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1日,青岛疾病控制官微发布的《青岛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健康提醒》提及合理安排出行,规避风险地区:
发热病人 、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 *** 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 *** 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需前往外地,建议做好功课 ,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风险等级情况及相关防疫政策规定。
隔离核酸规定(首先请大家先确定自己出发地的风险等级情况,然后再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配合落实相关的防疫政策)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❶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❷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❸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 、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入(返)青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做好健康监测。
❹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
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 、不配合随访排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以上根据青岛疾病控制官微2022-09-05 10:48发布的《青岛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健康提醒》整理,疫情复杂多变,政策会随着疫情形势你做调整 ,建议来青前 *** 0532—12345或者目的地社区(酒店)了解清楚最新的政策规定再安排行程哦
青岛最新隔离政策:
一 、自3月20日零时起,所有国家和地区经青岛机场入境且目的地为山东省的入境人员,以及从其他口岸入境未满14天的以山东省为目的地的人员 ,为安全防疫起见,须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相关费用请自理。
二、从青岛机场入境的任何经检疫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由120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测 、治疗并隔离14天;其密切接触人员须送往指定的宾馆集中医学观察14天 。
三、应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由青岛各区市轮流负责安排 ,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市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市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 ”接回;暂时无法实施“点对点”接回的就地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无症状且非密切接触人员,在经风险评估和检疫后可乘机继续前往目的地。
扩展资料:
从青岛入境人员提前72小时申报登记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17日正式发布通告,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 ,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根据通告,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入境人员无论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抵青 ,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 、命令,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入境人员来青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 ,之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 ”,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宾馆(酒店)、社区(村居) 、企业(单位)等单位和出租房主、留宿人等 ,有义务引导入境人员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此前,青岛市要求所有入境人员,除需要隔离或留观的外 ,均由居住地所在区市派车接回,对在境内有居所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商务旅游等短期居住的,安排在指定宾馆住居、活动 。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本地宝-青岛机场入境隔离政策
青岛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一、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 、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鲁返鲁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三、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 ,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
四 、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五、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
六 、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 *** 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 、常测温、少聚集 ”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 、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八、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法律依据
《关于恢复跨市道路客运服务的通知》要求,为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求,自2022年11月18日起 ,青岛城运控股交运汽车总站所属汽车站烟台、高密 、邢台、延吉等49条客运班线恢复运行。
随着冬季的临近,我市逐步进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 、国内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有所增加、省内局部地区疫情出现异常 ,这对我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同时,也警示我们疫情风险仍然存在,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1、请广大市民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疫情信息。凡9月23日以来从青岛来潍返潍人员 ,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在做好自我防护下自行到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同时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制度 。
2、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之一责任人。客观 、理性面对疫情变化 ,既不能过度恐慌,也不要毫不在乎,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少聚集 ,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出境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不到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区域旅行 。
3、请广大市民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出医院 、学校、市场、超市 、养老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时,配合落实登记、测温、亮码等防控措施,做到健康码必验 、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4、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 。外出聚餐时 ,保持安全用餐距离,实行公筷公勺。家庭烹饪时,选择安全放心原料 ,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 ,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
5、请广大市民在换季期间关注自身健康 。如有发热 、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健康排查和诊治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特别提醒。即日起,请尽量避免前往青岛 。如确需前往,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及工作单位报备,并严格做好防护。从青岛返回后 ,之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10月11日,青岛市报告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与青岛市胸科医院相关联。事件发生后 ,青岛市立即组织开展大规模流调排查和分类检测,从排查人员中新发现核酸检测结果阳性9人,包括8名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名患者家属 。截至10月11日23时 ,青岛市累计发现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与该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青岛市胸科医院所在的楼山后社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现对我市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01.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 。
现居住我市,且与青岛市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 ,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 、接触过医院病人、接触过近期从青岛市入境的人员以及从青岛市来金返金人员,应迅速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主动告知其接触情况 ,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 *** 的其他相关防控措施。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金华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
02.市民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青岛市 。
确需前往的 ,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金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 ,主动配合当地 *** 的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03.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每个人是自己健康之一责任人。
做好体温计 、口罩及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温度适宜;加强营养 ,科学饮食,适量运动,保障睡眠 ,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身体免疫力;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外出随身携带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超市、菜市场 、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手直接触碰冷冻食品及其包装;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主动亮码 、接受体温检测等卫生习惯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8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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