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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1年陕西省经济师考务工作通知

2023年陕西省经济师考务工作通知已经出来啦。小编从陕西省人事考试网获知 ,2023年陕西省初 、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 。还有更多详情如下: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考中心函〔2021〕6号)要求 ,现就我省实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 ”)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 、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 、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时长为3小时 ,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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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 *** 侵删)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 ,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 ,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考区设置

2023年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高级考试只设置省直考区;初中级考试共设置省直 、宝鸡、咸阳、铜川 、渭南 、延安、榆林、汉中 、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等11个考区,省直考区考试地点统一在西安地区 。人员可根据个人条件或所在单位需求 ,选择相应考区。

二 、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具体由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人员需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 ,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机构将对所有的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为减少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要求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三 、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网上注册

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根据个人情况 ,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已注册的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 ,填报个人身份信息 、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 ,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 *** 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二)网上报名

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 *** .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 、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

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 ”和“核查不通过”的人员 ,按照系统提示继续报名,须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后 ,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 ,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后,携带报名有关材料进行报名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确认。

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

(三)报名时间安排

1.高级考试

注册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4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4月12日至4月15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4月7日至4月16日17:00止。

2.初中级考试

注册报名时间:7月19日至7月29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7月20日至7月30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19日至8月2日17:00止。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前、考中、考后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 ,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资格核查事宜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进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 、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③《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④报考高级经济师还须提供报名条件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资格审核材料统一交人事考试组织机构留存 。高级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初中级考试由各考区考务组织机构负责 。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 ***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宝鸡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811室,0917-3902315;

咸阳市人社局职改办:咸阳市人民 *** 东一楼102室 ,029-33210252;

铜川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联系 *** :0919-3185690;

渭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人社局五楼509室,0913-2330625;

延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室 ,0911-2162306;

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榆林市文化路与青山路十字东北角文化路方向150米 , *** :0912-3881901;

汉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汉中市 *** 一号楼六楼621室,0916-2626198;

安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20室,0915-3282005;

商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11室 ,0914-2311064;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029-87035350。

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029-89538291,89530805。

工作日接听 ,时间:8:30-11:30,14:00-17:00 。

(五)网上缴费确认

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相关规定: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高级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 *** .cn)进行 。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 ,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 ,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请于6月18日前 、报考初中级考试的人员于11月12日前到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开取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 *** .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二)考试用具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 、通信 、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否则按违纪处理 。

(三)考前告知

1.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 、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3.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 、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 。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

(五)考试结束后 ,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 ,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 ,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 、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 。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 ,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 ,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八)由于此次经济师资格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 、核分过程,除了缺考 、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 ,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

(九)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 ,请人员及时查看。

(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 *** .cn)是 *** 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 ,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摘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4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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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今日武汉最新疫情真实情况通报

11月22日武汉最新疫情真实情况通报

11月22日0—24时 ,武汉市新增8例本土确诊病例、17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4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均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遂即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居住于武昌区和平大道1178号附近 。

确诊病例2:居住于武昌区中南国际城D2栋。

确诊病例3:居住于武昌区宏方苑青电小区4栋。

确诊病例4:居住于东西湖区天赐金龙城1期12栋 。

确诊病例5:居住于东西湖区华星花园7栋。

确诊病例6-7:居住于江夏区焦家湾。

确诊病例8:居住于江汉区海山友谊城5栋 。

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1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21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2-156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57-171在隔离管控中发现 ,遂即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武昌区康乐苑10栋 。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武昌区粤汉里社区48栋。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六组团601栋。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704栋 。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708栋 。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910栋。

无症状感染者7: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917栋。

无症状感染者8:居住于汉阳区供电局宿舍498号 。

无症状感染者9:居住于汉阳区永丰街磨山港湾2期19栋。

无症状感染者10:居住于江夏区卡梅尔小镇7栋。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新洲区东原朗阅7栋 。

无症状感染者12:居住于东湖风景区沙湾村115号。

无症状感染者13:居住于东西湖区远洋世界三期B区26栋。

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于东西湖区新乐宾馆8218/径河街道远洋世界一期6栋 。

无症状感染者15:居住于东西湖区翠堤春晓小区23栋。

无症状感染者16:居住于青山区香树花城7栋。

无症状感染者17:居住于黄陂区名流人和天地六期611栋 。

无症状感染者18:居住于江汉区前进四路72号B栋。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江岸区劳动街1767号。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江岸区新江岸二村6栋 。

