,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31、医疗机构违反条例的处罚怎样,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对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实行单罚制 ,即只对责任人罚。内容如下:(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3)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10)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 、处理尸体的 。

32、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内容?

答:是指造成患者死亡 ,重度残疾,其中一级甲等为死亡;一级乙等为: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如:(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 ,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

33、四级医疗事故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如:(1)双侧轻度不完全急性面瘫 ,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 ,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9)一拇指末节1/2缺损;(10)一手除拇指 、食指外,在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后;(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 ,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 ,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16)产后胎盘残留而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3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应向注册机关缴验哪些证件?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2)身份证明;(3)健康检查证明;(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35、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中断注册怎么办?

答:有效期为两年 ,如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

36、哪些情形不予注册?

答:(1)服刑期间;(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的;(3)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4)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37 、湖南省对护士注册的年限要求怎样?

答:规定护士注册年度为双数年,单数年注册者,第二年连续注册。

38、护士开业必须申请成立护理服务机构 ,并具备哪些条件?

答:(1)获得《执业证书》;(2)在医疗机构从事护士工作满20年并持有关证明;(3)经过注册 。

39、在医疗执业中 ,规定医疗机构的病历保存期为多少年?

答: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少于30年。

40 、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答: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 ,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1)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2)已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3)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1 、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

答:(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 *** 提供医学意见;(2)孕妇、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提供卫生 、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鉴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

42 、医疗机构的血液专管人员对血袋包装的核查内容有哪些?

答:(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7)储存条件。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倡的献血年龄为多少?

答: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44 、献血法对献血量及间隔期的规定怎样?

答:每次献血量一般为200ml ,最多不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 。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类怎样?

答:分甲、乙 、丙类,其中甲类为鼠疫和霍乱 ,乙类为24种 ,丙类为13种。

46、传染病防治法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疫情报告怎样做?

答: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城镇于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迅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7、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哪些传染病不得擅自由医务人员分开?

答:不得将就诊的淋病 、梅毒 、麻风病、艾滋病人及艾滋病原携带者及家属姓名、地址公开,除非有县级以上 ***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48 、发现可疑甲类传染病人应在几日内确诊?

答:医疗机构在诊治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可疑病人,应当在二日内作出明确诊断 。

49、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天人数不得超过多少?

答:3人。

51、医疗机构应当受理哪些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答:(1)患者本人或其 *** 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 *** 人;(3)保险机构 。

52、护士执业考试几年举行一次?

答:每年一次,时间为4-7个月。

53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有违反,怎样处罚?

答: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 ,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 ,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于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

55、对医疗机构的储血管理要求怎样?

答:全血 、红细胞、代浆血冷贮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贮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

56、《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应由医护人员负责到输血科取血 ,如发现哪些情形,不得发出血袋?

答: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 、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是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 、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⑦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57、对患有哪些传染病的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需予以必要隔离治疗 ,直到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答:(1)鼠疫、霍乱。(2)艾滋病 、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付伤寒 、炭疽、斑疹伤寒、麻疹 、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 、登革热 、淋病、梅毒 。(3)肺结核、麻风病 、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58、对医务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时间要求如何?

答: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其他管理及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新上岗人员、进修 、实习生不少于3学时 ,并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9、医院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取得哪些证方可购进?

答: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60、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规定医院在对抗感染药物应用时 ,应控制在多少范围内?

答:医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率应控制在50%以下。

61 、行政处罚由谁实施,被处罚人享有什么权力?

答: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被处罚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 、申辨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2、何为法律,举例说明?

答:法律是由国家更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刑法、婚姻法 、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

63、何为行政法规,举例说明?

答: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据宪法 、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规范性的文件 ,其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一般采用条例、规定、办法 、细则等称呼。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 。

64、何为部门规章?

答: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国务院授权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65 、有关意外事故的防范重点:

A有自杀、自伤的防范 B有坠床的防范

C手术意外的防范 D三查七对不到位的防范

66、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地方 *** 规章、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E国际条例

67、法与道德的关系主要有:

A法与道德是相辅相成 、相互作用的 B法对道德起保护作用

C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

D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其制定、修改、废除必须通过一定程序

E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而道德不是约束人的行为而是内心世界

68 、护理人员的基本职责:

A促进健康 B预防疾病 C恢复健康 D减轻痛苦

69、护理的特点是:

A尊重人的生活与尊严 B尊重人的权利

C护士工作不受国籍、种族 、年龄、性别、政治信仰和社会身份限制

D护士与有关单位合作 ,为个人 、家庭和社会提供服务

70 、在临终护理时有关病人的遗嘱,护士应注意:

A至少两人以上做遗嘱见证人并签字

B不应过问遗嘱内容 C不要干扰立遗嘱人的本身意愿

D记录立遗嘱人的当时精神,身体状况 ,有两人签字

E不要接受病人馈赠的部分遗产

71、护士道德素质具体表现在:

A热爱护理事业 ,终身奉献 B尊重患者,谨言慎行

C遵章守纪,严格操作 D仪表端庄 ,语言规范

E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互尊互助、团结协作

72、护士应具备的心理素质有:

