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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疫情最新公告数据 浙江最近爆发的传染病

一、2022国庆浙江衢州疫情防控政策一览(衢州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0 、强化人员出行管理

全市机关事业 、国企等单位职工国庆期间非必要不出市 ,确需外出的 ,要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谁审批谁负责” 。倡导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出市 。出行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 ,不前往涉疫地区。返衢后,之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02、强化外来人员排摸

省外来衢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 ,在抵衢前72小时内填报“登记码 ” 。各县要加强社区国庆假期省外返乡人员摸排,穿透式询问7天内旅居史,及时发现涉疫地区来衢人员 ,之一时间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倡导省外人员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乡。

03、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机场 、铁路、公路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出口等卡口按照现有政策从严管控;景区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 、福利院、养老院、宾馆 、酒店、饭店、网吧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测温 、戴口罩和“一扫三查 ” 。乘坐飞机 、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 、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 ,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4、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

各县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婚丧嫁娶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办〔2022〕131号通知执行 ,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50-2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县防控办备案,并对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执行“一扫三查” ,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人员和7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暂不举办2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要提前向属地县 、市防控办报批。

05、强化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全市所有学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出省 ,非必要不离衢,确有需要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返校返岗后 ,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穿透式询问7天内行程轨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立即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国庆期间 ,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和“一扫三查 ”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06 、强化落实核酸检测

浙江疫情最新公告数据 浙江最近爆发的传染病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普通人群继续落实3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 。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衢当天之一时间开展核酸“落地检” ,后续实施5天3检 。

07、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 、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 、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 ,要科学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近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8、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各县指挥部 、专班和市直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 ,之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并按程序立即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时 ,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部位 、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浙江防控疫情新规定

法律分析:调整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定 。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7 ”调整为“14+7”。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红码;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 ,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 ”黄码;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 、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 ,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三 、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卫生资格#导语】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 ,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转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办〔2021〕44号)精神 ,现就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 、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2、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

3、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4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5、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

6、临床医学(包括中医 、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 ,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 ,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可报考临床、口腔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三)其他

1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科及以上学历 、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 ,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 ,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 、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 ,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 、专业设置变化

1、自2022年起 ,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 、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 、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 ,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 、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 、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 ,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 、360、363)专业类别 ,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三、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 。设11个市考点 、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 。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 *** 所在地,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省直考点设在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108室)。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 ,在指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考试 。

(四)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 ,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历史考生是指报名参加过2021年度考试的考生 ,不包含缺考 、违纪考生。

(五)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 ,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 ,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在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2.现场确认。在2021年12月21-31日期间,考生须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 ,应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3.考试缴费 。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2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4、全省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七)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 ,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20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八)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 ,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纸笔考试:50元/人/科 。

四、考试级别、专业 、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 ,共计119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其中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8个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

(三)我省设置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 ”专业有“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 、考试时间

六 、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17日期间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军队考生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考区 、考点报名咨询 ***

考区:0571-87567831、87567833、87567812

省直考点:0571-87567831 、87567833、87567812

浙江大学考点:浙大及附属医院考生请联系所在医院人事部门

杭州考点:0571-85456079

宁波考点:0574-87295659

温州考点:0577-55570357

湖州考点:0572-2760197、2760185

嘉兴考点:0573-82067603

绍兴考点:0575-88000185 、85163360

舟山考点:0580-2555156

金华考点:0579-89103982

衢州考点:0570-3089932、8870308

台州考点:0576-88536397

丽水考点:0578-2618868

附件: 2022年浙江考区卫技考试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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