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汽车尾号限行规定最新详情如下:
1、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 、4和9、5和0、1和6 、2和7;
2、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 、4和9、5和0、1和6;
3 、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 、4和9、5和0;
4、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 、2和7、3和8、4和9。
法律分析: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1.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 、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2.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 、2和7、3和8、4和9;
3.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 、5和0、1和6、2和7、3和8;
4.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 、4和9、5和0、1和6 、2和7 。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 *** 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 、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 、1和6、2和7、3和8 、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 、3和8;
(四)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 、1和6、2和7。
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交绿通发〔2021〕4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缓解本市交通运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市 *** 同意,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对外省 、区、市号牌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外省 、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 。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 ,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 ,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
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 ,不限制办理次数。
二、进京通行证通过互联网或现场渠道办理,办理时需提交驾驶人身份证件 、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三、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申请办理进京通行证的机动车车辆状态和尾气排放标准进行核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一)黄标车(未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 。
(三)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
(四)在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四、外省 、区、市机动车在京期间,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 、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
(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 ”的 ,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
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四)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 ”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 ,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
(五)载客汽车、载货汽车 、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
五、军队 、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 、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进京证”的客运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但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的规定 ,在禁限行区域周边设置交通标志,对于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 ”的违法行为。
七、此前发布的关于外省、区 、市机动车进京通行证办理和使用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各区发布的进京通行证使用规定 ,从其规定执行 。
北京市人民 *** 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 *** 决定自2015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 ,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 ,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之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
三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 、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 、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 、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 、4和9、5和0、1和6 、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 、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具体执行时间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 ***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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