A敏锐细致的观察力 B敏捷独立的思维能力

C积极而又稳定的情绪 D迅速而准确的判断力

E恰当的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记忆力

73 、各级护理人员守则主要内容是:

A操作时要做到严谨、准确、精益求精

B尊重患者 、平等相待、热情体贴、竭诚服务

C诚实谦让,举止文明礼貌 D加强职业素质修养,遵守院规院纪

E关心集体 、服从安排、不谋私利

74、护理安全管理应做到:

A建立健全本科室的护理安全制度

B加强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的管理 ,严格三查七对

C有预防差错事故的有效措施和处理原则 、 ***

D注意安全用电 、用氧做到四防

E对儿童、昏迷及老年患者有预防坠床、烫伤 、滑倒等意外伤害的措施

75、有关值班、交接班制度:

A勤加巡视,对病室及患者情况了如指掌

B严格做到“四轻 ”“十不”

C接班者提前到科室了解医嘱情况,仔细交接物品 ,数物相符

D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

E坚持床旁交接 、现场交接,注意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的护理情况

76、有关患者入院制度应注意:

A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B及时做好床位 、用物等准备

C对急症手术或危重病人立即做好抢救准备

D详细介绍病室环境与有关制度 E告知患者住院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77、Ⅰ级护理病情依据:

A病重、病危 、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 ,生活不能自理者

B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 、肝肾功能衰竭 、休克极度衰弱者

C瘫痪、惊厥病人 D早产儿、晚期癌症

78 、有关执行医嘱制度:

A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与时间准确执行 B不得擅自更改医嘱

C执行医嘱时要严格坚持查对制度

D如遇医嘱不清晰可疑时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E危急情况下无医嘱时自行做出紧急处理后及时报告医生,做好记录

79、有关查对制度主要有:

A医嘱班班查对,下一班查上一班

B一切医嘱均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

C一切药物准备时要有第2人核对 ,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

D药物过敏者要有明显标记

80、使用药品时应注意:

A检查药品标签 、批号和失效期 B瓶塞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缝

C安瓿有无裂痕 D药液有无变色与沉淀

81、输血的查对应为两人查对 ,查对内容为:

A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

B血袋有无破损 、泄漏 C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

D交叉配血结果 E输血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82、有关抢救制度主要有:

A抢救室必须备有齐全完好的抢救器材、仪器 、药品等

B各类抢救仪器功能良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C急救车上物品放置有序 ,药品编号清楚,数物相符

D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抢救知识,熟悉抢救程序

E严密观察病情 ,认真执行医嘱,口头医嘱须复述核实后方可执行

83、抢救室内物品四定与三及时为

A定品种数量 B定位放置 C定人管理 D定期维修

E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 、及时补充

三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一)

2020年全球在疫情影响下,国际经贸大幅下降 ,但随着多国加强防疫举措及疫苗大量使用,国际贸易尤其是我国的外贸将逐步开始重启。国际商会(ICC)于2019年9月10日公布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围内实施 ,该规则势必会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被多次使用。

一、INCOTERMS®规则规定内容

义务:买卖双方各自义务,如谁组织货物运输或者保险,谁负责装运单据和进出口许可证 。

风险:风险于何时、何地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由其承担货物灭失风险。

费用:运输 、包装或装卸费用 ,货物查验或与安全有关的费用的承担者。

二、INCOTERMS®规则不作规定内容

INCOTERMS®规则不是一份销售合同,不能代替销售合同法律文本 。需要买卖双方订立销售合同,并就其中的履行、违约及法律适用等法律问题进行约定 ,但可将INCOTERMS®规则并入合同文本,成为合同一部分。买卖双方一般可以选择某方国家法律作为准据法,或者适用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国际法。

不规定内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销售合同是否存在 ,价款支付的时间 、地点、方式或币种,违约救济,知识产权 ,货物权利转移,争议解决方式等 。

三、INCOTERMS®2020规则与INCOTERMS®2010贸易术语关系

国际贸易术语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买卖双方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新贸易术语或者2010年贸易术语。但INCOTERMS®2020就INCOTERMS®2010做了新变化 ,如DAT(运输终端交货)变成DPU(卸货地交货),增加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的保险范围等,需要买卖双方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引起关注。

四 、如何正确书写INCOTERMS®规则

标准的表达方式为:“[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指定的港口、地方或点] INCOTERMS®年份”

如选择INCOTERMS®2020:CIF Shanghai Incoterms®2020,或者

选择INCOTERMS®2010:DAP No 123, ABC Street, Incoterms®2010 。

选择的贸易术语一定要书写具体年份 ,即是Incoterms®2020或是Incoterms®2010 ,如遗漏了年份,将由法官或仲裁员根据合同内容决定适用Incoterms®规则的哪个版本。

在后续的文章中,将继续对各个贸易术语进行解析 ,请保持关注。

研究生学历,上海市浦东新区律师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中级职称 。十多年法律工作 ,资金过亿企业法律顾问,公司运作、劳动纠纷 、合同、婚姻、房地产诉讼及非诉讼有丰富的经验;曾就职于检察院担任公诉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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