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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消息通知 青岛新冠肺炎最新情况

一、青岛崂山区发布区域核酸检测最新通告

崂山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核酸检测是判断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早发现 、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的关键举措。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筑牢防疫屏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决定于10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两天一检”区域核酸检测 ,逢单日进行,请大家提前安排好时间,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崂山区范围区内所有居民 ,当日因旅游或出差等来崂山的市民可就近到属地街道设置的采样点进行检测 。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由负责管控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 ,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说明。请在48小时后就近选择愿检尽检采样点免费进行检测 。

二 、时间和地点

核酸检测频次和时间

日期:10月15日起逢单日

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消息通知 青岛新冠肺炎最新情况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时间:区域核酸检测当日6:00-14:00

具体日期包括10月15日、17日、19日 、21日、23日、25日 、27日 、29日、31日。日期和时间如有变化以最新通告为准。

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个采样点的采样时间,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以各街道最新通知为准 。

当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完成采样的居民 ,可至区域核酸检测当日仍保持开放的愿检尽检采样点免费进行检测。请提前咨询社区 ,关注“智慧崂山 ”小程序,根据开放时间前往。

大中小学生根据教育部门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

地点

由所在街道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具体请关注各街道发布的信息,或者关注智慧崂山微信小程序和爱山东青E办对附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请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出示山东电子健康码,并做好个人防护 ,全程佩戴口罩,在街道 、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 ,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

请注意出行安全,根据个人情况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天气炎热 ,请携带遮阳伞做好防暑准备 。

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 、咀嚼口香糖等,排队等候保持“1.5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 ,在采样现场提前做好扫码登记 ,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样通道。请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 、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完成采样后 ,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

“山东健康码 ”“青岛一码通”均可查验本人在青核酸检测结果。凡是“青岛一码通”显示检测结果的,均表示系统已经上传该检测结果至省平台 ,请耐心等待“山东健康码 ”同步显示。居民在各采样点检测后,可通过“青岛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爱山东 ”APP 、“爱山东·青e办”APP等平台获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证明与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作为青岛市范围内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凭证 。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辖区工作人员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青人员72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场所码”下方之一行核酸检测标牌由蓝色变成黄色 ,即“亮黄牌 ”。

严格限制“亮黄牌 ”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学校 、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 、博物馆;餐饮单位、民宿、商场 、超市、宾馆、酒店 、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 、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 、加工 、运输场所;“九小”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 *** 、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 。严禁“亮黄牌”的人员乘坐公交车、网约车 、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 ”扫码查验工作 ,加强对“亮黄牌”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 ,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方便群众出行,“青岛一码通”小程序,可以查看“核酸采样标识 ” ,在没出结果前,证明您核酸采样的时间和采样点 。有此标识的不限制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限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省外入青返青人员 ,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社区报备 ,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并自觉遵守相应的防控规定。

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配合 、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 、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崂山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智慧崂山微信小程序

二、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健康管理通知

6月14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抓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要求各市领导小组 、省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相关产品流通环节风险排查

1.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海关要严格进口海产品准入管理 ,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要严格落实海关总署进口海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指定监管场地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查验应全部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进行 。

2.做好全面摸排和检测工作。各地商务 、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 、数量、来源 ,以及相关运输、仓储 、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 、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切断疫情输入传播渠道 。各地要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 ,定期对售卖商品、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 ,对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检测阳性人员要及时隔离 ,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4.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地要加强对海鲜市场 、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 、消毒等防控措施 。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 ,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 、验视 、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毒杀菌频次 ,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二、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

5.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和到过关联场所的人员,全部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6.加强高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 。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

7.做好中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以及中风险街道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实行14天居家隔离 ,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8.做好中风险区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入鲁返鲁人员管理 。对5月30日以来有中风险街道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健康监测 ,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监测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9.对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5月30日以来有疫情重点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在鲁住宿的 ,于抵达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住宿的,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 、腹泻等可疑症状 ,立即报告并就医排查 。

10.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各市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按照我省《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管理,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 ,引导相关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2小时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 、24小时完成流调 ,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

三 、全面做好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相关人员和场所的调查处置

11.青岛市组织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排查。梳理5月15日以来在医疗机构就诊记录和药店采购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记录 ,全面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追踪随访,对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立即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排查可能存在的传染源。

12.对确诊病例刘某某的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 。对刘某某5月29日至6月2日在青岛期间的接触者进行追踪。有关市要对密切接触者和5月29日、6月2日高铁同车厢旅客和乘务人员全部进行隔离检测 ,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其他一般接触人员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阴性的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 。

13.开展关联场所及周边社区调查处置 。对刘某某活动轨迹所涉及场所人员和周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 、咳嗽症状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刘某某到过的市场内的销售产品及相关摊位等周边环境进行取样和检测,对其到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并做好消毒效果评价。

四、充分发挥好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14.医疗救治准备要到位 。各市要加强区域内医疗资源统筹和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 、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按照全员防护7-10天的底线储备防护物资。按照应急预案方案要求,做到隔离病区不压缩 、留观床位不减少,特别要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和人才梯队建设 ,提升医务人员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病例早期鉴别诊断能力。

15.发热门诊管理要到位 。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力争在发热门诊内实现挂号、收费 、化验、医疗处置、取药等服务,尽量减少发热门诊内外人员流动。细化流行病学史问询 ,详细了解是否有北京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16.院内感染防控要到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院感防控质控制度 、全员培训制度,按需做好标准预防与额外预防 ,加强对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的管理,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切实降低发生院内感染的风险 ,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造成的聚焦性疫情发生。

五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供应

1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进口海鲜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商务、住建、卫生健康 、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夜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8.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要坚持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六稳 ”“六保”任务落实,强化市场监管 ,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切实做到保供保质稳价 。

六、加强宣传引导与舆情监测

19.各地要严格规范相关信息发布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纾解社会焦虑情绪,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引导群众理智看待散发病例 ,积极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针对群众的疑惑点 、关注点 、诉求点,采取形式多样、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防疫知识科普宣传。要全面精准监测研判舆情 ,对谣言传言要快速反应,及时澄清;对制造、传播谣言者要从快查处,依法处置。对隐瞒旅居史 、接触史不如实报告的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强化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持续防麻痹、防疏漏、防松懈 、防厌战,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 ,不断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市工作落实情况于6月22日前报省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潍坊昌乐关于做好当前青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近日,青岛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县委县 *** 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凡现居住我县且9月23日以来去过青岛市或者从青岛市返回的人员,请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避免不必要的对外接触,主动向所在村报备相关情况,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 ,本着就近原则 ,到县城区集中采样点或所属镇指定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措施。10月12日以后从青岛来昌返昌人员到集中服务点接受健康检测服务并落实相应措施 。

二 、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请提前规划评估好自己前往青岛市的行程,避开有风险的场所及人群;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 ,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全部活动轨迹。从青岛市返回后 ,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主动向村、单位报备,并主动到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措施 。

三 、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 、不聚集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尽量少聚餐,保持安全用餐距离,实行公筷公勺;家庭烹饪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 ,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 ,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四、时刻监测自己身体变化 。如出现发热、咳嗽 、腹泻、乏力等症状 ,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距离城区较远的居民 ,要选择就近的卫生院发热哨点门诊就诊,尽量不选择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医院 、学校、党政机关、企业 、商超、影院、景区 、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要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或播放语音提示,加强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防控措施 。要通过限流 、预约 、错峰、限时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要加强室内通风,落实日常清洁、消杀等措施 ,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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