无症状感染者21:居住于江岸区模范新村8号 。

无症状感染者22:居住于东西湖区永丰苑2期30栋。

无症状感染者23:居住于东西湖区金海湾5栋。

无症状感染者24:居住于东西湖区恒大帝景10栋 。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东西湖区海景北区415栋。

无症状感染者26-27:居住于东西湖区新沟镇燕岭社区32栋。

无症状感染者28:居住于东西湖区天纵半岛蓝湾31栋 。

无症状感染者29:居住于东西湖区金银潭28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30:居住于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第六社区9栋。

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于东西湖区莲花湖小区二期9栋 。

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于东西湖区翠林雅居4栋。

无症状感染者33-34:居住于东西湖区沿海赛洛城一期35栋。

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于东西湖区碧家国际社区1栋 。

无症状感染者36:居住于东西湖区海景花园E3栋。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于东西湖区碧海花园小区观海湾207栋。

无症状感染者38:居住于东西湖区龙樱苑1栋 。

无症状感染者39:居住于东西湖区常青花园5村41栋 。

无症状感染者40:居住于东西湖区美联一期20栋。

无症状感染者41:居住于东西湖区美联二期23栋。

无症状感染者42:居住于东西湖区华星晨龙城南苑B区9栋 。

无症状感染者43:居住于东西湖区荷花苑7栋。

无症状感染者44:居住于东西湖区汉江康居2期7栋。

无症状感染者45:居住于东西湖区恒大城市广场悦湖公馆1栋 。

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于东西湖区保利公园家4栋。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与张柏路交叉口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48:居住于东西湖区怡华逸天地4栋 。

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于东西湖区幸福苑二期6栋。

无症状感染者50:居住于东西湖区二雅路东兴里建设局集资楼2栋。

无症状感染者51:居住于东西湖区汉宏工业园8栋 。

无症状感染者52:居住于东西湖区新城十九路幸福还建小区二期1栋。

无症状感染者53:居住于江岸区锦湖金利花园8栋。

无症状感染者54:居住于江岸区星悦城一期5栋 。

无症状感染者55:居住于江岸区秋桂街17号2楼 。

无症状感染者56:居住于江岸区金色未来大厦桔派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57:居住于江岸区吉庆家园3栋。

