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四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115号)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 ,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 、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2.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 、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 ,实施“3天2检”。抵渝时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 ”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 。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 ,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 、长途汽车站、码头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 ,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换乘离渝(不乘坐公交地铁)。
3.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5天以上证明,实施“入渝即检 ”,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 ,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 、3、5各做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4.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入渝即检” ,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 ,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5.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入渝即检 ”,纳入常态化管理(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6.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
7.本土病例迅速上升 、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高风险区的地区 ,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8.原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无异常后立即解除集中/居家隔离。既往“一地区一政策”的来渝返渝人员继续按原要求执行。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9.一旦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隔离 。
10.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入渝即检”,在机场、火车站 、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 ,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 ”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11.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二 、新疆 *** 尔自治区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新疆 *** 尔自治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 ,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 、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 ,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
2.对7日内有新疆 *** 尔自治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 ,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新疆 *** 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 ,抵渝后实行“3天2检 ”。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 ,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 、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点对点”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 ,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本区县隔离 。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 、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码头“点对点 ”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起实施。
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河南省郑州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 ,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 、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 ,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 ,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 ,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 ”。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 ,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 ,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 、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0日起实施。
四、 *** 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 、朔州市、忻州市,福建省福州市 ,青海省西宁市,黑龙江省绥化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隔离期间第1、3 、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 ,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 ,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 、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 ,抵渝后实行“3天2检 ”。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 ,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 ,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 ,在机场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0日起实施。
五 、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保定市 、廊坊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3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隔离期间第1、3、5 、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3日0时前抵渝的 ,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3日0时后抵渝的 ,实行“3天居家隔离 ”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3日0时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 、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下同)。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 ,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 ”,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 。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6.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 ,在机场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 。
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 ”,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 、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重庆48小时核酸结果按采样时间计算 。
核酸检测是检测新冠病毒感染筛查的重要途径。目前 ,疫情期间,各地出行人员通常需要持有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计算开始时间根据当地政策要求确定 。重庆市以采样时间开始计算。
建议在出发前查询铁路12306移动客户端,可以提供实时查询和热线功能 ,实时查询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的防疫政策,查看各出发站和终端站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确定政策。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最新要求以此要求为准。
1、部分地区核酸检测报告的检验有效期为自报告出具(发布)之日起至进站检验期间不超过48小时;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起始时间以检测报告中的报告日期为准 。
2 、在一些地区,采样检测时间开始计算 ,因为采样检测之间会有一定的间隔,可能需要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如果采样人员是传染源,从采样到核酸检测结果之间的这段时间可能会给管理或溯源带来一些困惑 ,因此采样时间更加严格和准确。
3、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取样时间和检测时间显示的核酸报告以取样时间为准 。
一 、采样时间
集中采样时间:10月12日06:00-12:00,14:00-22:00;10月14日06:00-12:00,14:00-22:00。
其他时间市民可前往日常开放的便民采样点,及渝中区以外其他区县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有效。
具体安排以属地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
二、检测范围
渝中区11个街道全体市民朋友
。行动不便人员及婴幼儿可不参加社会面核酸筛查。临时管控区人员以及重点场所 、重点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执行 。
三、采样地点
若您的“渝康码”为绿码和弹窗 ,请在街道、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引下到就近采样点免费采样。
若您的“渝康码”为黄码 、红码或有发热、头痛等症状,请您立即向社区报告,按社区要求进行采样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四、温馨提示
为确保“应检尽检”,如区内群众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规定频次采样 ,“渝康码 ”将在10月14日24时进行弹窗管理,完成核酸采样后自动消窗 。“渝康码”弹窗期间不得聚餐,不得参加会议和商务活动 ,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和空间封闭的公共场所。
参与本次区域核酸筛查的市民朋友,2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在完成各轮次核酸采样后,视同参与“七天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
所有参加区域核酸筛查的居民要在社区的组织下 ,携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重庆市核酸筛查二维码、渝康码
。未成年人需由成年监护人陪同,并申请渝康码进行核酸采样;在学校、幼儿园检测的师生按照学校安排开展采样。
采样期间,请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 ,服从社区和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 、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 ,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各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组织者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
本文由小金于2026-03-02发表在金层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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