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号外地车与本地车同时限,机动车都限号 ,新能源车,摩托车,公交车除外 。
1、限行规定:星期一限1、6 ,星期二限2 、7,星期三限3、8,星期四限4、9,星期五限5、0。周末不限行。
2 、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 ,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 、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
3 、限行违章处罚:西安限行违章每次罚款200元扣3分。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 ,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
扩展资料
西安市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 ,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
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 ,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续夏防期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西安市限号,目前是单双号限行。
西安市明天12月19号限号1、3 、5、7、9 。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最新通知:
一 、禁限行时间:2016年12月19日6时起,全天二十四小时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范围(十区三县)
三、限行具体规定:将0-9的机动车辆尾号数字划分为1、3 、5、7、9和2 、4、6、8 、0两个组合 ,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单日限行1、3、5 、7、9,双日限行2、4 、6、8、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十区三县)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
西安限号,是指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西安限号的规则是: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 ,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 ,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 ,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 ,20日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 ”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 *** 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 *** 数字作为尾数执行) 。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 ,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救险车;
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 、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学校校车;
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 ,同样按照该限行规定执行 。违反该规定的,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 、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 ,将由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另行公告。
西安市最新通知显示,为了缓解交通拥堵问题,自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0:00将实行限行限号措施。这意味着西安市民在上下班高峰期间需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 ,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
限行时间和区域是限行政策的关键要素。根据通知,限行区域位于绕城高速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并向南延伸至终南大道、堰渡路 、三星快速干道之北 ,向东达到西汉高速,向西抵达西柞高速,向北延伸至西咸北环线以南 ,并包括延西高速以东和西禹高速以西的区域。
除了时间和区域的限制,限行规定还包括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的机动车 。具体来说,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驾驶员和车主,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首次违规的驾驶员将收到一份警告通知,并记录下其违章行为,以备第二次违法限行罚款时参考 。而第二次违规的车主将被罚款100元。
据最新消息 ,西安市高速已全部开放,这意味着外地车辆可以进入西安。此外,长期在西安生活、工作、居住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离开过西安市行政辖区的人员 ,只需办理外地号牌车辆电子通行证即可 。
申请人需要提供企业用工证明或社区居住证明,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信息和证明后提交审核。符合规定的车辆将获得电子通行证件(内含二维码),可自行打印或在附近交警大队打印。
特殊车辆也不受限行政策影响 ,例如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 、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以及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和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
继续限行。
有西安市辖区内都限号限行。长安 、临潼、户县、周至 、阎良、高陵都包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执行 。
二 、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
三、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 ,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 、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 ,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
四、黄标车 、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 、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
七 、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 、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 ” 、“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 ,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八 、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 ,另行通告。
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6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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