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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同住人规定,公租房怎么添加同住人

本文目录

  1. 公租房怎么添加同住人
  2. 公租房同住人必须是亲属吗
  3. 公租房拆迁获得安置房,是否同住人都有份分得
  4. 上海公租房的承租人过世后是不是承租人一定要改
  5. 上海宝山区公租房选房、签约常见问题

一 、公租房怎么添加同住人

申请公租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夫妻和子女) ,如家庭其他成员符合保障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符合保障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也可以申请配租。已经进入轮候册的公租房申请人,可以在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申请系统提出增加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带齐材料到办理窗口填写并提交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信息变更表,如果增加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 ,就需要重新轮候,原排名作废,重新轮候的申请时间则以变更受理时间为准 。申请离异变更的 ,必须是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从离婚那天起仍然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接着轮候,并在窗口现场由另一方签订放弃轮候声明 ,协商不一致或离婚后双方都不符合条件的,两人都要退出轮候。受理窗口会当场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做出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 ,会当场出具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信息变更单,初审不合格的则不予受理,并给出不合格的理由。

公租房全称也就是公共租赁房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 ,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 ,是为了那些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 *** 或公共机构所有。 *** 在拟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两类住房将实现房源分配统一 、租金标准统一和退出管理统一 。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 *** 、赠予等市场交易。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 ***  ,给那些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 ,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的人提供了帮助。公共租赁房房源是一种由 *** 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 、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 ,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公租房同住人必须是亲属吗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 、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 ,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 、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 ,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 ,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

三 、公租房拆迁获得安置房,是否同住人都有份分得

1 、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

上海公租房同住人规定	,公租房怎么添加同住人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

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 ,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无住处的常住户口 ,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

四 、上海公租房的承租人过世后是不是承租人一定要改

一、一定要改!截止2017年3月上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 、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 、没有其他住房。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申请公租房承租人变更。

二、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面向无房刚毕业的大学生和我国低收入家庭的农民提供的一种住房形式

三、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但是要是继续承租的话也得符合一定的规定来确定承租人

五 、上海宝山区公租房选房、签约常见问题

宝山公租房选房、签约常见问题

1 、常见状态介绍

答:(1)排队中:正处于排队队列 ,耐心等待选房通知。

(2)排队失效:已取消排队状态。

(3)排队成功:收到选房短信,可在“项目 ”页面进行房源预约 。

(4)已过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源预约,需重新排队。

(5)预约中:已预约房源 ,耐心等待看房时间通知。

(6)预约成功:已预约房源,已确定看房时间 。

(7)预约失效:已取消房源预约。

2 、如何查看自己排队名次?

答:可在“个人中心 ”“我的排队”中查看自己的排队名次。

3、如何查看项目剩余房源数量?

答:可在“项目”中查看每个户型的可租房源套数 。

4、排队项目有限制吗?

答:取得宝山区区筹资格证后可以在资格证有效期内进行排队,可以选择宝山区所有区筹项目 ,但每次只能选择一个项目中的一种户型进行排队 。

5 、如何取消、更改排队项目?

答:可在网上服务平台“个人中心 ”“我的排队”中取消排队,取消排队后将清除排队名次,可重新选择意向项目、房型进行排队 ,排队名次将重回最末位,请谨慎操作。

6 、排队时资格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3个月时将有短信提醒 ,请尽快重新进行网上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原排队名次自动更新资格证有效期。若未在资格证到期前完成续期 ,将取消排队、预约等资格 。

7、网上选房页面如何操作?

答:登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项目”选择已排队成功的项目,下翻网页可查看空余房间具体信息 ,点击“详情 ”后“预约”。

8 、网上选房时间为多久?

答:一般为收到信息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预约,如有变动请根据实际通知。

9、预约好房源后多久可以看房、签约?

答:预约确定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具体看房时间,请按照约定时间前往项目现场 ,现场会发放《签约通知书》告知签约时间及地点 。

10 、预约好房源后可以取消吗?

答:可以,可在网上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我的预约 ”中取消,取消后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放弃所选房源,需重新排队,请谨慎操作。

11、签约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个人申请带好本人及同住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申请带好本人及同住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合同章及法人章。

12 、房屋租金如何支付?

答:通过“宝山公租”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租金缴纳 ”进行微信支付,首次付三押一,后按季度支付房租 。

13 、房屋租金发票怎么开?

答:房屋租金缴纳后 ,可在“宝山公租”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租金缴纳 ”个人中心内查看电子发票。个人申请发票为个人抬头 ,单位申请发票为单位抬头。

14、放弃签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答:每人只能放弃2次配租资格,放弃2次配租资格的申请人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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