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浙江绍兴通报一名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绍兴发布最新提醒:若你与此病例有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报告。
确诊病例孙某行动轨迹:
12月1日 ,6时40分至10时35分在上浦镇卫生院上班;12时至16时10分在西横河小区,后至禹悦饭堂吃饭,后返回西横河小区;20时08分返回阳光假日小区;22时返回西横河小区 ,后未离开 。
12月2日,6时50分自驾车送孩子至城北实验中学上学;8时10分返回西横河小区;10时25分至12时在上虞区殡仪馆;13时至禹悦饭堂吃饭,后返回西横河小区;17时30分至梅林镇农家菜馆吃饭 ,后返回西横河小区;20时返回阳光假日小区;22时10分返回西横河小区,后未离开。
12月3日,6时至6时50分在阳光小区 ,后至曹娥街道严村;9时45分返回西横河小区;11时30分至煌中煌大酒店城北店吃饭;13时30分返回阳光假日小区;17时后至老白酒农家菜馆就餐,后返回阳光假日小区,后未离开。
12月4日 ,7时30分至21时25分在上浦镇卫生院上班并值班;期间19时至19时30分到来吃饭店吃饭;21时25分返回阳光假日小区,后未离开 。
12月5日,8时至14时45分在上浦镇卫生院上班;15时至15至40分在上虞中医医院耳鼻喉科就诊;15时50分至18时在时代潮城水景街范米粒美甲店;随后到城北实验中学接孩子;19时到新大通购物商场超市购物后返回阳光假日小区,后未离开。
12月6日 ,7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上浦镇卫生院上班;18时至19时在西横河小区;19时29分与朋友驾车到万和城麦当劳购物后,返回阳光假日小区,后未离开。
我市发现的两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和专家组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现将两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通报如下,若与感染者有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报告 。
无症状感染者陈某行动轨迹:
12月1日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11时54分前往西横河小区 ,后至禹悦饭堂就餐,饭后回西横河小区;
13时14分在藕舫路278号百合花店香烟店购物;
15时03分去恒利市场的佩奇水果店买水果,后回西横河小区;
17时30分至禹悦饭堂就餐;
18时31分回西横河小区 ,
21时18分回华维北区休息,后未离开。
12月2日
7时至西横河小区;
8时24分至大通农批市场的阿花喜铺;
8点35分在市场1楼里的阳光百货店,后回西横河小区;
10时33分至殡仪馆;
12时至禹悦饭堂就餐;
13时52分在大通农批小高商行及隔壁香烛店购物 ,并前往阿花喜铺购物。
14时02分在恒利路上美虞包装店铺购物,后回西横河小区;
18时多至梅林镇农家菜馆就餐,后返回西横河小区;
22时左右返回华维北区;后回西横河小区,未离开 。
12月3日
7时至9时在曹娥蒿坝村附近;
10时返回西横河;
11时回华维北区;
12时至13时30分在煌中煌大酒店就餐;后在百合花店至15时;
15时至17时30分在华维北区;
17时30分至19时06分在老白酒农家菜馆就餐;后回华维北区 ,未离开。
12月4日
9时前往百合花店,期间中饭在宝味坊就餐;
17时48分返回华维北区,未离开。
12月5日
7时多在宝味坊吃早餐 ,后至百合花店;
9时57分至百合花店旁香烟店购物;
10时到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诊室就诊;后回百合花店;
15时43分返回华维北区,未离开 。
12月6号
7时多在宝味坊吃早餐,之后去百合花店;
10时35分返回华维北区;
12时30分回百合花店;
17时回到西横河小区 ,餐后回百合花店;
20时54分返回华维北区,未离开。
无症状感染者孙某行动轨迹:
12月1日
11时54分前往西横河小区,后至禹悦饭堂就餐 ,饭后回西横河小区;
17时30分至禹悦饭堂就餐;
18时31分回西横河小区,未离开。
12月2日
10时33分至殡仪馆;
11时46分回西横河小区;
12时41分至禹悦饭堂就餐;
14时04分回西横河小区,未离开。
12月3日
7时至9时在曹娥蒿坝村附近;
10时返回西横河小区;
11时30分朋友开车送至煌中煌大酒店就餐;后返回百合花店;
17时30分至19时06分在老白酒农家菜馆就餐;
19点54分回华维北区 ,未离开 。
12月4日
8时24分前往百合花店,10时45分去嘉军超市购物,中饭在宝味坊就餐;
19时42分返回华维北区,未离开。
12月5日
7时38分在宝味坊吃早餐;
8时14分前往百合花店;
18时30分在醉爱锋味吃晚餐 ,餐后返回华维北区家中。
12月6日
7时06分在宝味坊吃早餐;
8时24分自驾至上虞区人民法院,9:00离开后返回百合花店;
10时35分返回华维北区;
12时30分至百合花店;
14时至15时回上虞区总工会;
16时40分回西横河小区;
19时53分返回华维北区 。
2021年11月30日,咸阳市渭城区疾控中心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监测中 ,发现入境返咸人员刘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将其转运至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12月1日3时,经咸阳市疾控中心 、市传染病院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 ,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接到报告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刘某某密切接触者的流调、检测工作 。截至12月1日12时,共排查出密切接触者5人、次密切接触者51人 ,全面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刘某某居住 、活动场所已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落实消杀措施 ,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他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
刘某某主要活动轨迹:
11月13日:
乘坐KQ882次航班,从马拉维经肯尼亚到达广州市,在广州市文星酒店进行14天集中隔离。
11月28日:
13:40从广州白云机场乘坐MU2302次航班,16:20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9:40咸阳市渭城区安排负压救护车 ,点对点转运至中铁二十局基地小区居家隔离。
11月29日:
居家隔离 。
11月30日:
18:40—21时,在住所附近的建民诊所就诊。
为有效防控疫情,现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凡是与刘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应迅速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如出现发热 、咳嗽、咽痛、乏力 、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并及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要做好个人防护 ,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 、常通风,出门佩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用公筷 。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咸阳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联系 *** :029-33652650
关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鹿泉区人员刘某某行动轨迹
刘某某 ,女,49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系11月24日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员 。12月5日,被基本判断为鹿泉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感染来源。现将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1日 ,乘坐K7090次列车自满洲里站至齐齐哈尔龙江县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龙江县家后无外出。
11月22日,居家无外出 。
11月23日 ,乘坐K50次列车自齐齐哈尔站出发,11月24日到达天津站。
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由天津站至石家庄站 ,16时54分到达,乘车前往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到达后无外出。
11月25日至29日 ,每天在工地上班,吃住均在工地无外出 。
11月30日,作为满洲里来鹿泉人员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2月4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 、配合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 ,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 ,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5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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