无症状感染者58:居住于江岸区金岛御_2栋 。

无症状感染者59:居住于江岸区石桥花园A区10栋。

无症状感染者60:居住于江岸区汉口花园6期1栋。

无症状感染者61:居住于江岸区武汉歌舞剧院宿舍18栋 。

无症状感染者62:居住于江岸区温馨苑CD区406栋。

无症状感染者63:居住于江岸区银泰御华园2期5栋。

无症状感染者64:居住于江岸区蔡家田小区9-10栋间超市内 。

无症状感染者65:居住于江岸区洞庭小路杂技团宿舍5单元。

无症状感染者66:居住于江岸区融创公馆1期1栋。

无症状感染者67:居住于江岸区融创澜岸三期4栋 。

无症状感染者68:居住于江岸区汉口花园1期14栋。

无症状感染者69:居住于江岸区天悦尚景。

无症状感染者70:居住于江岸区小南湖大厦 。

无症状感染者71:居住于_口区园博北社区13栋 。

无症状感染者72:居住于_口区丰华园6组1栋。

无症状感染者73:居住于_口区云鹤小区315栋。

无症状感染者74:居住于_口区时代新世界小区6栋 。

无症状感染者75:居住于_口区邻里中心7栋。

无症状感染者76:居住于_口区仁寿路219号。

无症状感染者77:居住于_口区景明花园4栋 。

无症状感染者78:居住于_口区紫润南小区3栋。

无症状感染者79:居住于_口区紫润南小区4栋。

无症状感染者80-86:居住于_口区汉口西园6栋 。

无症状感染者87-88:居住于_口区龙湖春江郦城1栋。

无症状感染者89:居住于_口区汉口春天29栋。

无症状感染者90:居住于_口区皮子街24号 。

无症状感染者91: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601-1。

无症状感染者92: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608-3。

无症状感染者93: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701-4 。

无症状感染者94: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704-1 。

无症状感染者95-99:居住于_口区天顺园小区901-2。

无症状感染者100:居住于汉阳区玫瑰新苑14栋。

无症状感染者101:居住于汉阳区红光颐景苑3栋 。

无症状感染者102:居住于洪山区金域天下二期7栋。

无症状感染者103:居住于洪山区金鹤园小区81栋。

无症状感染者104:居住于洪山区南湖九玺5栋 。

无症状感染者105:居住于洪山区揽胜公园5栋。

无症状感染者106:居住于洪山区珞瑜路189号三号培训楼旁平房。

无症状感染者107:居住于洪山区当代光谷智慧城25栋 。

无症状感染者108:居住于洪山区保利花园28栋。

无症状感染者109:居住于洪山区金地莱茵区J栋。

无症状感染者110:居住于洪山区徐东石化小区3栋 。

无症状感染者111:居住于武昌区水岸星城A区C15栋。

无症状感染者112:居住于武昌区友谊大道229号18栋。

无症状感染者113:居住于武昌区华锦花园1期105栋 。

无症状感染者114:居住于武昌区文安街32号 。

无症状感染者115:居住于武昌区锦绣江南3栋。

无症状感染者116:居住于武昌区楚天都市雅园。

无症状感染者117:居住于武昌区中南欢乐汇2栋 。

无症状感染者118:居住于武昌区三角花园余家湖小区3栋。

无症状感染者119:居住于东湖风景区桂家湾38号。

无症状感染者120:居住于东湖风景区沙湾村115号 。

无症状感染者121:居住于黄陂区后湖人家5栋。

无症状感染者122:居住于黄陂区嬉空间小区1栋。

无症状感染者123:居住于黄陂区百佳里72号 。

无症状感染者124:居住于黄陂区汉北首府4栋。

无症状感染者125:居住于黄陂区湖景佳园4栋。

无症状感染者126:居住于黄陂区兴关里14-402号 。

无症状感染者127:居住于经开区永久社区7栋。

无症状感染者128:居住于经开区永久社区132栋。

无症状感染者129:居住于经开区永久社区136栋 。

无症状感染者130:居住于新洲区陶家大湾 。

无症状感染者131:居住于新洲区华发中城荟7栋。

无症状感染者132:居住于江汉区民族路13号。

无症状感染者133-134:居住于江汉区金色雅园一期15栋 。

无症状感染者135:居住于江汉区香缇美景10栋。

无症状感染者136:居住于江汉区航空小路2号一单元。

无症状感染者137:居住于江汉区盛世江城7栋 。

无症状感染者138:居住于江汉区华安里老村385号。

无症状感染者139:居住于江汉区建设大道619号1栋。

无症状感染者140:居住于江汉区常文里69号11栋 。

无症状感染者141:居住于江汉区常文里13栋。

无症状感染者142:居住于江汉区复兴村新村15栋。

无症状感染者143:居住于江汉区常青二垸45栋 。

无症状感染者144:居住于江汉区常青二垸85栋。

无症状感染者145-146:居住于江汉区妙墩路口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47:居住于江汉区万松园横路46号 。

无症状感染者148:居住于江汉区万松园横路50号 。

无症状感染者149:居住于江汉区自治街95-3号。

无症状感染者150:居住于江汉区福星惠誉5栋。

无症状感染者151:居住于江夏区联投广场3栋 。

无症状感染者152:居住于江夏区关山桥菜市场对面475号私房。

无症状感染者153:居住于江夏区顺琥国际石材城2栋。

无症状感染者154:居住于青山区联泰香域水岸1栋 。

无症状感染者155:居住于蔡甸区天元四季花城11栋。

无症状感染者156:居住于东湖高新区风度柏林17栋。

无症状感染者157:居住于江岸区汉口花园B区6栋,居家隔离发现 。

无症状感染者158:居住于江岸区汉口花园2期22栋,居家隔离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9:居住于江岸区汉口花园4期2栋 ,居家隔离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60:居住于江岸区黄石路34号,居家隔离发现 。

无症状感染者161:居住于江岸区淌湖三村27号,居家隔离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62-163:居住于江岸区金潭村 ,居家隔离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64-171: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

新增新冠肺炎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4例,遂即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

无症状感染者172:系外地来 *** 员,为11月2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82的密切接触者 ,11月18日自驾抵汉后,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173:系外地来 *** 员,11月20日乘Z285次列车抵汉后 ,在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174:系外地来 *** 员 ,11月21日驾驶货车抵汉后,在落地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

