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2020年11月19日,滦南县疾控中心接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天津疾控中心协查函:天津市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居民咽拭子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近日曾有我县旅居史。
唐山滦南县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
天津市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肺炎新冠确诊患者杨某某近日曾有我县旅居史,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 。
确诊患者在滦南县时间:
2020年11月15日-16日
活动路径:
11月15日由天津自驾车14:00左右到达坨里镇邱庄子村,与其弟杨某民、弟媳郑某丽有短暂接触;
15:00-15:20之间到西城区陆大夫诊所买药、安平小区家中,之后与邻居交谈约半小时;
17:00步行到红鑫饭店与马某田等共计8人聚餐 ,餐后独自步行返回安平小区家中;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11月16日早晨7:07自驾经文明街到惠康医药西城店测血糖、购药,
约7:27左右步行到好粥道粥屋就餐,
7:50自驾到建设路果菜批发市场购买水果 、蔬菜、海产品 ,全程微信支付;
于16日8:27自驾离开我县返回天津。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段与该病例有同行、交谈等情况,请立即与县卫健局 、县疾控中心、所在镇街联系 ,并向属地镇和工作单位报告,立即居家隔离不得外出。
滦南县部分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
11月20日,滦南县对安平小区、罗城小区 、三丰小区、曙光小区、坨里镇邱庄子村 、_城镇西 *** 实行封闭式管理。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大家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戴口罩,坚持不串门、不扎堆、不聚会 。
廊坊8月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最新消息:
大城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秦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8月2日我县接张家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推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确诊病例张某平和曾某的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 ,经流行病学调查对其行程轨迹进行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密切接触者秦某某7月28日中午11:25至11:35前往东环路利八方超市购物。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就近核酸检测 。同时,主动向社区报告 ,接受相关管控。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防控工作大局,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 、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同时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 、不传谣、不造谣 ,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
联系 *** :
县防控办:0316-5585712
县疾控中心:0316-5522148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3日0时,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暂住我县的李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31日12时左右,该人员与妻子、儿子 、女儿前往香河县“煎饼卷大葱"饭店就餐,就餐时间大约1小时。
该人员8月3日经香河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目前该人员已完成全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李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 。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 ,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 *** :0316-8330318
关于我市一例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贾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7月28日我市疾控中心接到山东省淄博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告知居住我市的贾某已被判定为新冠密切接触者。为寻找贾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7月28日贾某乘公交893路 ,于14:09分在燕郊意华小区站下车,步行回到家中 。15:00左右,贾某步行到明润广场物美超市购物 ,停留约20分钟,购物后回到家未再外出。贾某此前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目前贾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28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贾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三河市防控办或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 ,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 。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关于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1日21时 ,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居住我县的吴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寻找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8日17时30分左右 ,该人员由北京生命科学园地铁站乘坐13号线转7号线到朝阳区大郊亭站下车,通过手机拼乘出租车返回香河,车内共计5人,19时30分左右在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附近下车,而后步行前往朋友家中 。
7月29日8时左右,该人员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时左右前往香河县妇幼保健院咨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而后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7月30日、31日 ,每天6时左右至8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
8月1日6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 ,8时左右路过公园壹号小区对面小吃店吃早饭,就餐后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10时左右乘坐滴滴出租车前往香河县安抚路宝成沙发材料店,在店内时间大约十五分钟 ,结束后乘坐滴滴出租车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该人员7月29日由香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目前该人员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吴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之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
2、如已经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 *** :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
注意: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汇总
关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鹿泉区人员刘某某行动轨迹
刘某某 ,女,49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系11月24日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员 。12月5日 ,被基本判断为鹿泉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感染来源。现将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1日,乘坐K7090次列车自满洲里站至齐齐哈尔龙江县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龙江县家后无外出。
11月22日 ,居家无外出 。
11月23日,乘坐K50次列车自齐齐哈尔站出发,11月24日到达天津站。
11月24日 ,乘坐T252次列车由天津站至石家庄站,16时54分到达,乘车前往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 ,到达后无外出。
11月25日至29日,每天在工地上班,吃住均在工地无外出 。
11月30日,作为满洲里来鹿泉人员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2月4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 、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4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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