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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防疫指挥部最新公告50号 哈尔滨市防疫指挥部公告

一、哈尔滨市发布第74号公告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74号公告

(2022年11月23日)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数起前后叠加输入性疫情,多点多链多源持续传播,疫情防控形势极为复杂严峻。目前 ,在主城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大量外地抵返哈关联病例,造成了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 。为快速果断有效处置当前疫情,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省市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 ,对主城区道里、道外 、南岗、香坊、平房 、松北等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

(一)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应急抢险、疫情防控 、重要公务、民生保障、外出就医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

(二)市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 *** 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 、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 ,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 ,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 ”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 、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 ”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不得随意关停企业 ,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

二 、严格管控人员聚集

哈尔滨防疫指挥部最新公告50号 哈尔滨市防疫指挥部公告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一)除农贸市场、商场(不含商场内的餐饮、休闲 、娱乐等项目)、超市、药店 、加油(气)站、汽修汽配门店、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到店自取 、外卖订餐服务)等民生基础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 、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允许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错峰、限流措施 ,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更大承载量的50%。

(三)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 、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暂停游园 、庙会、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四)暂停中小学 、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五)暂停各种线下健康讲座、健康体验、会议促销 、旅游体验等聚集性活动。

(六)坚持喜事缓办 、丧事简办 ,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七)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 、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 、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

(八)倡导市民群众“宅家 ”生活 ,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禁止农村小卖店等室内扎堆聊天 、打牌、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一)强化机场 、火车站、公路交通卡口管理 ,严格执行核酸查验、落地即检 、高风险人员和货运车辆闭环管控等措施 。

(二)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 、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外地人员抵返哈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并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监测,抵哈满五天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进入正在经营的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 、菜市场等公共场所 ,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高风险区和间接入境抵返哈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居家隔离,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 、严格管控重点场所

(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 、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及在建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二)哈达、龙园、润恒等农批市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所有入园车辆司乘人员执行“入园即检” 、闭环管理、无接触交易 ,只批发不零售 。从严落实园内从业人员台账管理和健康监测,严禁从业人员跨园区交叉作业。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管理居民小区(村屯)

(一)强化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 ,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非本小区(村屯)居民非必要不进入小区(村屯),确需进入的严格登记审核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急保障 、医疗救护 、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 。

(二)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格限制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三)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保障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做好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 、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 、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干部与小区居民联系渠道 ,及时解决困难家庭、独居老人、困境儿童 、患病居民等特殊需求,突出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特别是外地抵返哈人员“三天三检 ”管理工作 ,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一)各级党委 *** 、各行业部门 、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 、脱管漏管 、不遵守防疫规定的 ,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四早”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 ”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 ,坚决整治“一刀切 ”“层层加码”等问题。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咽干 、咽痛等症状 ,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

二、哈尔滨市第71号疫情公告哈尔滨市第71号疫情公告最新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1号公告

经全市人民共同努力 ,我市本轮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但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压力依然较大。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个弦,不松劲 、不懈怠、从严从实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10月17日零时起 ,对全市疫情管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1.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所在城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乘坐飞机 、高铁、列车、跨省或市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 ,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3.从外地市返岗的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从业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二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各类商业门店 、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严格落实“扫码、测温 、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监测 、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对其中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要求 ,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更大承载量的75%。

2.南岗区、香坊区 、平房区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经预防性消毒后,有序恢复经营。

3.道里区、道外区 、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 、松北区 、呼兰区、巴彦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 。具体防控措施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福利机构 、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5.各类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 、止咳、抗病毒、抗生素 、感冒等药物的人员,执行实名登记、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 。

6.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的 ,查验“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 、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论坛 、演出 、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 ,凡举办50人以上、200人以下线下聚集性活动的,需提前向属地区县指挥部报批;举办200人以上线下聚集性活动的,需提前逐级向属地区县指挥部、市指挥部报批。

2.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 ,参加活动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00人,并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严格实行“扫码 、测温、戴口罩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四 、从严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

1.对跨区域抵返哈人员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 、不限制流动”原则 ,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2.凡有高、中风险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建议暂缓来哈返哈,确需来哈返哈的要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 ,抵哈后执行“手递手”闭环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凡省外无疫情地市抵返哈人员,实行“3+4 ”健康监测 。即第1-3天居家或在宾馆酒店不外出,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期间不聚餐 、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对有较高疫情溢出风险地区来哈返哈货运车辆司乘和同行人员,执行“落地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具体防控措施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五、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1.各级、各行业部门 、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 ,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 、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2.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不聚集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干、咽痛、嗅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 ,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阅读:

三、哈尔滨市疫情第73号公告(哈尔滨市疫情第73号公告图片)

10月27日我市发生输入性疫情以来,陆续检出多例阳性感染者 。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 、外溢 、扩散,快速扑灭本轮局部疫情 ,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对道里、道外、南岗 、香坊、平房、松北 、阿城等七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严限制非必要人员流动

1.道里、道外 、南岗、香坊、平房 、松北等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 ,阿城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本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2.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 、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但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3.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 、测温、戴口罩 ”和消毒、通风 、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二、从严管理重点场所、重点机构

1.各类商业门店 、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区 、宗教场所等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从业人员需规范佩戴N95口罩,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更大承载量的50% 。

2.福利机构、养老机构 、精神卫生机构 、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七区内夜市暂停经营;早市要严格管理,禁止现场就餐 。

4.南岗区、阿城区部分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具体防控措施按属地指挥部规定执行。

5.暂停线下教学活动 。具体范围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三 、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从严审批大型会议 、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2.七区内实行喜事缓办 、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 。

3.倡导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会 、不聚餐。

四、从严管控各类风险区

1.划定的高风险区全部实行封控措施 ,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2.划定的中风险区全部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 、错峰取物”,居民原则上居家 。

3.临时管控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 ,居民原则上居家。区域内除保供超市 、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从严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1.市域外抵返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 、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 ,抵哈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 、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

2.凡排查出的涉疫城市抵返哈人员,除本人需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外,共同居住人也要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3.凡抵返哈货运车辆司乘和同行人员不在哈停留、即来即走的 ,需全过程实行“点对点 ”闭环管理;进入物流园区、农集贸批发市场 ,需进行一次入园“核酸+抗原”双检测。确需在哈停留的,严格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

4.间接入境人员在主动报备基础上,严格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 ,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六 、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1.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 、不遵守防疫规定的 ,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在哈高校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每日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等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并将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3.市民群众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干、咽痛 、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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