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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疾控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湖南省疾控)

一、湖南疾控有关疫情最新提醒湖南疾控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

9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截至9月12日24时 ,福建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3例,无症状感染者34例 。目前,已划定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3个 ,厦门市思明区对中华街道部分管辖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厦门市附属之一人民医院实行封闭管理。为切实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保障群众健康 ,湖南省疾控中心再次发布以下紧急提示:

01

入湘人员主动报备行程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旅居史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 、单位或现住酒店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02

合理安排出行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公众出行之前要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等级 ,出行过程中请务必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一定的警惕性 。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 ,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 ,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湘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03

湖南疾控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湖南省疾控)

(图片来源于 *** 侵删)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 ,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之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告 。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开展调查核实、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04

做好健康监测

积极配合社区、单位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出入医疗机构 、养老院、机场、车站 、码头、商场、宾馆 、电影院 、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请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和“两码”查验。一旦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嗅觉减退、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 、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

05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关注疫情防控信息 ,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咳嗽 、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06

积极接种疫苗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 ,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经济、最有效手段,适龄无禁忌人群要应接尽接,这是公民履行新冠疫情防控的义务 。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之一责任人 ,请时刻保持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众志成城 ,同心战疫,坚决遏制疫情反弹。

二、湖南疾控疫情提示最新消息(湖南疫情防控最新消息今天)

湖南疾控疫情提示最新消息

湖南疾控4月7日发布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 ”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 、村报备 。对逾期不报 、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 ,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第1 、2、3、7 、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 、3、7、10 、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 ,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 、7 、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湖南疾控4月6日发布紧急提醒:

清明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人员流动风险增大 ,国内多个省份每日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处于高位 ,我省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健康,刚刚 ,湖南疾控再发紧急提醒: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入湘先报”措施,对外省所有通过民航 、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省的旅客 ,严格落实100%测温 、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入湘人员,要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 ,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入湘旅客严格落实“入湘即查 、入湘即检、入湘即交接”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外省入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自疫情发生地 、涉疫群体等高风险人员的防疫服务和排查管控,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 、核验健康码 、查行程卡、督促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避免人员聚集 。清明期间各地要倡导文明祭扫方式,严防因人员流动 、聚集引发疫情传播 。

入湘返湘人员健康提示

1、主动报备行程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 ”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村报备。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 、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收到防疫提醒短信,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 ”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 ,

务必之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 ,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

2 、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离沪返湘人员应持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应在抵湘后之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入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同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3、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入湘途中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

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 、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以及集中隔离场所 、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 ,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4 、做好个人防护

返乡途中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前往密闭场所 、人群聚集场所 。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不聚集、一米线等卫生习惯 ,配合做好扫码、亮码 、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

5 、加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己 、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健康状况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 、乏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如入湘返湘之后健康码变为红黄码,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配合专业机构的调查 ,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

三、湖南疾控发布疫情防控提醒湖南疾控发布疫情防控提醒短信

湖南疾控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2月17日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旅居史 ,以及有天津市东丽区其他区域、滨海新区保税区 、北辰区北仓镇旅居史以及有上海浦东新区、嘉定区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 ,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

湖南省疾控中心提醒:请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和报备报告要求 。

请所有外省来湘人员通过 *** 、委托亲人朋友同事或目的地小程序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 、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了解当地的防疫要求 ,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登记。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之一时间向社区 、单位 、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告 ,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

2022年3月15日前,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 ,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一 、特别提醒

1、对

2月17日以来

 ,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有天津市东丽区其他区域、滨海新区保税区 、北辰区北仓镇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健康。

2、对

2月14日以来

 ,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永一村旅居史的入湘人员 ,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有坦洲镇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

3、

对2月13日以来

,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 。

二 、重点排查地区

省份地区日期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新区、北辰区2月17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 、嘉定区2月17日以来广东省中山市2月14日以来东莞市2月11日以来深圳市2月2日以来四川省眉山市2月22日以来绵阳市2月21日以来德阳市2月20日以来泸州市2月16日以来成都市温江区、高新区、天府新区 、金牛区 、金堂县、成华区2月1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2月3日以来包头市2月3日以来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2月1日以来湖北省武汉市2月17日以来山西省忻州市2月21日以来太原市2月20日以来晋中市2月17日以来浙江省绍兴市2月12日以来海南省澄迈县2月17日以来贵州省贵阳市2月17日以来江苏省无锡市2月8日以来苏州市1月31日以来云南省临沧市2月9日以来红河州2月2日以来德宏州1月29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2月9日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月13日以来鸡西市2月5日以来黑河市1月24日以来

三 、健康提示

1、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入境人员须在之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 ,须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口岸接触入境人员 、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 、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2、及时主动报备报告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 、单位进行报备登记 。特别是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行史的 ,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 、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 ”星号的人员;高风险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 ,务必之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 ,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3 、落实健康监测管理 。返程后持续关注个人既往14天内的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做好个人及家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 、嗅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 、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 ,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4 、正确使用健康码。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 ,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 。任何人不得借码 、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接受专业机构调查 ,配合做好集中隔离 、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对瞒报、谎报红黄码 、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

5 、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 ,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 。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6 、要尽量避免 *** 、 *** 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 。如需购买,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 ,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食物夹等工具以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注意清洁双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 、鼻。

7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不聚集 、少聚餐。凡符合条件的群众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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