无症状感染者175:系外地来 *** 员,11月21日乘车抵汉后 ,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

三、泸州疫情最新通报泸州疫情最新通报今日

一 、病例通报

2022年3月7日,泸州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复阳人员。

3月5日上午10时 ,我市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出院 。3月6日0-24时,全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0例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例。当日新增集中隔离16人,当日解除集中隔离0人,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2人。

2月24日0-24时 ,全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例 。当日解除集中隔离55人 ,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01人。自2月19以来 ,累计人员采样85153份,已出结果81290份,除4例无症状感染者外 ,其余均为阴性;累计环境采样1725份,已出结果1695份,其中29份结果阳性 ,其余均为阴性。

2月23日0-24时,全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0例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56人 ,居家隔离22人;累计人员采样78844份,已出结果64581份,除4例无症状感染者外 ,其余均为阴性;累计环境采样1518份 ,已出结果1518份,其中29份结果阳性,其余均为阴性。

2月22日泸州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1例为泸州市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于2月22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月21日,根据健康四川官微最新消息 ,泸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

1例为2月19日泸州市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2月19日纳入管控,于2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

2022年2月19日 ,我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常住省外,为家具厂工人。2月16日回到泸州 。2月1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已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2:常住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五香苑小区,为通滩镇某单位职工,系无症状感染者1女儿。2月1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已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

二、相关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

2月16日15:10从省外搭乘CZ5395航班抵达泸州。18:43乘车返回况场街道家中。

2月17日15:00步行到况场沙树桥亲戚处,后到况场街道“时代家具城” 。17:30搭乘私家车回家。

2月18日10:00到况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返家后未外出。

2月19日8:42核酸初筛结果为阳性 ,14:23经江阳区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 。15:50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2:

2月16日18:30到机场接机,接到无症状感染者1后于18:43乘车返回家中。

2月17日7:00乘车到单位上班 。17:30乘车到况场康庄街181号和88号取快递后回家 。

2月18日7:00乘车到单位上班。10:00搭乘私家车到江阳区星光路6号3楼327室办事。11:00到江阳区康宁路“和杏板栗鸡 ”用餐 。12:15乘车返回单位上班。18:45返回家中。

2月19日8:50江阳区况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采集核酸样本,初筛阳性 。15:50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3:

2月16日20:12在况场街道五香苑小区家中与无症状感染者1密切接触。

2月17日7:30到况场街道宜民街114号 ,后到况场双湖村8组 。16:00返回五香苑小区家中。17点到况场街道宜民街114号,后返回五香苑小区家中。

2月18日7:00到况场派出所公交站后返回五香苑小区家中 。11:00到况场街道康庄街88号,后到况场街道中大街222号 ,再到况场街道中大街119号。19:30返回五香苑小区家中。

2月19日在况场街道五香苑小区家中未外出,当日被作为密切接触者纳入隔离观察 。

无症状感染者4:

2月16日15:10从省外搭乘CZ5395航班抵达泸州 。18:43乘车返回况场街道五香苑小区家中。

2月17日14:16到况场街道中大街废品回收站。15:30到“时代家具城”,后到况场街道中大街“富惠超市”、“杨三姐茶馆 ” 。16:00到“美佳超市” ,后到况场街道红山村10社。17:00到“时代家具城”后回到五香苑小区家中。18:00到况场街道“美蛙鱼头火锅店 ” 。19:36到况场街道中大街35号朋友家中。22:10回到五香苑小区家中。

2月18日10:30到况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10到况场街道天然气公司营业厅 、“鸿升广告”文印店。11:30到况场街道中大街222号后回到五香苑小区家中。16:00到况场街道双湖村8组,后到况场街道“美加超市” 。17:00到况场街道中大街119号后回到五香苑小区家中。

2月19日在况场街道五香苑小区家中未外出,当日被作为密切接触者纳入隔离观察。

三、最新进展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56人 ,居家隔离22人;累计人员采样78844份 ,已出结果64581份,除4例无症状感染者外,其余均为阴性;累计环境采样1518份 ,已出结果1518份,其中29份结果阳性,其余均为阴性 。

请广大市民立即对照上述病例活动轨迹开展自查 ,如有重叠的,请之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戴好口罩 ,尽快进行核酸检测,途中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严格执行居家不外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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