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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增确诊1例病例行动轨迹 郑州公布新增病例活动轨迹

一、许昌市病例活动轨迹是什么郑州病例行动轨迹

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许昌市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的通报

8月5日 ,我市在排查从郑州第六人民医院返许人员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患者,经专家会诊 ,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孔某某,男,30岁 ,居住地: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名门尚居小区 。

7月14日—7月22日 ,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

7月22日下午,出院自驾返许。当晚和朋友到许由路立交桥桥东路北港式打边炉大厅就餐 。

7月23日,未外出。

7月24日8:30 ,从亨源通世纪广场西南门公交站牌乘坐公交车至许昌长途汽车站乘坐大巴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办理出院手续;17:30乘坐郑州至许昌城际公交到许昌长途汽车站;20:30乘坐5路公交车至亨源通世纪广场站牌处步行回家,期间一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郑州新增确诊1例病例行动轨迹 郑州公布新增病例活动轨迹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7月25日—7月30日,居家未外出 。

7月31日8:15 ,从亨源通世纪广场站牌处乘坐102路公交车到许昌火车站,后转乘1路公交车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门诊二楼肝病科诊室就诊;11:00左右从许昌市中心医院乘出租车前往许由路东段达轮汽修厂;14:30离开达轮汽修厂乘滴滴打车到许昌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18:30手机查询核酸结果为阴性 。

8月1—8月3日15:00 ,居家未外出。

8月3日15:00,到小区东门南侧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8月4日11:00,到半截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结束后步行回家;15:3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东城区集中隔离中心进行隔离观察 。

8月5日上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现在定点医院救治。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 ,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该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过接触的市民,立即向所属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个人核酸检测 、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不聚集 ,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二 、石家庄深泽县新增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一览

确诊病例:武某某,女 ,73岁,现居住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

10月17日至24日居村无外出,期间每天早上起床后在村里散步 ,每3天左右步行到村里小卖部购物 。

10月25日乘私家车到深泽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0月26日至29日在深泽县医院3楼内科住院治疗。

10月30日10时乘私家车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治疗 。

10月3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男 ,46岁,为确诊病例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居住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

10月17日至24日居村无外出 ,期间曾步行到村内小卖店购物 。

10月25日乘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武某某到深泽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午12时乘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

10月26日至29日居村无外出。

10月30日乘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武某某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呈阳性 ,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治疗。

10月3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三、廊坊固安县公告石家庄确诊病例周某某在固行动轨迹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市一例新冠阳性病例在固行动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月8日上午,固安县防控办了解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曾在我县停留。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固安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严格按照防控规范要求,迅速组织对此人在固安县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及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某,女 ,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 ,系石家庄市某商贸公司职员 。1月7日,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上报新冠病毒核酸初步核查阳性,石家庄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2020年12月23日:

13:50此人乘公交车自廊坊市到达固安县。

14:00入住固安县苹果公寓 。

15:30步行至宝德购物中心东门 ,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20:10离开宝德购物中心。

20:25进入新聚宝隆超市,在一楼短暂停留 。

20:30步行回苹果公寓。

12月24日:

9:30步行进入尚品爱购购物中心,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2:10在尚品爱购四楼美食城“刘一碗快餐 ”就餐 。

13:30返回到一楼化妆品销售部继续活动 。

21:20由购物中心1号门出商场 ,步行回苹果公寓。

12月25日:

10:15步行到新聚宝隆超市,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1:00在麦当劳就餐 。

12:00从东门出新聚宝隆超市,返回苹果公寓 ,此后未外出。

12月26日:

9:40乘坐943路公交车离开固安县。

了解到此人曾在我县停留的信息后,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到1月8日15:00 ,已对周某某所停留过的苹果公寓、宝德购物中心 、尚品爱购购物中心、新聚宝隆超市、公交车站等地进行了严格消杀,封存了相关物品,对其相关活动场所外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 ,并对与周某某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隔离 。目前 ,已对其相关活动场所有关人员1938人及36处环境样本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提醒与此人在相同时间段 、相关地点有过活动经历的广大居民注意:

1.请主动居家隔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注意做好防护,同时与村、社区联系、报备。

2.如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之一时间拨打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 ***  ,乘救护车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

目前,我县各类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充足 ,各类场所经营正常,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 *** :0316-6162937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一月八日

四、廊坊固安县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公告

廊坊固安县疫情防控办发布固安县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的通告,以下是通告原文:

固安县关于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固安县有关部门在网格化排查中,发现周某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来往于石家庄 ,经了解 ,周某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我县立即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 。1月11日凌晨,市疾控中心反馈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现将此人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女,固安县柳泉镇人 ,系北京市某公司职员。家住固安县英国宫5期小区 。调查其行程轨迹为:

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

正常出行上下班,并根据北京政策规定,参加了公司员工定期核酸检测 ,12月31日报告结果为阴性 。

12月31日:

16:00提前请假回家,乘私家车前往石家庄;

21:00到达石家庄亲属家中,商议事情至2021年1月1日2:00。

2021年1月1日:

5:00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县柳泉镇西红寺家中;

11:00在柳泉镇法律服务所咨询 ,咨询过程中佩戴口罩;

12:00在柳泉镇燕北风韵面馆就餐,饭后返回英国宫家中休息,未外出。

1月2日:

8:30乘私家车前往石家庄;

11:00到达石家庄亲属家中 ,后到某市场处理纠纷;

17:00在石家庄亲属家中地下负四层商议事情至23:00 。

1月3日:

9:00通过某互联网平台自行联系中介看房 ,全程佩戴口罩,期间在北国超市益新店旁沙县小吃吃午饭;

20:00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县柳泉镇西红寺家中;

24:00乘私家车回英国宫家中。

1月4日:

上午请假未外出;

12:00乘私家车到新宫地铁站,乘坐地铁4号线到宣武门站 ,步行前往公司;

14:00到达公司上班,下班后原路返回新宫地铁站,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家中 ,未外出。

1月5日至6日:

每天6:40出发,18:40返回,往返北京工作 。下班后均居家未再外出。

1月7日:

16:00请假离开公司 ,步行至宣武门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宫地铁站,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家中。

1月8日:

居家未外出 。

1月9日:

休班在家未外出;

16:00到普祥医院做核酸检测 ,期间排队人员较少,停留时间约10分钟,1月10日上午结果反馈为核酸阴性。

16:20到和平门生鲜超市购买面包 ,停留时间约10分钟。全程佩戴口罩 ,回家后并未外出 。

1月10日:

上午休班在家未外出。

14:30被有关部门网格化筛查出曾来往于石家庄,遂由属地 *** 引导至集中隔离观察点并开展核酸检测。入住隔离点时,因体温异常 ,由120救护车送至固安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留观 。

21:00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 。

周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排查到的周某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对其所在社区 、村街所有住户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结果全部为阴性;对其住所、县域内相关活动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处理,并对所涉及的相关场所暂停营业;同时开展病毒测序,追踪感染来源。

目前 ,我县正在继续摸排所有周某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 。

现提醒与患者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过接触的居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 ,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 、村登记备案,社区 、村要之一时间向固安县疫情防控办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

2.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 ,请之一时间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乘坐救护车前往县总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请全县广大居民认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戴口罩 、不聚集、勤洗手、晒衣被 、吃熟食等良好习惯 ,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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