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增社保人员办理流程是:网上登记、提交相关材料 、社保部门审查材料、办理社保登记、办理社保缴纳等,对于新增人员的社保办理情况,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 ,由社保部门办理的。
一 、北京新增社保人员办理流程是什么?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公司单位身份进入;
2、如果员工以前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话,登陆后页面左侧有申报业务管理项 ,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然后填写员工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显示成功就可以了。
3 、员工从未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页面左侧有申报业务管理项中有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填写该员工的个人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分别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二项。
4、申报当月25日之前公司相关人员携带打印的表格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局递交相关资料。
5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每月5-25日可以登录使用 。转入人员操作简单,几分钟即可操作完成。新参保的员工需要填写资料较多 ,还需员工提供社保电子照片。
二、《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缴纳的规定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 、注销等情况 。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 *** 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 、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在司法实践中 ,新增人员的社保办理,一般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的,特别是不同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同 ,所认定的缴纳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 ,这里需要注意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的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月的5号至22号,不提前也不推后 。
2.在每月的5号-22号,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后 ,依提示,输入并完善新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照片大小与格式。
3.所有带*号内容填完后点击保存并提交信息 ,会生成相应的两份表格,即《个人信息登记》表和《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4.网上预约 ,各个分局已经开始实行网上预约办理,需要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到社保登记处现场办理 。
5.现场办理需要携带《个人信息登记》表和《人员增加表》以及新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完成后需要等待3-6个月,社保卡会邮寄到单位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新成立的企业30日内到社保中心进行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签订参加养老保险协议书 。需提供以下资料:上年度企业《劳动情况表》(104表),新成立单位提供上月或当月职工工资表。
3、审核参统人员资格。①本市城镇职工需提供:招工表、身份证 、大学生派遣证、调入职工个人养老转移单、临时工求职证;②外省市城镇职工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 、个人帐户转移单、没有参加社保证明、就业证等;③农民工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用工指标 、《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就业证 。
4、填写《北京市养老保险参统单位登记表》(表一) 、《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表二)。
5、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职工需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6 、将上述表一、表二、表四 、表五输入计算机后,确立个人帐户 。
7、到财务交费(支票或现金)。
要说明的是 ,社保事务涉及多方面的事项,增员、减员等等,都有各自的办理流程 ,你可以登陆所在区的社保网,查看相关办事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北京社保中心 ,统一咨询 ***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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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新参保人员办理流程有两种方式: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 。
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平台:首先 ,需要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并使用企业的社保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登录。录入信息:登录后,在系统中找到“申报业务管理”或类似功能模块 ,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或“增员”选项。然后,按照页面提示录入新增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 、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 、联系 *** 、户籍性质等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月均工资收入”一项需录入职工在本单位之一个月的工资 ,作为当年缴费基数,并上传职工一寸白底电子彩照。提交申报:信息录入完毕后,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提交成功后 ,可以在系统中查看申报结果反馈。对于在本市首次办理新参保登记的职工,已实现“全程网上办 ”,单位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无需再到经办机构审核 。特殊情况需要到经办机构审核的,可以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相关表格 ,并携带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网上预约取号后到经办机构前台提交材料。线下办理流程:
以企业为例,需要准备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以及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将上述材料提交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医保新增人员登记手续。请注意,办理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4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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